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了金融援助的希腊不仅没有渡过财政危机,而且还使欧洲危机波及到爱尔兰和葡萄牙,西班牙也以向银行部门注资为由要求金融援助。
如果2010年5月向希腊提供第一次金融援助时采取了恰当的财政危机管理措施,也许就不会使希腊的财政危机更为严重,也不会波及到欧元区的其他各国。在第一次金融援助时,财政危机管理所需的三项配套对策,即"确保财政重建与财政规则"、"削减债务""构建安全保障网"并没有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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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于2009年10月更换政权后,暴露了财政统计处理的缺陷,导致财政赤字大幅度上调,人们对政府失去信任,由此引起了财政危机。之后,人们认识到希腊的主权风险(sovereign risk:政府债务信用危机),国债利率急剧上升。考虑到这一过程,前述财政危机管理的三项配套对策的核心就是恢复对希腊政府的信任,不仅要重建财政,而且要确立财政规则,对投资者来说透明可见。
第二,为切实推进财政危机的善后处理,应通过民间部门的参与,使巨额政府债务削减到一定规模,以减轻财政重建和财政紧缩给希腊经济带来的负担。同时,削减债务还可以激发政府和国民进行财政重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鉴于在债务危机中作为贷出方的民间金融机构的重要性,与贷出方共同负担部分债务,还可以有效防止贷出方的道德滑坡。
第三,为同意削减债务的民间金融机构准备好安全保障网。这样不仅有望把削减债务的民间金融机构遭受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而且可以期待抑制财政危机发展为货币危机,同时抑制在地区内统一货币中向其他欧元区国家波及的效果。作为安全保障网,2010年6月过渡性地设立了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并计划于2012年7月成立欧洲稳定机制(ESM)。
ESM以欧元区整体以及欧元区各国的金融稳定为目的,是为了向ESM成员国提供稳定的援助资金而设立的。具体的金融援助措施将包括以附带预防性金融援助为条件的信用额度(融资额度)、为增强金融机构的资本由政府提供间接的金融援助(或者2012年6月19日在欧元区峰会上提出的对金融机构的直接金融援助)、发行和在流通市场收购债券。
只有这三项配套对策齐全才有可能解决财政危机问题。但是,第一次金融援助缺少了其中的财政重建。当时在建立安全保障网方面只提出2010年6月和2013年7月(之后提前到2012年7月)之前分别成立EFSF和ESM,并没有纳入削减债务项目。这主要是由于在欧盟的基本条约《里斯本条约》中设置了以防止道德滑坡为目的的禁止财政转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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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希腊发生财政危机时,安全保障网还没有设立,因此无法削减债务,不得不依靠财政重建。俗话说"三足鼎立",只有一条腿的鼎当然无法站稳,危机管理本身变得不稳定。结果,财政重建受阻,解决财政危机迟缓。
由于危机对策迟缓,导致主权风险提高,同时希腊国债价格持续下跌。为此,达成协议的削减债务率在2011年7月时为21%,到了12月扩大为50%,2012年3月又扩大到53.5%。很明显,危机对策迟缓造成了事态的恶化。
为尽快应对危机,曾准备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于2012年7月成立ESM,但是2012年2月在欧元区各国间签署的有关成立ESM的条约,在国内获得批准又花费了时间。尤其是由于德国的宪法法院于9月12日裁决是否违宪,使成立时间推迟到10月份。成立ESM需要占出资额90%的各国批准。如下表所示,如果得不到占最大出资份额(27%)的德国同意,ESM就无法成立。
ESM成员国 | 出资额(亿欧元) | 份额(%) | |
---|---|---|---|
德国 | 1900 | 27.1 | |
法国 | 1427 | 20.4 | |
意大利 | 1253 | 17.9 | |
西班牙 | 833 | 11.9 | |
荷兰 | 400 | 5.7 | |
比利时 | 243 | 3.5 | |
希腊 | 197 | 2.8 | |
奥地利 | 194 | 2.8 | |
葡萄牙 | 175 | 2.5 | |
芬兰 | 125 | 1.8 | |
爱尔兰 | 111 | 1.6 | |
(注)此表省略了出资份额不满1%的六个国家 (资料来源)关于设立ESM的条约 |
在ESM成立推迟的情况下,西班牙以银行部门为中心面临陷入金融危机的境地。6月,应西班牙政府的要求,EFSF决定向该国金融机构提供强化资本的融资(上限为1000亿欧元)。如果成立ESM,金融援助的功能将由EFSF移交给ESM。但是不可否认,ESM的融资能力(5000亿欧元)与向西班牙提供的金融援助(1000亿欧元)或希腊的一般政府债务余额(2012年3月底为2804亿欧元)相比,资金能力不足。
如前所述,里斯本条约的禁止财政转移条款使希腊发生危机时的应对落后了一步。禁止财政转移是最佳货币圈的条件之一,这一制约在危机管理方面成为制度上的缺陷。
希腊的财政危机波及到欧元区内,正在向金融危机发展,目前的情况是一边疲于奔命一边设计和构建危机管理的制度。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欧元区主导国家的德国还是推迟了批准ESM条约,延缓了财政危机管理。
尽管如此,9月12日,德国宪法法院裁决ESM不违宪,终于同意成立EMS。由此,ESM将于10月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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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欧洲危机是否就此收场了呢?在寻找答案时,财政危机管理的三项配套对策是否齐备将成为关键。
在ESM成立被推迟的时间里,财政危机波及到欧元区其他国家,渐渐由财政危机发展为金融危机,致使欧元区整体的经济状况恶化。由于税收下降,必须实施的财政重建更为艰难,国民也越来越难以接受。尽管如此,三项配套对策的核心仍然是重建财政和确立财政规则。财政危机的国家必须采取上述措施,别无选择。
由于实施对策迟缓使财政危机不断恶化,国债价格进一步下跌,有可能导致需要进一步扩大债务削减率。由于推迟成立ESM带来的恶性循环使事态恶化,还有可能使欧洲中央银行(ECB)购进国债和ESM购进国债及注资的负担越来越重。
如果德国等非危机国家过于受纳税人意见的影响而继续叫停财政危机管理,结果反而会增加财政危机管理成本,不断加重纳税人的负担。关键在于尽早采取措施,抑制财政危机管理成本增加。为建立财政金融危机管理的三项配套对策之一的安全保障网,在成立EMS,扩充融资能力时,德国作为欧元区最大的国家,应该发挥主导作用。
2012年9月20日《日本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