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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如何扩大消费?

关 志雄
顾问研究员

  近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年平均10%以上的高速增长,但从GDP需求的构成看,这主要由投资需求和外需拉动的,而消费需求增长不畅。这也反映在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2007年为35.3%,与美国的70.3%,日本的56.3%等相比,中国处于非常低的水平(图1、2)。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消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扩大消费不单是提倡"以人为本"的胡锦涛政权的重要课题,而且在去年秋季以后中国经济增长急剧下滑的形式下,它作为经济刺激措施的一环也受到关注。

图1 GDP(名义)主要需求的构成
图1 GDP(名义)主要需求的构成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8绘制。
图2 民间消费占GDP比重的国际比较(2007年)
图2 民间消费占GDP比重的国际比较(2007年)
(资料来源)中国、日本、美国是根据各国官方统计,其他国家和地区则是根据ADB,Key Indicators, 2008绘制。

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是关键

  导致中国消费不景气的原因主要有国民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收入和财富过多的集中在政府手中、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备等。因此,要振兴消费,就必须改变这种状况。

  首先,在中国,正如城市和农村、沿海和内地的差距所反映的那样,收入两极分化不断加剧。由于收入越高,消费倾向(消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越低,因此,收入差距拉大表明越来越多的收入向高收入群体集中,所以,国民整体消费受到制约。实际上,随着城市和农村差距的拉大,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正在不断下降(图3)。要缩小这种收入差距,就必须进行税制改革,通过引入遗产继承税、强化财政转移等措施,对收入进行再分配。

图3 收入差距拉大导致民间消费低迷
图3 收入差距拉大导致民间消费低迷
(注)*都市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为人均纯收入。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08绘制。

  其次,收入和财富集中在政府而非家庭手里也成为扩大消费的制约因素。

  近年,尽管那些垄断性很强的国有企业的收益大幅度有所改善,但迄今为止却几乎没有向身为股东的"国家"(政府)支付红利。虽然2008年以后中央企业必须按行业将利润的5%或10%作为红利支付给政府,但剩余的大半利润仍作为企业内部提留在企业部门内自行循环的状况几乎还是没有变化。如果将国有企业的利润作为财政收入编入国家预算,那么就可通过减税等措施将其收益返还给国民,这样,国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就会增加,进而消费也会增加。

  提高农民购买力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承认和保障他们对土地的权利。迄今为止,在"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他们迁到城市居住,就必须放弃耕地的使用权。但如果土地成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其"资产效应"就会带动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200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17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7届3中全会)提出了强化农民土地权利的方针,农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出售土地,改善对土地的征用补偿,将土地承包期限由30年进一步延长。人们期待这些方针的实施能产生扩大消费的效果。

  最后,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备的现实情况下,由于国民要防备失业、疾病,并为晚年生活做好准备,因此只能抑制消费,增加储蓄。在很多发达国家,由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完备,广大国民能够放心地将其收入用于消费。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的人民公社和城市里的国有企业也曾发挥了这样的功能。但是,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人民公社解体了,国有企业也实行了民营化,即使保持国有性质的企业也只是一心从事经济活动。结果,以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质上已不复存在,而取而代之的新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善。这个问题农村比城市更为严重。因此,可以说建立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振兴消费的前提条件。

倍受关注的经济刺激措施

  去年11月,作为刺激经济的举措,中国政府推出了以基础设施投资为中心的高达4万亿元的扩大内需措施,并开始探索扩大消费的措施。在今年1月6日召开的财政工作座谈会上,李克强副总理(负责财政工作)强调,作为今后的政策课题,要"稳步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和救助力度,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下大力气扩大居民消费。"

  作为扩大消费政策的重要举措,政府已经决定,从2月开始,将迄今只限于在局部地区实施的农民购买家电的财政补贴制度("家电下乡")扩大至全国实施(注)。同时,作为扩大汽车销售的措施,限期将购买排气量1600cc以下的汽车车辆购置税由以往的10%下调至5%,同时正在计划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00cc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除了对购买部分商品实施补贴外,还考虑对个人所得税实施减税。如果这些举措真正付诸实施,那么扩大消费将继基础设施投资的增加成为刺激经济措施的另一重要支柱。

(注)为扩大农村消费,支持农民购买工业产品,中国政府从2007年12月在农村地区尝试推进家电普及政策,在山东省、河南省和四川省开始试行。根据规定,农民在购买政府指定的电视机、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产品时,可获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

2009年1月30日
>> 日本语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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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30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