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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资本开始积极入股中国国有银行——缺乏根据的“贱卖论”

关 志雄
顾问研究员

  为了加快银行改革的步伐,中国在继通过引进公共资金来处理不良债权之后,正在推进四大国有银行向股份制银行转换、使其在海外市场上市的计划。作为其中一个环节,当局正在谋求通过招徕海外战略投资者来提高经营的效率。与此同时,外国的金融机构也希望通过与四大银行的资本合作进入中国市场,因此相继向四大银行出资。

  具体而言,2005年6月,美国美洲银行宣布向中国建设银行出资30亿美元,获得该行10%的股份。之后,英国的苏格兰皇家银行宣布,与美林证券和香港实业家李嘉诚联合投入31亿美元,获得中国银行10%的股份。接着,美国的高盛公司、德国的安联保险公司和美国运通公司宣布,共同出资37.8亿美元,获得中国工商银行10%的股份。在日本的银行中,今年1月刚刚诞生的三菱东京日联(UFJ)银行宣布,正在与中国政府具体磋商参资中国银行。

  中国的舆论大都认同引入外资的必要性,但也有一部分人提出批评,认为国有银行向外资转让股份就是廉价变卖国有资产。“贱卖论”的根据就是与国有银行的收益相比,转让价格相对便宜。例如,中国工商银行2004年的营业收益为747亿元,按照现在的汇率换算约为90亿美元。以30亿美元取得工商银行10%的股份,对外资金融机构而言就意味着4年以内就可以收回投资。如果再考虑到工商银行上市后股价可能上升,对外资而言,收益率就会进一步提高。而且,迄今政府为了处理不良债权和进行资本注入,已经对四大银行投入了很多公共资金,因此,“贱卖”给外资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此外,也有人指出,将国内投资机构排除在此次资本参与的范围之外,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前提——公平性。

  针对这样的“贱卖论”,政府和经济学者们提出了如下反驳。首先,在接受战略投资家出资的时候,由于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对方的经营技巧、以提高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与国内投资家相比,只能优先选择拥有先进技术和丰富经验的外资金融机构。其次,从出资方看,四大银行的不良债权比率是否再度上升等资本参与的风险高,如果没有与之相应的收益预期,从一开始就不可能产生兴趣。第三,对战略投资家设立了严格的规定,如长期合作、3年内禁止抛售股票、并有义务派遣高级管理人员等,应该可以防止外资的投机性投资行为。

  评价引进外资成功与否,最终应看国有银行以此是否改善了经营、股价是否上涨。从这一基准看,可以说,早于四大银行通过外资参与而完成海外上市的中国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是一个成功的例子。交通银行于2004年接受了汇丰银行(HSBC)19.9%的出资,2005年6月以H股在香港上市。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归纳了交通银行引入外国资本后的变化:(1)现代经营理念开始深入;(2)公司治理日趋规范化;(3)内部体制结构迅速好转;(4)竞争力明显提高;(5)与合作伙伴汇丰银行的合作正在深化。在业绩随着这些变化而改善的背景下,交通银行的股价在上市之初就超过了公募价格的13%,到2006年1月下旬累计升值了70%左右。

  不仅交通银行如此,2005年10月同样以H股在香港上市的建设银行的股价走势也非常坚挺。作为改革红利的股价的上涨,为比外资拥有更多股份的国有股东带来了巨大利润。因此,国有银行与外资金融机构的资本合作对双方而言是一种双赢战略。

表 外国资本向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出资的状况(2006年1月)
表 外国资本向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出资的状况(2006年1月)
(出处)根据各种报道绘制

2006年2月15日
>> 日本语原文

2006年2月15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