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参加TPP谈判,寻求现实性解决方案

小寺彰
RIETI教职研究员

  围绕日本加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的问题,讨论非常热烈。但是,在媒体报道、有关人员和政治家们的发言中,误解到处可见。经常可以听到"规定统一标准的多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的内容水平太高,而易于灵活掌握的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不用那么高水平",或者"由于TPP的自由化对象也包括农产品领域,因此门槛太高"等主张。

  看一下下面三点论述就可以发现上述那些说法是错误的:日本与东盟(ASEAN)的多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AJCEP),只停留于与以往日本缔结的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相同的自由化水平;迄今日本缔结的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所有自由化领域里都包括农产品;与澳大利亚之间的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围绕农产品领域的自由化问题陷入了僵局。

  而且,几乎所有的讨论都把TPP局限于自由化的议题中,难道TPP只是贸易自由化问题吗?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环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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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FTA),是指包括设定商品贸易的"自由贸易区"或服务贸易的"经济一体化"在内的协定,再加上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的投资自由化、保护知识产权等各种各样的内容。

  包括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承担平等对待其他国家的商品和服务等义务。不过,如果设定了自由贸易区和经济一体化,在当事国之间就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当然,如果轻率地设定自由贸易区和经济一体化,作为WTO体制基础的公平原则就会变得有名无实,因此,设定自由贸易区和经济一体化需要有严格的条件。

  设定自由贸易区的最重要的条件是在当事国之间必须对"实际上全部贸易"取消关税(经济一体化也需要有相同的条件)。对于所谓"实际上全部贸易",一般理解为当事国之间贸易整体的90%以上,并且包括全部主要贸易领域。日本迄今缔结的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被认为全部满足了这个条件,在这一点上,TPP以及被看好的从明年开始谈判的日本与欧盟(EU)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一样。

  另一方面,TPP与日本以往缔结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不同,为了通过"原则上全面取消关税"来实现地区一体化这一高水平目标的构想,太平洋地区各国聚集一堂。日本是否加入TPP,关键在于日本能不能也与其他国家一样追求这样的政策目标。

  不过,这里也需要有若干保留。在WTO协定上,要求10年后对"实际上全部贸易"取消关税,并没有要求立即取消。如果能够对"实际上全部贸易"取消关税,那么其他商品延长至10年以上也可以。哪些关税立即取消,哪些缓期10年实行,可以通过谈判解决。

  2005年生效的美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白糖和乳制品从取消关税对象商品中排除,对牛肉设定了18年的缓期时间。在美国和澳大利亚之间,美国持保护农产品立场。其后,据说美国在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时,也提出了维持美国澳大利亚之间的这一框架的要求。这个事例说明,现实与表面原则是不同的。在"全面取消关税"这一表面原则下,日本政府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为此,日本必须尽快开始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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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日本在缔结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时有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把自由化限定于即使不采取要求国内预算的对策也可以应对的程度。日本在1995年加入WTO时,由于大米市场的部分自由化而对国内农业补贴了6万亿日元的"乌拉圭回合对策费",但是在缔结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时不再发放补贴。以往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自由化可以限制在这个前提范围之内,而与澳大利亚的协定却不能再设置这个前提,因此谈判陷入了僵局。

  但是,WTO的多边贸易谈判走入迷途,现在,世界贸易自由化和制定规则的任务,已改为由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来承担,日本不能单独继续停滞于现状。维持现状会导致日本脱离由企业在全球展开的生产流通网络,而且这意味着,日本企业的生产基地加速向国外迁移,日本将丧失作为适合投资国的吸引力。

  既然经济全球化已经进展到今天,如果日本不与其他国家在作为全球化生产基地的魅力上进行竞争,就不能吸收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日本将日益没落。为了从不采取任何对策就缔结"第一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向采取搞活农业对策(乌拉圭回合对策费中没有搞活农业的因素)缔结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争取重振日本经济的"第二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转变,必须把TPP作为一个绝好的机会。

  此外,还应该认识到,TPP所具有的政治上的重要性已超过了其经济上的重要性。美国、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已经加入TPP的谈判,而且据说泰国等东盟各国也表示关注。与日本关系密切的许多重要的环太平洋国家都参与到谈判之中。

  亚太经合组织(APEC)本来是由日本和澳大利亚主导发展为现在这样的状况,建立了环太平洋的联合组织。然而,亚太经合组织以非强制性为前提,这种联合组织仍然比较脆弱。TPP对成员国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可以说是把环太平洋的联合组织引导到下一步阶段的协定。

  在11月于横滨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各国首脑会议宣言中,第一次明确提到TPP,意义非常重大。如果日本不加入TPP,就意味着脱离"建立环太平洋新秩序",这对于日本的将来来说,决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在TPP谈判时必须注意的正是这一点。目前,一说起TPP,往往都把它作为自由化来宣传。但人们期待作为环太平洋的多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TPP能够起到建立环太平洋的秩序和制定规则的作用。

  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大多只停滞于以"约定的方式"促进两国间的自由化和经济合作。但是多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越多,制定规则就越重要。在这里马上可以联想起主导WTO的新知识产权协议、WTO里没有的竞争法和环境问题以及劳动问题协议等国际规则的制定。

  在制定规则时,规则总是对掌握主导权的国家有利,这是不言而喻的。遗憾的是,以往以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主体的日本,在制定规则的主动性方面努力不够。如果不参加TPP的谈判,就无法从根本上参与建立秩序,只能被迫接受已经制定好的规则。只对TPP的谈判"收集信息"是没有意义的(今年11月9日的政府基本方针)。

  进而需要强调的是,即使参加谈判,最终是否参加TPP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坦率地说,没有必要"收集信息",应该前进一步"参加谈判"。日本政府应该更进一步理解国际谈判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讨论农业对策的同时,必须尽快对参加谈判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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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还想谈一下TPP与东盟+3(日中韩)、东盟+6(日中韩再加上印度、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构想之间的关系。在亚太经合组织各国首脑宣言中,除了TPP之外,也写进了这些构想。但是,东盟+3或东盟+6都还停留在构想的阶段,与已经开始谈判的TPP完全不在同一个水平上。首先参加TPP的谈判,并以TPP为杠杆,来争取实现日本一直推动的东盟+6的目标。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0年12月2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1年2月24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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