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与评论(2001年12月号)

从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离职煤矿工人的再就业情况看转职分流可能性——在改善就业问题上为结构改革寻求突破口

儿玉俊洋
经济产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一.前言

  2001年9月,日本的完全失业率达到了5.3%,创造了自从1953年(昭和28年)开始按同种方法统计完全失业率以来的最高纪录。为了重建日本经济,经济结构改革势在必行。而且,随着经济结构改革的第一道难题,也就是说坏帐问题处理的进行,失业问题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特别是与坏帐处理问题关联较大的,以建筑和流通等行业为首的特定产业为中心的失业者将会增加

  当某些特定产业遭受经济打击时,劳动力能否在不同产业之间顺利转移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课题。特别是以因受公共事业的减少等各方面的影响而无法增加就业机会的建筑业为中心,预计会有大批的下岗工人需要分流到其他行业或职业。在职工分流过程中,对现有的技能知识的更新和新的技能知识的重新掌握既是必不可少的,同时也加大了再就业的困难。因此我们认为,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之间的劳动力转职分流的可能性进行研究分析,对于解决那些容易发生在特定产业中的下岗工人问题,并且推进经济结构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在我国历史上,曾经因为煤矿封井而产生过大量的转职分流职工。作为线索,一般认为参考这些先例是有益的。从1950年代后期(昭和30年代)开始,煤矿业经历了长达40年的合理化改革(生产能力缩小)和人员裁减过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97年3月三井三池煤矿(位于福冈县的大牟田市和和熊本县的荒尾市)关闭事件。我在当地有关人员(特别是大牟田市)的协助下,对这一事件所带来的分流再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1]。所以,在本稿中将首先对此次调查情况进行简单的介绍。然后,对结构改革中所发生的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之间的劳动力转职分流的可能性问题进行研讨。

二.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的职工再就业状况

  从1997年3月30日到现在(2001年5月31日)为止,因受三井三池煤矿封井的影响,共计有1,553人被解雇(包括三井煤矿矿业三池煤矿所总公司、一次分包和二次分包单位以及在资本关系方面有业务往来的子公司)。其中除去因到达领取退休年金年龄而放弃再就职活动的职工,共有1,317人有待转职分流(或称有效求职者[2])。到目前为止,有1,065人实现了再就业[3],在有效求职者中所占比率是80.7%[4](见表1)。

  从年龄段来看,50岁以下的煤矿业下岗职工中大约有96%都实现了再就业,可以说是实现了全员再就业。特别是从30岁到45岁之间的下岗者都能在比较早的阶段找到了新的工作。对于处于这一年龄层且有抚养家庭义务的人来说,单纯依靠失业补助金[5]无法满足生活的需要,因此希望再就业的心情也就比较迫切,接受再就业培训也比较积极。有关人士指出,这样的下岗者往往在比较早的阶段就实现了再就业。

  另外,50岁以上特别是55岁以上的下岗者中,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比较多。这可能是煤矿工人特有的情况:因为从55岁开始可以领取退休金,所以对年龄大的人来说,找工作并不是那么迫切。

表1 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离职煤矿工人的再就业情况

2001年5月31日为止(人,%)


1997.3.30
以后下岗者数
到2001.5.31
为止希望
再就业者数
有效求职者数再就业者数未能
再就业者数
就职率
(相对于有效求职者数)
福冈县1,16599285169815382.0%
熊本县3885194663679978.8%
合计1,5531,5111,3171,06525280.9%

注:此调研以相关的28家(包括三井煤矿矿业,三池煤矿所本体、一次分包和二次分包单位以及有资本关系的业务往来子公司)企业的原在职职工为对象。
出处:根据福冈县劳动局提供的资料做成。

三、对再就业状况的评价

  在评价三井三池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状况时,我们要考虑到来自下岗职工本身的三个问题:(1)煤矿业的下岗职工希望在本地再就业的倾向很大,因此能够为下岗者提供再就业机会的企业在地理上被限定了;(2)因为下井采煤的危险程度大,所以在下岗以前煤矿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都比较优厚(下井职工的平均月工资大约为36万7千日元),可是当地企业大多都无法提供与之相比的待遇条件,这也成了阻碍下岗职工早期再就业的要因之一;(3)煤矿业的下岗职工最多可在失业后3年内领取失业救济金,这一特别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他们早期再就业的迫切心情。

四.再就业单位和职业培训

  煤矿业下岗者的再就业单位涉及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运输通讯业等多种行业(见表2)。另外,从再就业者的职业来看(仅以大牟田公共职业介绍所负责的部分为例)我们可以发现多数的下岗者在再就业时,改变了原来从事的工种(见表3)。

