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志雄个人主页: “实事求是”专栏

互补的中日关系——通过美国的进口工业产品加以论证

关 志雄
经济产业研究所 高级研究员

  目前流行的“中国威胁论”缘于这样一种认识,即中国已经是一个拥有强大的工业实力的经济大国,中日两国产品已经在广泛的领域内展开竞争。然而在当今的现实中,以这一认识作为讨论问题的前提,却未必站得住脚。

  就最近有关中日关系的讨论,我们可以整理成下面这样一张图(图1)。从图上看,如果我们从高科技产业到低技术产业的顺序进行排列的话,那么,中日两国的出口结构,就可以分别用一座山的形状来表示其分布情况。山的大小表示出口的规模,其位置越往右表明其出口结构的发达程度越高。这两座山的相互重叠部分占日本出口总量的比重越大,对日本而言,与中国的竞争关系就越强,反之越小就表明双方的互补关系越强。

  当前,日本的出口规模比中国大,出口结构也比中国发达,对此大概不会有异议。但是随着中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山的规模不断扩大,正在不断快速地向右提升。相反,日本的山却是静止不动的,亦无进一步发展的迹象。在这种情况下,目前许多日本人忧心忡忡,认为中国已经成为日本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不久的将来,日本山就会被中国山完全覆盖。中国威胁论正反映了这种恐惧感。

  然而,尽管中国的出口正在增加,但其出口的产品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与日本的竞争并不激烈。为对此加以说明,我采用美国的进口统计数据,对美国市场上中日两国出口工业产品的相互重叠程度进行了调查(图2)。结果发现,在美国市场上,虽然中国与日本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品种正在增多,但从金额上来看,只有20%左右(1990年为5%,1995年为10%)。

  这里得出的结论充其量还只是反映中日两国出口工业产品的品种重叠程度,而要正确测算两国的竞争程度,还必须考虑以下两点。首先,即使属于同一类商品,日本的产品多为高档产品,而中国的则是大路货。比如,以电视机为例,中国生产的普通型彩电与日本生产的高清晰度电视单价相差达一位数。而且,与日本相比,中国对半成品和零部件的依赖程度很高。官方数字显示中国的出口产品所包含的进口成份达50%左右,而且越是高科技产品,比例越高。这样,实际上中日两国产品真正的竞争程度应大大低于先前推算的20%这一比例。可以说,两国存在竞争关系的行业,仅限于日本已经不具有相对优势且附加价值很低的夕阳产业。

  如果说竞争关系是一方得益一方受损的“零和博弈”,那么互补关系就应是一种“双赢博弈”。日本应发挥中日两国间的互补关系,锐意推进国内结构改革,与中国共同构筑起包括自由贸易圈构想在内的分工合作体制。

图1 中日两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程度
中日两国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程度
图2 美国市场上中日工业产品的竞争度
美国市场上中日工业产品的竞争度
(注)横轴数字表示(对象)产品的出口国人均(加权)GDP。比如,假设半导体生产国的人均GDP为25000美元,与横轴上25000美元对应的纵轴上的数字就表示中国与日本对美国出口的半导体金额。同样,假设电视机出口国的人均GDP为5000美元,与横轴上5000美元对应的纵轴上的数字就分别表示各国对美国出口的电视机的金额。由于半导体出口国的人均GDP高于电视机出口国,这表明前者的附加价值高于后者。从日本的角度来看的话,与中国的竞争度可由图中表示“两国对美出口相互重叠的部分”占“日本对美出口总量”的比例而加以测算。
(资料来源)根据美国进口统计数据绘制(HS10位数分类,包括约10,000工业产品)。

2001年12月14日
>> 日本语原文

2001年12月14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