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守贸易规则——全面应对WTO

小寺彰
RIETI教职研究员

期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立的缓和

  中国的新领导班子就要上任了。新领导班子对国际经济体制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又面临哪些课题呢?

  迄今为止以江泽民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完成了“第二次开国”的任务。这主要是指他在执政期内中国实现了加入WTO的夙愿,成为国际通商体制的正式成员。中国在加入WTO以后,积极与东南亚联盟(ASEAN=东盟)展开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这在思考未来的国际通商体制时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在国际社会中,中国长期以政治大国的姿态出现,但在经济方面比较落后,因此为加入WTO走过一段较长的路程。中国虽然在经济上具有较强的实力,但是由于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采取了社会主义制度,从而造成入世的滞后。美国和欧洲联盟(EU)以经济体制的不同为由,对中国的入世定下了非常苛刻的条件,中国最终满足了欧美的条件,2001年12月实现了入世的夙愿。

  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人们的关心转向了中国是否能够履行包括加盟条件在内的WTO协定中的各项义务。中国也积极完善法律法令以适应国际社会的要求。去年12月在中国履行义务状况审查(中国加入WTO时特别设置的过程报告的第一次会议)中,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其他加盟国家十分关注中国(包括地方在内)是否能够严格履行WTO的义务。

  WTO在纷争处理手续上是十分有特点的。根据该手续规定,加盟国可以经常性地对其他国家违反义务的行为投诉,WTO判断投诉的正误,基本情况都是被认定为违反义务的加盟国遵从WTO的判决。虽然多数投诉是针对美国,但是日本也不例外,对被判定为违反义务的事项,日本都加以改正。迄今为止,中国尚未出现被其他加盟国投诉的先例,但是早晚会由于某个问题被投诉。在处理纷争手续中,如果中国被判定违反义务,中国是否能认真遵从判决呢?

  新的领导班子目前就面临着认真履行WTO义务的课题。解决了这个课题,中国才会在真正意义上向国际社会显示WTO正式会员的地位。

  WTO目前正在推进“多哈开发回合”的谈判。在中国入世时,人们就担心中国以发展中国家代表的名义参加谈判会给谈判带来混乱。WTO与经济关系的联合国机构不同,国际规则得以顺利执行是由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不可调节的对抗阵势在决议中没有提到桌面上来。

  多哈回合的开始就由于在西雅图“发展中国家的反叛”而推迟了两年。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考虑,将谈判的核心设定在开发问题上,就为形成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抗阵势创造了环境。

  到目前为止,中国一直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慎重发言,并没有采取反全球化代言人的强硬姿态(例如投资规则准备工作)。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来说,确保国际经济安定的WTO体制是不可或缺的,当中国脱离“新人”阶段以后,有可能缓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抗阵势,在推迟了的谈判中发挥领导作用。

优先考虑FTA战略

  自由贸易协定(FTA)与关税同盟相同,是特定的WTO成员国之间为了进一步深化贸易自由化而订立的协定。正是由于FTA是特定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协定(根据WTO协定,以彻底废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为条件),所以与WTO的成员国之间应该平等相待这一最惠国待遇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但是,由于它发挥了带动WTO整体自由化的牵引作用而受到注目,20世纪9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之间缔结了FTA。比如具有代表性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等,日本也于去年首次与新加坡缔结了FTA。

  中国在入世之后,就积极谋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缔结FTA。2001年开始倡导与东盟各国缔结FTA的构想,并于去年签署了框架协定,进入正式谈判,公开声明准备在10年之内完成谈判,缔结协定。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于去年一月发表了与东盟开展经济合作的构想,这无疑是受到中国行动的刺激而提出的。在东亚的经济秩序构成中,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实现入世夙愿的中国已经超过日本了吗?如果日本和中国实现了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定,在东亚能否形成EU式的统一的经济秩序呢?

  在谈论FTA时,我们总会想起NAFTA甚至欧洲联盟(EU)(EU是关税同盟而不是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的地区一体化程度要高)。它具备比WTO更为有效的处理纷争的手段(EU甚至拥有自己的法庭),能够严格遵守协定中的各项义务。而中国尚不能完全保障国内法庭裁决强制执行。由这样的国家带头,能在10年之内将东亚组建成与NAFTA、欧盟相似的联盟吗?

  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远不如东盟各国。东盟各国中,有象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经济状况可以与发达国家相提并论的国家,也有柬埔寨、老挝、缅甸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300美元左右的国家。将这些国家集中起来能否建立起象欧盟那样的大型自由经济圈呢?回答显然是否定的。

  自称是发展中国家的东盟各国,可以不采用关贸总协定(GATT)上的FTA,而是走以关贸总协定决议(授权条款、保护发展中国家特例)为基础实施准FTA这条路。这样就没有必要彻底废除关税。

  东盟各国之间缔结的东盟自由贸易区也是准FTA。当前,中国和东盟都决心建立完整的FTA。但是,真正实现还是10年之后的事情,而现在人们更多的是在政治上的期待而非是否能够实现。许多FTA都是在倡议阶段轰轰烈烈,实施阶段出现问题,最后稀里糊涂,不了了之。中国和东盟之间的FTA究竟能够成为怎样的形式,人们拭目以待。

  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不可能走缔结准FTA这条路。日本对东盟各国采用了条件成熟了就缔结FTA的手段,目前已经与新加坡缔结了FTA,与发达的东盟各国,如泰国、菲律宾等政府之间也已经开始探讨相关问题。

与日本、欧美复杂的抗衡关系

  国内的农业问题作为FTA的障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想一想马来西亚的国民汽车政策就可以明白,过去一直采取高关税和限制进口政策的东盟各国(除新加坡以外)对日本实施全面废止关税政策,这要比日本难得多。为了实现FTA,东盟各国也许需要相当程度的经济支援,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精神准备。

  日中韩东盟的东亚经济秩序构想,由于中国的提倡变得更为坚定。围绕东亚的地区经济体制的重组,复杂的抗衡关系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有人认为,迄今为止,中国的FTA政策是在拥有缺乏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的同时由朱镕基总理勉强推进的,而现在我们还有必要注意中国新领导班子的动向。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03年2月25日《日本经济新闻》

2003年11月25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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