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研究报告 加速邮政彻底民营化

深尾光洋
RIETI教职研究员

  邮政民营化法将于14日颁布。但是股份公司化仅仅是向民营化迈出的第一步。邮政储蓄、简易保险的民营化是会带来市场的活跃还是会导致格列弗式垄断取决于对法律的运用。我们不仅要关注完全售出股份的期限缩短到三年,还应该细心关注此期间对新业务限定等与民间竞争条件的统一化问题。

  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近25000个邮局网络的大部分并不是依靠邮政业务而是依靠从邮政储蓄、简易保险等金融业务获得的收益来维持。而且,邮政储蓄、简易保险的收益由国家每年拿出约一万亿日元的补助金来补贴。虽然有人说“邮政业务中没有投入过一分钱的税款”,但这与事实相反。下面先来分析一下邮政业务的收益结构。

通过利润转移确保赢余

  根据万国邮政条约,邮政有义务保证能在全国范围内享受一定水平的服务。收费标准则根据邮政业务整体的收支在全国统一制定,但每单件邮件的成本,在用户集中的大都市圈相对较低,而在顾客较少的地方上则较高。

  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大都市圈的邮政能够赢利,而地方上的邮政则存在赤字。实际上在2003年度的决算中有34个道县的邮政是赤字,而只有13个都府县的邮政有赢余。其中,仅东京都及周边三县就获取了收益的大部分,结果利润从大都市被转移到了地方。

  在普通邮局与特定邮局之间也存在类似的结构。邮政公社将邮局分为“普通局”、进行邮件的收集及递送的“收集递送特定局”及不进行邮件的收集及递送的“无收集递送特定局”,并公布了三部门各的损益情况(图)。而且,简易局被包含在管辖其的普通局、特定局之中。

图 各类邮局的不同业务损益(2003年度)

  到2005年3月底为止,在15458个无收集递送特定局中,邮政业务只包括邮票的销售及包裹的受理,邮件的收集递送主要依靠普通邮局来完成(表1)。邮政业务的收支,无收集递送和收集递送特定局都是赤字,该赤字由普通局的利润来填补,整体上总算保住了赢余。

表1 邮局的员工数与局数

  观察2003年带来大幅赢余的邮政储蓄业务的收支状况,会发现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类邮局都有赢余,但赢余的近七成是来自无收集递送特定局的利润。简易保险的收支,从整体来看虽有小幅赢余,但不同类别的邮局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差别。这样,特定局实质上可以视为专门从事邮政储蓄、简易保险的网点。

  邮政储蓄业务实际上提升了邮政公社整体的利润。虽然在2000年度的前三年间陷入大幅赤字,但随着泡沫经济崩溃后的高利率时期存入的定额存款逐渐到期,资金成本的负担开始减轻。2001年度以后就稳定在赢余的水平上。

  到2001年的财政投融资改革为止,邮政储蓄一直将全部存款委托给资金运用部操作,七年满期。如果是民间金融机构,在没有转贷风险的情况下运用这笔资金,则七年期国债的市场利息回报就是吸纳存款利息的上限。然而邮政储蓄适用于比10年期国债的利息回报高出0.2%的利息。余额的优惠利息部分的约0.6%的金额成为了补贴。

邮政公社的利润结构 依赖国家补贴

  据推算,2004年度的该项补贴约有5855亿日元。由于2001年度以后无法继续委托给资金运用部,随着委托存款的到期,该项补贴逐渐减少,到2007年度末将完全消失。邮政储蓄业务预计将失去约相当于2004年度利润12095亿日元一半的补贴。

  正如表2所示,除补贴以外,邮政公社还从政府那里享受种种优惠。免法人税及印花税、免存款保险费、免除向保护人寿保险合同签约者机构支付的负担金等,几项合计共达9430亿日元,远远超过优惠利息的补贴。

表2  来自政府的保护成本

  在邮政公社到2006年度的中期计划中,设定邮政储蓄业务的赢利目标是3.9万亿日元,平均每年是9750亿日元。以此为前提,在邮政民营化后,政府的优惠不复存在时,邮政储蓄的余额必须得达到多少呢?(表3)对可能采取的措施分别进行了模拟,(1)不采取任何对策(2)增加手续费的收入(3)增加风险资产(4)同时采取(2)和(3)两项措施。

表3  邮政储蓄的必要余额模拟推算

  在不采取任何对策的情况下,为了实现目标利润,邮政储蓄余额必须达到414万亿日元,相当于现在(214万亿日元)的近两倍。而达到收支平衡需要的余额是184万亿日元。由于低利息的长期化,邮政储蓄余额在过去五年平均每年减少近10万亿日元,考虑到这一点,如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转赢为亏将会成为现实。

