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式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是:(1)家庭等电力少量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电力公司;(2)通过有效利用电力批发市场实现稳定的电力供求,同时提高送配电制度的透明度;(3)电力公司的送配电部门完全中立化。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体制改革分3个阶段实施。制定了改革方案的政府电力体制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2月提交了报告,公布了改革日程表。
在今年4月付诸实施的第1阶段成立了"推进电力广域运营机构",这是为了实现目的(2)而采取的措施。
为了实现目的(1),将从2016年4月开始实施电力零售全面自由化。但是在这个阶段还不取消用电价格限制,作为过渡措施暂时保留。
从2020年4月起,电力公司的送电配电部门从法律上实行分离。为了配合实行旨在实现目的(3)的送电配电分离,预定将取消作为过渡措施保留的用电价格限制。
对第3阶段发电送电分离做出规定的是2015年6月通过的电力事业法修正案,当时,还同时修改了煤气事业法,城市煤气也计划在2017年实行零售全面自由化,并决定于2022年从法律上分离3家大公司(东京煤气、大阪煤气、东邦煤气)的导管部门。
电力体制改革波及到了煤气体制改革,以2016–2017年电力和煤气零售全面自由化为契机,日本的能源业界将迎来新的"大竞争时代"。
时期 | 主要改革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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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阶段 | 2015年4月 | 成立广域系统运营机构 |
第2阶段 | 2016年4月 | 零售全面自由化 |
第3阶段 | 2020年4月 | 发电送电分离、取消用电价格限制 |
2015年8月25日《日本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