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经济学——公共政策思考 电力自由化的影响

第2讲 波及煤气改革

橘川武郎
教职研究员

  今年正式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是:(1)家庭等电力少量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电力公司;(2)通过有效利用电力批发市场实现稳定的电力供求,同时提高送配电制度的透明度;(3)电力公司的送配电部门完全中立化。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体制改革分3个阶段实施。制定了改革方案的政府电力体制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2月提交了报告,公布了改革日程表。

  在今年4月付诸实施的第1阶段成立了"推进电力广域运营机构",这是为了实现目的(2)而采取的措施。

  为了实现目的(1),将从2016年4月开始实施电力零售全面自由化。但是在这个阶段还不取消用电价格限制,作为过渡措施暂时保留。

  从2020年4月起,电力公司的送电配电部门从法律上实行分离。为了配合实行旨在实现目的(3)的送电配电分离,预定将取消作为过渡措施保留的用电价格限制。

  对第3阶段发电送电分离做出规定的是2015年6月通过的电力事业法修正案,当时,还同时修改了煤气事业法,城市煤气也计划在2017年实行零售全面自由化,并决定于2022年从法律上分离3家大公司(东京煤气、大阪煤气、东邦煤气)的导管部门。

  电力体制改革波及到了煤气体制改革,以2016–2017年电力和煤气零售全面自由化为契机,日本的能源业界将迎来新的"大竞争时代"。

电力体制改革日程表
时期 主要改革内容
第1阶段2015年4月成立广域系统运营机构
第2阶段2016年4月 零售全面自由化
第3阶段2020年4月发电送电分离、取消用电价格限制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5年8月25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5年10月15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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