  方案(2)假定通过大幅度提高汇款手续费等实现结算业务收入达到原来的两倍,金融商品的门市销售手续费达到原来三倍;方案(3)以高于10年期国债回报0.2%的公司债等长期固定利息金融商品的运用比率调至现在的两倍即20%,将高于短期国债2.8%的收益率的股份比率提高到将近两倍的5%为前提。只有在采用不仅提高手续费,同时还增加风险资产的方案(4)的情况下,才有实现目标利润的余额的可能性。如果采用该方案,则达到收支平衡所需的邮政储蓄余额将降至目前的一半左右。

  为了避免出现亏损,应该停止将定额存款作为主打商品,而选择定期存款与普通存款作为主打商品。定额存款虽是10年到期的固定利率存款,但存入半年之后随时可以解约,很难对其利息风险进行管理,还存在象2000年度之前那样陷入贴现率差额的危险。如果政府不再提供补贴,则难以为继。

  根据邮政民营化准备室的估算,到2016年度邮政储蓄的总资产将达到153万亿日元,税前利润将达到2471亿日元。在邮政储蓄余额大幅度减少的前景下,仍旧计划获得这些利润,足以证明邮政储蓄已经决定采取提高手续费并开拓新业务。

  邮政公社的业务范围受到日本邮政公社法的限制。银行法上的主要业务,公社和民间银行都能从事的只有汇兑交易及销售国债等一部分。邮政储蓄也有1000万日元的存款限额。实际上,并不能从事贷款业务。

  然而,2007年10月邮政公社将成为国有的股份公司,这样邮政储蓄银行就可以得到银行法的认可,以往不得参与的业务也可以参与了。能够参与的业务领域在股份公司化时和到2017年为止的转型期中会有所不同。

  转变为国有股份公司后立刻就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银行代理店等。转型期内原则上1000万日元的存款限额仍旧保存。另一方面,只要得到认可,也可以从事住宅贷款、面向一般事业的融资等贷款业务以及门市衍生交易、证券中介业等证券业务。

  从银行业界来看,这就意味着将出现一个超过四大银行巨头存款总额的规模巨大的国有银行,不仅存款,在贷款及门市手续费上面也将展开竞争。民主党批评这是“国营企业的死灰复燃”。通过出售政府直接间接持有的全部股份,在彻底民营化之后邮政储蓄银行和民间银行并没有什么不同。

民主党的反对提案 明显不合理

  民主党目前在国会上提出了关于邮政民营化法案的反对提案。主旨在于将邮政业务与缩小的邮政储蓄业务分别作为邮政公社和国有银行来维持。

  这一提案的不完备之处非常明显。降低存款限额虽然能大幅度减少邮政储蓄余额,但邮政公社的收益是由邮政储蓄支撑着的。依靠邮政储蓄的地方特定局的人员及网点,如果没有国家的补贴将难以为继。

  民主党为了显示与政府提案不同,提出了不合理的方案。民主党是不是更应该非难从小泉首相当初主张的尽早实现邮政、邮政储蓄、简易保险完全分离的大方针的倒退呢?

  政府推进民营化的方法也存在问题。第一,10年的转型期定得过长了,这样就导致了与民间的竞争条件的调整上的困难,转型期应该缩短至三年。

  第二,即使从制度上来讲没有政府保证,在国家做大股东的期间,国民很有可能会理解为邮政储蓄的存款及保险合同会受到全额保护。政府有必要迅速出售邮政储蓄、简易保险的股份,使其转移到民间。不允许以控股公司的形式来回购。

  第三,现有合同由管理机构保有,形式上从新合同的账目计算中分离。但是,管理机构委托邮政储蓄银行、邮政保险公司来管理运用现有合同,损益也属于邮政储蓄银行、邮政保险公司。会计基准上,管理机构应该与新公司联系在一起,这并非是实质性的分离。由于现有合同的存款保险费及付给合同人保护机构的认购金等被削减,实质上等于继续享受补贴。

  第四,还存在邮政储蓄、简易保险的规模与民间金融机构相比过于庞大的问题。考虑到邮政储蓄银行的分店网、帐户数等,它实际上具有垄断网络销售结算等小额结算业务的实力。拥有与四大人寿保险巨头合计资产相匹敌的简易保险由于顾客基础的强大,也会成为民间人寿保险的强敌。考虑到金融市场的竞争条件,应该将邮政储蓄、简易保险进行分割,使其规模小于民间最大的相关企业,在此基础上实行民营化。

  只有将政府持有的股份全部出售给民间,实现真正的民营化,才能真正实现竞争条件的统一化。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05年10月14日《日本经济新闻》

2005年11月17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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