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推动的全球化或者广泛的多边贸易自由化陷于停顿,而东亚地区有关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动向日益活跃。人们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默契,即通过积累诸如日本与新加坡新时代经济合作协定、日本与东盟、中国与东盟等小范围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经验,最终汇集成东盟+3(日本、中国和韩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然而,由哪些国家参加,以及按怎样的顺序迈向这一目标等问题,目前尚处于“试措”阶段,尚未形成具有说服力的理论。
按照国际经济学教科书的解释,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经济效果分为正面的“贸易创造效果”和负面的“贸易转换效果”。前者是指通过废除区内贸易壁垒,扩大区内贸易;后者是指仅在区内消除贸易壁垒,由区内相互之间的进口取代来自生产率高的区外进口。处于互补关系的各国相对于处于竞争关系的各国而言,贸易创造效果很可能大于贸易转换效果,因此,缔结自由贸易协定获得的利益就大。一般而言,越是发展阶段悬殊的国家,互补关系越强,相反越是发展阶段接近的国家,竞争关系越强。亚洲各国的具体情况是,日本和亚洲四小与中国之间的互补关系较强,而东盟与中国之间竞争关系较强。其中,日本与中国之间的互补关系尤其强,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经济益处也最大。
但现实情况是,日本与新加坡反而先行一步,签订了相互间的经济合作协定,之所以会有这种结果,与经济效率的理论没有关系,而是尽量避免反对意见的政治理论被摆在了优先位置。这里就产生两个矛盾。首先,如果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推进,就会留下一大堆难题,广泛的贸易自由化构想有可能因此而中途受挫。其次,政治上越容易做到的,经济上的好处就越少,相反,经济上的好处越大,产业调整及调整过程中的利益冲突规模越大。从分工利益的经济角度讲,中日间的自由贸易协定最为可取,但在政治上最难实行。为什么?因为即使撇开农产品的问题,日本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等)会持反对意见,而中国缺乏竞争力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也会加以反对。
除了部分国内产业的反对之外,历史认识问题及由此造成的两国国民间的相互猜疑,也是中日两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一大障碍,这是事实。但是在欧洲,20世纪前半叶,德国和法国两度在世界大战中交战,两国恰恰希望通过实现经济一体化超越过去的历史。中日两国同样需要这样的思维转换与政治魄力。
中日两国都是大国,两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占东亚地区的80%。如果中日两国先行一步,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其他的亚洲各国也会争先恐后地积极参加,从而大大地加快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200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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