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大学财政治理:解读经费拨款结构

赤井伸郎
RIETI教职研究员

  从2004年4月起,国立大学实现法人化,迈出了新的一步。伴随法人化的实施,由文部科学省分配给国立大学运营的补贴,统一为用途自由的经费拨款(2008年度预算占大学总收入的54%)。经费拨款从2004年起根据一定的规则被削减,预定将持续至2009年度。从2010年开始,决定经费拨款的分配额时将引进成果主义,目前正在以此为方向开展讨论。根据成果指标,各大学间的经费拨款可能出现差别。按照这一观点,今后国民如何使用国家税款治理国立大学,也就是拨款的方式对于思考日本的将来是非常重要的。

迄今为止几乎空白的教育财政分析

  虽然对教育理念和人才资本理论等进行过议论,却没有展开过教育财政的分析。关于财政问题,在2007年5月21日的财务省财政制度等审议会上,提出了拨款分配估算。另外,最近在2008年5月19日的财务省财政制度等审议会上也进行了讨论。因此,作为对拨款计算规则的评价,笔者就财政分配进行了考察(详情参看赤井(2008))。

  目前的经费拨款与国家向地方拨税收款相同,计算需要金额(以2003年度预算为准)与大学自己的收入(以2003年度预算为准)之差,填补不足部分,进行保证财源型分配。经费拨款可以分为“教育研究等经费拨款”和“附属医院经费拨款”两大类。而实际上医院所需的拨款,列在“附属医院经费拨款收益(决算)”之中。

  首先,从2006年度的数字来看,全国医院总计中,拨款预算中的“附属医院经费拨款”只占总拨款的5%左右,而“附属医院经费拨款收益(决算)”所占总拨款收益的比例达到17%。这个结果显示出,医院以外的经费预算拨款被用于医院。这是因为,拨款预算时的经费累计基准与医院把拨款转化为收益时的会计基准存在差异。在“教育研究等经费拨款”中,事实上包含了医院相关的经费(附属医院所属人员的劳务费、兼职聘用的实习医生和指导医生的劳务费、附属医院的教育研究所需费用)等。为了讨论经费预算是否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有必要通过统一这些基准实现透明化。

  其次,考察一下计算“附属医院经费拨款”的规则。附属医院经费拨款(预算)用下述公式表示。

附属医院经费拨款(预算)=一般诊疗经费(以2004年度预算固定)-附属医院收入-附属医院特殊原因经费+偿还债务经费

  附属医院特殊因素经费和偿还债务经费属于该年度采取的措施,而另一方面,一般诊疗经费以2004年预算固定,而且附属医院收入也是在2003年度预算额基础上,每年增加2004年度附属医院收入预算额的2%。也就是说,设想经费固定,而收入增加2%。

  在这里确认一下实际上这些预算是否得到实现。在预算中,附属医院收入使用现金流动额来计算,由于数据上受限制,笔者使用了P/L的附属医院经费拨款收益(决算)。另外,考察一下该年度的变化可知,在很多大学,附属医院经费拨款增加了2%以上,预测收入得到实现。那么,我们看一下经费的变化。在这里预算使用了一般诊疗经费,但由于数据受到限制,使用了在P/L可以利用的诊疗经费(不含劳务费等,与一般诊疗经费属于不同分类)。考察一下该年度的变化可以看到,诊疗经费增减差别很大,有的增加了(拨款设想的是固定额)。

  由此可知,由于各个大学的地区特点,大学附属医院的经营情况发生差异,拨款预算的设想(经费固定、收入增加2%)不一定得到实现,预算受到局限。2010年度以后的预算,如何评价这些实际情况分配拨款非常重要。

  接下来,分析一下决定经费拨款的主要因素。经费拨款决定了以2003年度预算为标准的规则,考察一下结果如何进行分配的,可以发现,教员人数、学生人数均呈现有意义的正值关系,相对来说,教员人数的说明力较强。

  此外,注意一下实施竞争性分配的特别教育研究经费(注1),可以看到,与上一期特别教育经费之间呈现负值关系。从这一结果可以看出,在上一年度特别教育研究经费分配少的地方,本年度分配有所调整。也就是说,国家在特别教育研究经费的分配上有酌情处理的余地,对上年度分配少的大学,本年度进行分配调整,形成公平分配(当然,很多研究项目跨越数年,有必要考虑周期)。关于这些,需要对保证审查方法的透明性和验证其效果等负解释责任。

  进一步又使用教育指标(教员数/学生数、教育经费/学生数)、研究指标(研究经费/教员数、(英语论文+日语论文)/教员数、科学研究费补贴获准件数/教员数、专利公开件数/教员数)、社会贡献指标(受托业务等收益(来自国家等以外的委托)/教员数、捐款收益/教员数),分析了特别教育研究经费的分配与成果指标是否有关。分析结果表明,在教育指标方面,分配重教员数轻教育经费,在研究指标方面,分配重研究经费轻论文数,在社会贡献方面,分配重受托收益和捐款收益。不过,指标也存在问题,仅从这些结果还不足以讨论教育研究经费分配的是非。

  从这种拨款结构分析的结果可以得知,现在的经费拨款,像国家向地方拨税收款一样,属于保证财源型分配。这样的分配虽然公平,但在效率方面缺乏对努力提高效率的激励,必然会承受要求尽可能重视效率的成果主义分配的压力。

完善教育指标、社会贡献指标的信息

  为令人信服地实施成果主义分配,需要完善指标信息。完善研究指标信息比较可行,有意见认为,依靠外部资金和科研费即可。这时,教育和研究经费的分离成为课题。关于完善教育指标信息,需要对教育计划的评价、学生满足度问卷调查等多方面的评价。澳大利亚实施的LTPF(Learning and Teaching Performance Fund)等国外事例也可以作为参考。关于完善社会贡献指标信息,把握研究成果未反映出来的部分成为关键。在研究成果指标相对较低的地方大学,社会贡献指标达到多少将决定地方国立大学的存在意义。期待今后能完善信息。

2008年5月27日
脚注
  • (注1)这个经费的目的是,“适应新的教育研究需求,重点支援各国立大学等根据个性积极采取的措施”,通过公开征集和审查方式,2007年度分配了约845亿日元(预算)。
参考文献

赤井伸郎、中村悦广、妹尾涉(2008)“关于国立大学财政体制方式的考察——经费拨款的结构分析”[PDF:425KB](日文),在RIETI “展望未来经济社会,探讨大学办学方向” 政策研讨会上发表的资料。

2008年5月27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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