表2 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下岗煤矿工人的再就业单位(按产业来分)

2001年5月31日为止(人,%)

产业类型就业者数所占比例%
农业40.4
林业00.0
渔业20.2
矿业111.2
建筑业24626.3
制造业31133.3
发电·煤气·供暖·自来水业70.7
运输·通讯业889.4
零售·批发·餐饮业283.0
金融·保险业40.4
房地产业40.4
服务业12713.6
政府机关252.7
无法分类(包括个体业)788.3
合计935100.0

注:本表仅包括煤矿业下岗者求职手册或是特定夕阳产业下岗者求职手册的有效期间内实现再就业者。
出处:福冈劳动局。

表3 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下岗煤矿工人的再就业单位(按工种来分)

2001年5月31日为止(人,%)

工种就业者数所占比例%
技术员405.7
管理者60.9
事务员284.0
推销员101.4
服务员152.2
保安员334.7
农林渔方面职业20.3
运输通讯578.2
采掘业162.3
砖窑·土木·金属材料497.0
金属制品·机器制造8211.8
其他制品405.7
机器操作·电机等446.3
建筑业9012.9
劳务业497.0

自我就业(工种不明)

13619.5
总计697100.0

注:本表仅包括大牟田公共职业介绍所负责的部分。
出处:大牟田公共职业介绍所。

  我们举几个下岗再就业者的具体工种。比如,生产厂家的生产工程人员或是机器设备维修员、建筑工地现场起重机等施工车辆的操作员,物业管理公司的锅炉、电器制品、空调设备等的点检维修员或保安人员、运输业的卡车或公共汽车驾驶员,等等。

  在这些下岗者再就业的过程中,原来从事与电器设备相关的或有挖掘机器操作经验的下岗者,利用他们已经掌握的技术,甚至可以有选择地参加职业培训课程,寻找再就业单位。换而言之,新的工作所需要的技能越是与下岗前已掌握的技能相似,再就业活动也就越顺利。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的再就业都伴随着行业和工种的转换。

五.支援再就业的措施

  针对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所产生的失业问题,福冈县、熊本县、 大牟田市、荒尾市以及相关地区的公共职业介绍所,职业培训学校(县政府设立的机构和雇用/能力开发机构),九州通商局,工商联等(商工会议所)联合设立了联络会议制度。并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再就业支援措施。其中包括号召本地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开设促进煤矿下岗工人再就业的讲座,主办供求见面会等等。

  在各种支援措施之中,最有特色的是职业培训和就业咨询。我们就此简单介绍以下。

  首先,关于职业培训,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的下岗职工中,共有709人接受了职业培训。政府所属的培训机关,作为主要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为了接受大量的一时性下岗职工,开设了特别课程,扩大了每个课程的招收人数,同时委托包括民间机构在内的外部设施提供培训服务。表4所显示的是提供培训服务的设施名称以及各自招收的培训人员(按"入学人数"为标准)。

  各个培训机关所提供的具体培训课程有所不同。比如,荒尾综合技术教育中心主要就建筑机器,金属加工,物业管理提供培训。而大牟田高等技校主要培训房屋修缮,焊接技术,机器技术等。外部委托培训包括大型Ⅰ种汽车和大型Ⅱ种汽车的驾驶维修技术,园林管理技术,厨师等。这些培训课程,虽然有与职工下岗前所掌握的技术·技能融合的地方,但基本上是为了学习取得从事与在岗时不同工种所需要的技术技能而设置的。

表4 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下岗煤矿工人接受职业培训情况

2001年5月31日为止(人)

培训机关招收人数
政府计划内培训大牟田高等技校114
久留米高等技校19
荒尾综合技术教育中心301
熊本综合技术教育中心1
小计435
外部委托培训大牟田高等技校138
久留米高等技校1
荒尾综合技术教育中心134
熊本综合技术教育中心1
小计274
合计709

注:关于荒尾综合技术教育中心和熊本综合技术教育中心,可参照网址http://www.ehdo.go.jp/kumamoto/
出处:福冈劳动局。

  我们再简单地介绍一下关于就业咨询的情况。伴随着三井三池煤矿的封井,产生了大量的下岗职工,为了向他们提供充分的就业咨询服务,1997年4月7日,由雇用促进事业团(现在的雇用·能力开发机构),大牟田公共职业介绍所,荒尾公共职业介绍所成立了针对三井三池煤矿下岗职工的临时性就业咨询所,共配备13名专门咨询员。另外,大牟田公共职业介绍所,荒尾公共职业介绍所,荒尾综合技术教育中心除了原有的8名咨询员外,又另外增加了3名临时咨询员。这样算来,总共有24名就业咨询员为下岗职工提供所需要的服务(现在已经减至12名)。

