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市场制度改革:如何改变日本的劳动方式

鹤 光太郎
经济产业研究所 鹤 光太郎

  经济产业研究所将于4月4日(星期五)举办题为“劳动市场制度改革:如何改变日本的劳动方式”的政策研讨会。有关具体内容和发言人的情况,请参阅本研究所网站。本文将介绍此次研讨会的目的和思路。

  首先,去年一月作为经济产业研究所的研究项目,成立了“劳动市场制度改革研究会”, 包括中间报告在内,至今举行了11次讨论会。本次研讨会定位于以研究会成员的讨论、分析和成果为核心,寻求劳动市场制度改革的答案。

政策研讨会的目的

  研讨会的目的如下。第一,提示日本劳动市场制度(labor market institutions)的新“形式”以及改革的方针和思路。应该注意,我们的目标是“劳动市场制度改革”,不是通常所说的“劳动市场改革”。 “劳动市场改革”这一提法,有“为提高劳动市场效率,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而改革”的意思。但另一方面,也有很多意见认为,“不应把劳动市场与物品交易的普通市场作为同一层次考虑”。我们的研究方法论是立足于对“制度比较分析”的基本认识:无论什么样的市场,要发挥市场功能,其制度作为支撑市场的基础设施非常重要,而且对于这个制度,民间自发形成的私人秩序(柔性制度)与官方强制执行的法律、限制等公共秩序(刚性制度)的互动、协作非常重要。

  第二,为了思考“劳动市场制度”的新“形式”,我们从法学、经济学、经营学等多方面、跨学科的角度组织了理论和实证研究。此次研讨会的发言人中有五位劳动法专家、七位经济学家和一位经营学家,在各个分会上,基本上是法律专家和经济、经营学家组合起来发言。法律专家着眼于各个劳动者的权利和公正性,经济学家重视市场整体和资源分配的“效率性”,法律专家思考以现有的制度为出发点进行改革,经济学家思考以经济学上的最佳状态为终点进行改革。虽然双方角度不同,但在着眼于制度这个问题上两者之间出现了共同点,使合作成为可能。为了解决劳动者、雇用形态多样化、日益严重的收入差距等难题,这种复合式观察方法不可或缺。

  第三,在环视整个“劳动市场制度”的同时,审视各个构成因素的相互关系和制度互补性,特别是从超越纵向结构和隔离的视角对综合性劳动法制的方式进行考察。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改革的内容,也关系到重新审视出台改革的政策决定过程。例如关于非正规雇用,按照其形态,分为计时工劳动法和劳动者派遣法等,因此制定共同规则成为重要课题。所以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需要以“广角”视点思考制度改革。

  第四,从各国的经验和分析中学习。当然,各国劳动市场的制度和历史背景多种多样,各不相同。但是即使存在这些差异,在考虑政策和改革时,也可以从各国经验中学到很多东西。在日本,无论什么总是引用美国的事例,但是在劳动市场和雇用体制方面,欧洲的经验值得借鉴。例如正规雇用和非正规雇用的收入差距问题、劳动市场的两极分化等,在限期合同工的限制规定得到缓和的西班牙和法国,90年代时就已经成为很大问题。另外,越来越多的意见认为,欧洲的企业家精神和创新落后于美国是因为劳动市场有问题,对解雇的限制规定太严格,抑制了企业对风险的挑战。欧洲的这些经验和分析,可以说对日本政策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不解剖劳动市场问题,日本就不能发展

  在“失去的15年”里,以银行的不良债权问题为中心,金融成为日本经济改革的重要课题。但是很明显,要想克服长期经济停滞,向新的目标迈进,实现稳定发展,就必须大胆解剖劳动者和劳动方式问题。然而回顾过去两年来的讨论,旨在免除白领员工劳动时间限制及综合劳动法制改革的大规模改革,由于劳资持续对立而成为政治上的禁忌,很遗憾,建设性的讨论没有充分进行。反映上述情况,最近的劳动和雇用改革课题更偏重于“工作生活平衡”。

  但是,以非正规雇用整体的待遇差距为主,对于劳资双方来说都不易解决的问题却依然积重难返。我们希望本次研讨会能为劳动者与雇用者、法律专家与经济学家等,立场各异的人们一起讨论综合性劳动市场制度改革的应有方式提供平台。

2008年3月25日

2008年3月25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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