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多保护个人信息可能会带来一个不自由的社会

池田信夫
经济产业研究所 高级研究员

  今年日本网络行业的热点话题或许既不是宽带网、也不是IT泡沫的破灭,而应该是BBS“2频道”(http://www.2ch.net/)。ASCII CORPORATION前社长西和彦在辞去董事职务时受到毁谤,出于愤怒而创办了BBS“1频道”。在某动物医院要求删除帖子而引发的诉讼案中,“2频道”败诉而被罚款400万日元。本人在“2频道”似乎也称得上是个名人,因为到处都有骂我的帖子。有一次,我对一个写谩骂我的帖子的人进行追问时,才知道他原来是反对国民基本信息网络运动的核心人物。所谓的“保护隐私”,原来是保护那些想说别人坏话却又担心暴露自己真实面目的人啊。

匿名毁谤受害层面今后还将扩大

  电子公告版(BBS)本身并非新兴事物。计算机通信起源于BBS,互联网初期的中心内容也是称之为网络新闻的公告版。不过,计算机通信有管理人员,网络新闻原则上需要署名。像BBS“2频道”这样不设管理员、每天的投稿量达10万余条的公告版,其规模恐怕算得上是世界之最吧。但是,与网络新闻相比,BBS“2频道”提供的信息量以及正经的讨论不多,相反骂人的帖子却不少,给人的整体印象是阴暗潮湿。那位谩骂我的工程师也是由于在某公共信箱中受了我的气,希望以此发泄心头之怨恨。

  对于那些对工作单位和社会抱有不满、却没有勇气以真实身份进行批判的胆小怕事者来说,BBS“2频道”成为他们的一个发泄场所。“2频道”与其说是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倒不如说是存在于“言论不自由”的日本社会的一个发泄口。初期的网络新闻是学者们发表学术新闻的场所。可是90年代后半期,随着利用网络通信的普通用户急剧增加,网络信息的平均质量下降,发布真正有价值的信息的人减少,信息质量也由此而下降……在如此恶性循环下产生了“逆向淘汰”,如今网络新闻也很少有人看了。或许BBS“2频道”的兴隆景象也只是今年才有,不久它也将遭到被人遗忘的命运吧。

  不过,可以预测今后这种匿名毁谤事件还将以各种形式出现,其受害层面也将进一步扩大。“以其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是在知己知彼的条件下才能实施的。像西和彦社长的情况,匿名进行毁谤的对方处于安全地带,西社长即使想以真实身份反驳也无法进行平等的辩论。这种情况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例如,犯罪分子有可能通过在“2频道”大量散布企业的流言蜚语,并像股东会上的捣乱者似地威胁企业“要想封我的口,就拿钱来!”还有,“2频道”本身也可以以“拿钱来就删除帖子”为条件而获得资助。

当前必须考虑的是如何援助受害者,而不是对个人信息的过多限制

  一出现问题,立即就想制定法律加以限制,这是日本政府的习惯做法。不过,在信息化时代,这种做法多为有害无益的过多限制。即将在下届国会提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案,规定在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时,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果严格执行该规定,那么恐怕互联网上的检索服务功能都必须关闭。根据居民基本注册法“禁止建立记录有居民票个人号码的数据库”(第30条43)的规定,企业要是将顾客和居民票个人号码混同,将受到都道府县知事的行政处分。不过,该规定有违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嫌疑。对个人信息的过多保护,反而容易限制个人而形成不自由社会。

  有关我本人的信息,并非属于我个人。以我的名字在网络上进行检索的话,会出现2000多条相关信息。对此,我个人无法控制。金融机构调查信用信息是理所当然的,而隐瞒病史加入保险将构成保险金诈骗罪。在民主主义社会,个人无权伪造个人信息。居民基本注册法主张公开信息,而反对国民基本信息网络法的人们则要求“保护隐私”,这种反对运动本身是日本社会没有真正理解言论自由、尚未成熟的象征。

  但是,并不是说打着“新闻报道”的幌子,就可以为所欲为了。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案,许多媒体主张“将新闻媒体排除在法律适用范围之外”。政府官厅在主张100%保护隐私的同时,却又希望对自己的侵害隐私行为予以免罪,其特权意识令世人惊讶。媒体的人权侵害规模非BBS“2频道”所能比。如果自称是新闻工作者,就可免除解释责任,那么,就没有可以援助新闻报道受害者的渠道了。

  问题不在于个人信息的泄漏,而在于个人信息被人故意利用或误用于黑名单等。由此,目前需要的并非限制信息流通,而是要在援助受害者的同时,追究赔偿责任,防止滥用个人信息。要做到这些,并不需要制定特殊的法律,只需建立机动灵活的、低成本的纠纷处理体系。目前,在日本打官司所需的成本和时间都非常多,所以,必须建立民间ADR(替代纠纷处理机构),在当事者之间进行调解。政府应该改变思维方式,停止对个人信息的过多限制,实行信息流通自由化,防止受害层面的扩大。

2002年9月10日

2002年9月10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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