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探讨——不能缺少促进竞争的观点

大桥弘
研究项目负责人、教职研究员

  为了使安倍晋三政权提出的积极财政和货币宽松等政策能够带来持续经济增长,作为「第三支箭」的新增长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在电机·半导体等制造业低沉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对增长战略中的「产业政策」进行探讨。本文在回顾日本产业政策历史的同时,从经济学的视点,对今后的产业政策进行考察。产业政策迄今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得到运用,甚至经历过旧通商产业省时代的政策被统称为产业政策的时期。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可以把它概括为"对资源分配的『市场失败』应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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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给第三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外部因素等理由,市场并没有像设想的那样发挥作用。当存在这种市场失败时,类似产业政策这样的政府介入在经济学上被正当化。从战后开始到1970年代左右,日本也通过补贴·税制·振兴策略及行政指导,对以重工业为首的特定产业进行了重点的资源分配,在纺织和钢铁等行业形成了众多的垄断集团。

  之后,通过高速增长期的贸易·资本自由化的发展和日美结构协议等,针对特定产业的产业政策大步后退。随着日本经济的成熟,明确区分增长产业和衰退产业变得困难,在产业层面上难以策划振兴策略。

  而且,以美英为中心的欧美各国,向放松监管和民营化政策转向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了有效利用有限的政策资源,以推进结构改革最有效为由,产业政策涂上了以竞争政策为主的「企业·实业」的浓厚色彩。

  对于这种理论变迁,我们不能忽视经济学研究带来的影响,对以往的产业政策效果进行事后评估的结果,政策的有效性并没有明确显示出人们普遍相信的程度。这样的研究结果,使人们对政府能否正确应对市场失败产生了怀疑。

  再者,(1)和市场失败一样,政府也有可能失败,对后者的社会成本也不能忽视。(2)政府是否能正确选择应振兴的特定产业?对于这样的批评没有提出有力的反对意见,这也是造成对传统的产业政策的悲观论加速化的原因之一。从产业政策的角度来看应该振兴的产业,是否出于市场失败之外的理由(政府介入的影响、以及政府官员退休后空降民营企业等目的)而被选中,这个疑虑无法消除,以至全世界都失去了对产业政策的关心。

  通过2008年秋季以后的世界经济危机,产业政策再次得到了人们的关注。在日本以及欧美各国,开展了扶持环保汽车等针对特定行业的扩大内需政策、以及支援个别企业经营等迄今未曾实行过的政策。如果考虑到这是为避免企业由于预料不到的外部需求冲击而陷入经营危机所实施的临时性措施,那么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效果。

  但是,继续实施这样的措施,使受扶持的产业与本来就应衰退的产业或应该退出的产业的延命之策之间的区别变得暧昧,就有可能推迟产业结构的转变。安倍政权的增长战略,需要与世界经济危机以后出现的紧急避难性措施不同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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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历史背景来看,今后的产业政策仍应以竞争政策为主轴。和以往追随欧美的时代不同,现在的日本,要描绘下一代产业结构和增长产业的蓝图并不那么容易,以产业层面为对象的政策已经进入僵局。要想缩小亏损业务和通过合并业务推进新陈代谢,进一步开展结构改革,放宽监管是有效的方法,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决定参加跨太平洋经济伙伴协定(TPP)谈判是向有效的产业政策迈进了一步。同时还应注意,在围绕日本经济的环境日益剧变的情况下,需要由产业政策解决的「市场失败」也在不断变化。

  特别是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达和网络普及的加速,技术变得更容易超越国境被模仿和传播,对如何确保日本企业的技术力和收益性提出了新的课题。而且在新兴国家,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在得到第一轮满足之后,消费者对附加值的追求也开始多样化和个性化,为创造新需求的商务模式也在不断探讨中。

  从近年来经济社会的环境变化来看,为了促进经济的新陈代谢,需要摸索新产业政策的时期已经来到。下面笔者想对重建现有企业和创造新事业这两个今后搞活日本经济时需要思考的重要课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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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重建企业,是指尽管拥有具备竞争力的技术却陷入债务的企业,在切割赤字部门之后东山再起的事业。如果通过放弃债权就有望在重建后获得更多的回报,那么民间企业也能自主重建。不过,由于偏重个人担保和房地产担保等传统的融资习惯仍然存在,因此在促进重建企业的民间知识经验失散时,官民基金能暂时起到补充民间企业的作用。

  关于创造新事业,在实证方面已经证明,它可以成为经济增长和创新的动力,但是,一项事业成长为独立的体系需要长时间的努力。通过比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主要国家的人均创业投资额,可以看到日本接近最低水平,创业数也在国际社会中平庸无奇。

  为了打开这种局面,由国家主导在需求和供给两方面搞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资金供给面,国家应发挥唤起民间投资的作用,和欧美相比,日本的年金基金对风险创业的投资太少,应考虑改善。此外,在创造创新需求方面,比以往更有效地利用特区体制的观点很重要。政府基金的产业革新机构的做法,就是对所谓特定企业授予「特区」的称谓来加以扶持,并通过创造出成功事例来期待人们改变对创业的看法。

  当然,使用官民基金的产业政策,在方法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也是事实。例如,在重建企业方面,人们担心政府对日本航空公司的支援可能破坏了公正的竞争环境。从问题产生的背景中,可以指出日本现行的支援计划缺乏竞争的观点。

  在欧盟(EU),以通过补偿措施来确保竞争企业间的平等竞争条件为前提,政府支援才能得到批准(参照下表)。与这个补偿措施相似的措施在企业合并审查中也被采用,在日本也广为人知。从竞争政策的观点来评价决定支援的对错,可以把由政府失败引起的弊端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欧盟的国家补助指导方针,对日本的国家支援的应有方式也具有参考作用。

表:欧盟国家补助指导方针(关于重建企业)
表:欧盟国家补助指导方针(关于重建企业)
(资料来源)根据国土交通省的资料制作

  搞活经济活动没有万能药。在利用市场竞争规律,以确保透明性和公平性的同时,如何实施政府援助,使用什么方法进行事后评估,这些都需要以往的产业政策中不曾有过的新视点。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3年4月2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3年5月9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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