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志雄个人主页: “实事求是”专栏

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由效率一边倒向兼顾公平的转变

关 志雄
顾问研究员

  为打破计划经济时期的平等主义带来的弊端,邓小平提出了“先富论”口号,推行效率优先于平等的改革开放政策。25年过后的今天,国民生活总体上得到改善,但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日益明显。除了以往的“农村”与城市、“西部”与“东部”的差别之外,最近又出现了“贫困阶层”与“富裕阶层”的对立。在此背景下,在去年秋天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和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上,收入分配问题均成了焦点。为了修正这种不平衡,实现稳定的可持续增长,中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必须改变迄今实施的效率一边倒战略,关注公平问题。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将“小康”列为中国现代化的目标。即实现1990年实际GDP比1980年增长一倍,解决“温饱问题”,2000年再增加一倍,达到“小康水平”,21世纪中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使生活水平比较丰富,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1991年设定了全国统一标准,农村和城市分别制定了相关指标。全国统一基准由(1)经济发展、(2)物质水平、(3)国民素质、(4)精神生活、(5)生活环境等5大项目16项指标综合测定。基于总体小康已经基本实现,江泽民以2020年以前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为目标,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比2000年翻两番。为此,中国经济在此期间内必须实现年增长7.2%,即使如此,到2020年中国人均GDP(按照2000年的价格和汇率换算)也只是达到3000美元,远远不及目前已经达到30000美元左右的发达国家水平。

  与迄今实现的“总体小康”相比,今后的目标“全面小康”意味着不仅仅是更为宽裕的生活,还有更加平等的收入分配(见图)。当然,从全国平均看,已经实现了小康,但并不是所有的国民都达到了这一水平。到了2000年,尚有3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衣食)问题,一部分城市居民还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而且,相当数量的人虽然解决了衣食问题,但还没有达到“小康”状态。江泽民的报告提出必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中西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原则。换言之,报告主张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要惠及十多亿人口,那些尚未达到“小康状态”地区必须为早日实现目标而努力。报告还就消除城市与农村的差距,提出20年后基本实现工业化,农村劳动力的比例由现在的50%降至30%。

  “小康”原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社会理想,是前汉时期编纂的《礼记·礼运编》中描绘的一种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与以公有制为前提的大同社会不同,小康是一种以人们的私欲为前提、必须通过制度(“礼”)来治理的社会。鉴于已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其他国家的经验,中国也必须加速包括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和民主政治、私有财产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的建设。

图 迈向全面小康社会的道路
图 迈向全面小康社会的道路

2003年4月25日
>> 日本语原文

2003年4月25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