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经济学——公共政策思考 电力自由化的影响

第3讲 对广域机构动向的期待

橘川武郎
教职研究员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第1阶段,4月份成立了推进电力广域运营机构(简称"广域机构")。

  该机构的主要业务是:(1)制定供求计划和系统计划,增强波段变换设备、地域间连线等基础设施,运营跨区域的全国规模系统;(2)调整平时各区域送配电企业的供求平衡和调整波段的广域运营;(3)在灾害等造成供求紧张时,指导增加发电量和限量用电,调整供求关系;(4)以中立态度接受新供电源联网及公开系统信息等。

  之所以需要这个机构,是因为在东日本大地震时,以已有的电力公司为中心的广域运营系统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引发了计划停电等情况。而且可再生能源的增加会带来电力系统对广域调整的需求增加,为使电力自由化引发的激烈竞争保持公正,需要保证系统运营的中立性,这些都成为设立广域机构的原因。

  去年,北海道、东北、四国、九州、冲绳的各电力公司为了避免大规模光伏发电站激增导致系统运营混乱,对根据可再生能源固定收购价格制度(FIT)申请联网暂时不予回应,这一做法成为社会问题。最初曝光的地域是九州,如果扩充连接九州和本州的送电网,把九州的电力输送到中国地区和关西地区,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个问题。

  对于这种扩充地域间联网的问题,广域机构也能够发挥主导作用。对该机构的期待,不仅限于保证系统运营的中立性,从扩充可再生能源电源的观点来看,也值得期待。

  为了发挥广域机构的作用,在机构与各地域的送配电公司之间如何分担作用和责任等课题还有待于解决。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广域机构今后的动向。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5年8月26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5年10月15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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