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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子银行的现状分析

关 志雄
顾问研究员

  在中国,有别于传统的银行融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等,通过影子银行的融资急速扩展,被视为加大金融风险的因素,引起了多方关注。尤其因这些资金中的一部分直接或经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流向房地产市场,加剧了住房价格的飙升(参见图1)。如果容许房产泡沫膨胀,那么一旦泡沫破灭,整个金融体系就会遭受重创。为防止这种风险,中国当局必须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图1 令人担忧的"中国风险"结构图
图1  令人担忧的
(注)→表示资金的流向
(资料来源)笔者制作

什么是影子银行

  2007年8月发生了法国巴黎银行危机,时任美国著名的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执行董事保罗·麦考利提出了影子银行的概念。其后不久,美国爆发了次级房贷问题,影子银行一词也因此广为人知。

  2010年11月在首尔召开的第5次G20财长会议上,与会各国一致要求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制定关于加强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方案。作为回应,翌年4月,FSB发布了题为"Shadow Banking∶Scoping the Issues"的背景报告,开始正式着手处理影子银行的问题。

  根据FSB的定义,所谓影子银行,在广义上描述为"(完全或部分)由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机构和业务构成的信用中介体系",在狭义上则是指"由非银行机构构成的信用中介体系"。

  由于各国的金融制度不同,影子银行的具体内容也不一样。在欧美国家,一般是指以通过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金融中介(Conduit)和结构化投资实体(SIV∶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等筹集短期资金,投资长期资产获益为目的,多方利用杠杆的投资运作框架。可以说,欧美国家的影子银行是在作为金融创新一环的资产证券化迅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

中国影子银行的实际状况

  关于中国影子银行的范围界定,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5月公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中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环境、金融体系结构和监管框架的差异,中国还没有出现国际上一般定义的影子银行,但存在着一些有银行之实但无银行之名的机构和业务,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借鉴国际上的有关定义,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的影子银行可以概括为,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由具有流动性和信用转换功能,存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监管套利可能的机构和业务构成的信用中介体系。

  该报告认为,在中国开展融资活动的非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某些业务具有影子银行的特征。首先,开展融资活动的非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农村(民)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各种民间借贷组织等。其次,一些银行表外"理财产品"采用混合资金池(滚动推出不同期限的多种"理财产品",把筹集的资金集中进行投资的方式)运作实现资金期限转换。还有一些"信托产品"以滚动发行的方式(通过发行新产品筹集资金偿还即将期满的产品)将短期资金投资中长期项目。最后,货币市场基金通过购买金融债券和投资银行存款,为企业提供债务资金支持。

  但是,由于统计上的制约,中国影子银行的整体规模没有正式公布,在经济学界也无定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了只以银行的"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为对象的"狭义定义"(张明"中国影子银行∶界定、成因、风险与对策"《国际经济评论》2013年第三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政治研究所),据该文的推算,2013年3月底,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达16.9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GDP的36%)(参见表1)。

表1 中国狭义影子银行的规模
表1  中国狭义影子银行的规模
(注)期末值
(资料来源)根据Wind谘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制作

  另一方面,评级机构S&P在扣除了各项目中重复的部分后,以包括委托融资(一般企业通过金融机构的中介,把剩余资金贷给其他企业)和民间融资等在内的广义定义,试算了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2012年底为22.9万亿元人民币(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 "Why Shadow Banking is yet to Destabilize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March 27, 2013)。

影子银行的核心是"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

  综上所述,虽然中国影子银行的具体范围并不明确,但对银行的"理财产品"和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是其核心这一点,基本上形成了共识。

  银行和信托公司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BRC)的管辖之下,"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也都是CBRC的监管对象。

  "理财产品"的最低投资额一般为5万元,期限从1个月到1年。现在,大银行的1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25%,与此相比,"理财产品"的预计年收益率为4%-6.5%。银行的大部分"理财产品"都没有在合同里规定保本保息,原则上银行不承担风险,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记录。"理财产品"主要是以短期拆借、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等进行投资的利率类(即Fixed Income∶固定收益)为主,但近年来,以股权为对象的组合类产品比例也在增加。

  另一方面,"信托产品"的最低投资额通常为100万元,期限为1年以上,预计年收益率为9%左右。投资对象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基础产业(2013年第一季度占整个产业的25.8%)、工商企业(同期占27.8%)及房地产业(同期占9.4%)(中国信托业协会《2013年第一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其中,尤其是为了规避针对房地产的限贷规定,经由信托公司的迂回融资成为问题。

