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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脱重商主义的观念

关 志雄
顾问研究员

  迄今为止,中国在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一直采取尽可能扩大出口与限制进口的政策。在缺乏国际竞争力和外汇储备不足的时代,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但随着对外收支的大幅度改善,改变这种重商主义观念的时机已经到来。

  重商主义原是以英国为中心的西欧各国在16世纪后半叶~18世纪采用的政策,该政策认为对外贸易顺差所带来的货币收入规模是一个国家实力的象征,因而积极促进出口。中国不同于当时的欧洲,没有独自的技术,为了弥补技术不足而积极引进外资。中国引进外资与促进出口并举的对外开放政策带动了其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如国内企业得不到发展、贸易条件长期呈恶化倾向、贸易顺差的扩大加剧了与日美欧的贸易摩擦等负面影响。

  由于直接投资的流入和贸易顺差的扩大,截止到2003年9月,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达到了3839亿美元,仅次于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位。这是基于重商主义的对外开放政策所获得的成果之一。诚然,为了防止针对货币的投机性攻击,需要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但决不是多多益善。当外汇储备超出需要时,反而会产生各种弊端。首先,将外汇储备用于美国的财政部证券(TB)所获得的收益率远远低于国内投资,从现状上看,资金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其次,外汇储备的增加带来货币供给量的上升,助长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现象。第三,引发外汇储备急剧增加的贸易顺差,随着规模的扩大有可能成为贸易摩擦加剧的原因。当前,美国就以中国对汇率的“不正当操纵”为由,要求提高人民币汇率,同时,美国议会正在考虑设立法案,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征收27%的特别关税。

  发展经济的目的在于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引进外资、促进出口、积累外汇储备只不过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而已。中国将汇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不断积累外汇储备,意味着国民的购买力被限制在低水平上,同时资源越来越集中到政府的手中。

  当局应充分认识到迄今采取的重商主义政策的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围绕以下四点重新考虑其经济发展战略。第一,应修订迄今为止赋予外国企业的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在内的“超国民待遇”,将平等竞争的权利交还给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这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非歧视原则。第二,为了防止贸易摩擦和贸易条件的进一步恶化,应努力实现由出口主导型增长方式向内需主导型增长方式的转变。为此,需要致力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不良债权问题所引发的银行惜贷、由于养老金和失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人们对未来的不安等问题。第三,宝贵的国民储蓄不应该以外汇储备的形式向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融资,而应该投入到收益率更高的国内。第四,应通过稳步提高偏低的人民币汇率来扩大内需,消除贸易摩擦,以此纠正内外不平衡的状态。

  通过采取这样的政策,不仅可以使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惠及国民,也可以提高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

200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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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31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