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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贸易摩擦走向——打压中国绝非上策

关 志雄
经济产业研究所 高级研究员

  如同对三种农产品发动临时保障措施以及中国随之采取报复措施所显示的那样,中日两国贸易摩擦已呈现出扩大和加剧之势。对日本而言,自60年代以后长期受到对美贸易摩擦困扰,此次出现了角色转换,由追赶转向了被追赶,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新的体验。当年,针对日本的出口攻势,美国采取了限制进口和迫使日本实行结构改革和调整汇率等强硬手段,即以所谓的“回击日本”进行回应。那么,日本对中国今后真地也应采取“打压中国”的政策吗?

  就美国迄今为止实施的“打压日本”政策的背景,位于华盛顿的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弗雷德·伯格斯坦在其新著《再不要打压》一书中指出,首先,日本经济充满生机,作为第二经济大国,曾是一个特殊的存在。第二,在日本高速增长的背后,存在着一个与英美风格不同的经济和经营体系。由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和日元贬值政策,在美国看来,不仅是错误的,而且还是“不公正的”。第三,日美不仅在贸易上,还在安全保障方面构筑起极为密切的关系。由于日本依赖于美国的军事力量,而作为交换,美国是唯一能够对日本实施“外压”的国家,在经济谈判中也充分地行使了这种影响力。

  回过头来思考一下中日关系,上述日美关系中的第一和第二点同样可以加以套用。中国不仅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而且自80年代以后一直保持着年均10%的高速增长,在不远的将来,有可能超过日本成为亚洲的第一号经济大国。而且,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虽然在经济制度方面也提出了建立市场经济的目标,但仍在坚持公有制,与日本标榜的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日中两国之间缺乏类似日美间的第三点安全保障方面的合作。由于日本抱着历史问题的沉重包袱,在外交上处于劣势,要对中国政府行使影响力非常困难。

  在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贸易摩擦已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只能寄希望于中国不久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其前身关贸总协定相比,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争端解决机制得到大幅度强化,在解决中日两国间的贸易摩擦方面,也有望发挥很大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就无法再对保障措施采取报复措施,与此同时,也获得了进行诉讼的权利。11月8日,临时性保障措施期限将满,一旦发展成为正式保障措施,中国也将不惜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诉讼。日本一直主张发动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认可的进口国理所当然的权利。对此,中国反驳说,发动保障措施时,在日本进口的产品中,迅速增加的产品很多,却唯独对中国拥有较高市场份额的三种农产品开刀,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那么,可能长期化的日中贸易战的第一回合,究竟会以什么形式结束呢?

200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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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19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