  这些咨询员主要是三池煤矿推荐的退休职工,他们熟悉煤矿的情况,而且多是工会组织的元负责人或有丰富经验的人事工作者,所以与下岗者之间多有个人联系,能够针对个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并且还能说服下岗者个人及其家属改变对再就业和改善生活的看法。

六.对解构造改革所带来的下岗者再就业问题的启示

  以上我们简单介绍了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情况。考虑到(1)从开始讨论煤矿封井问题到最终决定封井,用了比较长的时间;(2)煤矿工人在下岗前掌握了比较高的技能;(3)煤矿业的用人形式有别于建筑业等的用人形式(煤矿工人是长期雇佣),等其它情况,三井三池煤矿工人下岗再就业的经验不可能一成不变的用来解决结构改革所带来的所有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

  但是,在以下两点上,三井三池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与解决结构改革所带来的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有以下2点共同点;(1)为了再就业,下岗职工必须挑战从未从事过的工作;(2)新的工作往往需要下岗者转换已掌握的技能或是学习新的技能。

  可以说,三井三池的事例给我们提供了以下三点启示:第一,下岗职工向其他行业其他工种分流再就业是可能的。虽然新旧岗位的工作内容越是类似,再就业就越顺利这一事实存在,但不可忽视的是多数的下岗职工成功地分流到了其他行业其他工种,而且本人对就业训练和就业活动的积极性越高,越能在比较早的阶段实现再就业。

  第二,劳动中介机构的工作方法可以直接影响下岗者再就业的成败。比如,(1)煤矿公司,地方政府,公共就业介绍所等有关机构联合起来共同解决再就业问题;(2)充分利用民间机构扩大拓宽职业培训的课程;(3)聘请工会组织的原负责人或有丰富经验的人事工作者担任就业咨询员,针对下岗者个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并且说服下岗者个人及其家属改变对再就业的看法,等做法被证明是富有成果的,值得借鉴。

  第三,煤矿业的下岗职工可在失业后3年内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特别措施阻碍了他们早期再就业的迫切心情,是有负面影响的。这启示我们,在完善就业保障系统(safety net)延长失业救济金期间时,要注意其负面影响,有必要把这一措施与就职培训的参加联系起来[6]

七.总结:把下岗职工分流到经济增长部门去

   违背本人意愿的被动的下岗分流伴随着痛苦和不安,但这一现象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构造变化的必然结果。对于政府来说最重要的是建立支援体系,促进下岗职工向经济增长部门的顺利分流。为此,当务之急是完善教育/培训/就业介绍等中介机构的职能。2001年9月20日由产业结构/就业对策本部提出的[政府综合就业对策]也指出要尽快地有效地实现下岗职工向成长部门的顺利分流。

※(原文刊登于2001年12月的『经济产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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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 [1]本稿是儿玉俊洋与经济产业研究所兼职研究员(faculty fellow)樋口美雄,阿部正浩的共同研究成果『劳动转移,人力资源的形成和经济成长』的一部分,参照『从三井三池煤矿封井后离职煤矿工人的再就业情况看转职可能性』(PDF)(经济产业研究所讨论稿01-J-004)作成。关于实地调研中给予协助的有关人员,详见谈论稿。
  • [2]本稿中所说的有效求职者数是指从三井三池煤矿的下岗职工中减去放弃再就职活动者(由公共就业介绍所确认其再就职活动的有无)它等于封井以后实现再就业者数加上仍在进行再就职活动者数。
  • [3]本稿所说的就业指作为长期工被用人单位录取。还有,一旦煤矿下岗职工作为长期工被录取后,将不能再享受各种再就业支援服务,因此无法定量地把握他们之后的就职情况。据煤矿职工再就业咨询员反映,虽然有再下岗的现象,但大多数的人能够重新找到工作。
  • [4]相对于1,511名求职者来说,就业率为70.5%。本稿所说的就业率为就业者人数和有效求职者数的比值。
  • [5]根据『关于安定煤矿下岗职工就业问题临时措施法』和『关于安定特定夕阳产业关联劳动者就业问题临时措施法』的规定,煤矿下岗职工可在领取就业保险金的有效期间后3年内,继续领取促进就业补助金(适用于煤矿公司的全体职工和下属承包公司中的井内和境外基本工程劳动者,下属承包公司的其他职工只可以领取1年的促进就业补助金)。本稿把就业保险金和促进就业补助金总成为「失业补助金」。
  • [6]本稿中后面所提到的[政府综合就业对策]中,设立了扩充延长培训补助金制度。可以认为这一制度的方向性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