  以"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为核心的中国的影子银行,在下述几个方面与欧美相同。①具有转换期限的功能;②成为规避限制的手段;③由于没有得到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央银行贴现窗口的支持,因此容易发生大量解约带来的流动性危机。然而,欧美的影子银行①由非银行机构主导;②高证券化率;③高杠杆率;④购买者大多是机构投资者;中国的影子银行则完全不同,①由商业银行主导;②证券化率极低;③杠杆率低;④购买者大多是个人投资者(张明,同前论文)。

中国影子银行迅速扩展的原因

  中国影子银行迅速扩大的原因,可以视为融资方、投资方、中介方为回应下述需求进行金融创新的结果。

  首先,从融资方来看,自2010年前后开始,由于中国当局转向金融紧缩政策,实体经济陷入了资金紧缺。尤其是成为宏观调整重点的房地产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严重短缺,这极大地催生了影子银行的发展。

  其次,从投资方来看,影子银行提供了除银行存款、股票、房地产、汇率之外的新型投资产品,影子银行产品的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基准存款利率,对投资方来说极具魅力。

  再次,对于中介方来说,影子银行利用金融创新规避监管套利。当局规定了利率限制和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现在大型银行为20.0%),并通过存贷款比例(贷款额不得超过存款额的75%)和窗口限制规定等,对银行贷款加以限制。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银行为了规避限制,利用影子银行,采取非常规渠道放贷和吸储(注1)。

  由此可见,在欧美,影子银行是活用资产证券化的技术而形成的,而中国的影子银行是对金融紧缩政策和利率限制等导致的银行信用中介功能下降的补充。

影子银行规模扩大带来的风险

  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在前述《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中指出的,影子银行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将隐藏较大风险。

  一是降低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一些影子银行将资金投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业、"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等行业和领域,干扰了宏观调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影子银行采取刚性兑付政策掩盖债务问题,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二是影子银行的资金来源和业务与正规金融体系盘根错节,一旦缺乏有效防火墙,会导致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三是冲击正规金融机构经营。一些影子银行收益率不合理高企,误导客户并加剧了不正当竞争,造成金融机构业务流失。

  四是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盲目扩张,不重视风险管理,加之有关部门没有对其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监督,容易出现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对于影子银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潜在风险,要合理界定监管的范围和力度,加强监测统计,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构建差异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报告进而指出,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

  第一,对开展流动性转换的影子银行,建立相应的资本、流动性要求,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

  第二,建立健全防火墙,隔离影子银行和正规金融体系之间的风险。

  第三,切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的管理,合理控制融资渠道和比例,限制杠杆率,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

  第四,将影子银行纳入金融统计范围,健全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制度。

  第五,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调,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影子银行会给中国带来金融危机吗?

  人们担心,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扩大可能像美国发生的次级房贷问题一样,引发系统性风险,进而招致金融危机。但是由于下述理由,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虽然影子银行规模有所扩大,但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规模仍然较小,而且杠杆率很低,因此可以避免由于去杠杆引起市场混乱。

  第二,除了部分例外,各种影子银行提供的大部分融资变成坏账的概率不大,即使有变成坏账的部分,原则上银行对顾客的损失没有补偿的义务。

  第三,银行财务状况良好,即使影子银行相关业务发生了损失,也可以使用自有资本或贷款损失准备金对应。2012年中国的商业银行税后利润达1.24万亿元,资本利润率(ROE)为19.8%,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报》)。此外,不良贷款率只有0.95%,而拨备覆盖率达295.5%(参见表2)。

表2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和拨备覆盖率的变化
表2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和拨备覆盖率的变化
(注)年末值
(资料来源)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报》制作

  第四,大部分银行是国有企业,关键时刻获得政府援助的可能性很大。

  第五,为了抑制影子银行的膨胀,当局已经制定实施了加强监管等对策,这些政策虽然在短期内不利于经济增长,但有助于避免发生金融危机。

  最后,在中国资本移动受到限制,人民币很难成为投机的对象,因此,即使发生危机,也很难直接波及海外。

  最近,国内外媒体偏向于把中国影子银行的迅速扩大作为风险因素报道。但是不应忘记,影子银行是从银行中介的间接金融,实现市场连接借贷双方直接金融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具有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的一面。在抑制影子银行风险的同时,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将成为今后金融改革的最重要课题之一。因此,不应该只强调取缔影子银行,而应推进其业务的规范化。

2013年8月6日登载
>> 日本语原文

脚注
  1. ^ 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7月19日宣布从翌日起取消银行贷款利率的下限规定(但仍维持存款利率的上限规定)。一般认为,这一决定的目的之一是抑制影子银行扩大,但是如果考虑到资金从银行外流不是由于贷款利率太高,而是因为存款利率过低,那么这一做法的抑制效果是有限的。

2013年8月6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