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经济学——“真实”的储蓄率与统计的倾向性

第五讲 财产收入的过少性

宇南山卓
RIETI教职研究员

  家庭收支调查具有高价商品消费的统计少于正确数值的倾向性。如果考虑到这种过少性,就可以发现,家庭收支调查的储蓄率过低。要揭开剩下的谜底,就需要弄清家庭收支调查收入项目统计的倾向性。

  收入可以按来源分别统计,先行研究认为其中的“财产收入”存在过少性的问题。所谓财产收入,是指从家庭收支的资产产生的利息和红利收入等。如果对收入项目的过少性进行调整,分母和分子都将同样增加,这样,家庭收支调查的储蓄率就会上升。因此,以往一直没有将其作为解释储蓄率偏离的因素。

  如果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的财产收入换算为平均每个家庭的数值,再与家庭收支调查的结果进行比较的话,过少性就可以一目了然。例如1990年,全日本共有39万亿日元的财产收入。家庭数量为4104万户,平均每个家庭全年的财产收入相当于约95万日元。然而从家庭收支调查来看,却只有3.6万日元。而且,如果使用平均每个家庭的金融资产数据,以其作为分母来计算资产经营的回报率,那么连回报率最高的1992年,也只有0.5%。如果考虑到在同一时期,邮局定额储蓄的利率为4%,连普通存款的利率也达到了2%,那么资产经营回报率太低。也就是说,家庭收支调查不仅存在着上一讲论述过的高价商品支出的统计数值过少,而且还存在着财产收入的统计数值也过少的倾向性。

  财产收入统计数值过少仍然是出于对家庭收支的认识。在日本,家庭收支中的大约一半金融资产是以银行或邮局等定期存款的形式进行运营。从经济学角度来计算,财产收入是由银行和邮局等的存款余额和适用利率构成的。然而,在许多家庭收支统计中,都没有认识到应把利息作为收入。尤其对于自动转存的定期存款等,更有可能没有把利息作为收入。如果对家庭收支没有这种认识,那么在家庭收支账簿中就不会有记载。

  不能正确掌握财产收入的倾向性,在政策评估方面也成为重大问题。泡沫经济破灭后,由于零利率政策等的影响,从宏观方面来看,财产收入出现了大幅度下降。要想分析超低利率政策对家庭收支产生的影响,必须有正确的财产收入数据,这就需要对家庭收支调查加以补正。

  过少性平均起来在时序上是稳定的,因此非常容易补正。家庭收支调查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财产收入比例基本上保持在1比15,笔者利用这一比例,将家庭收支调查的财产收入扩大至15倍,使可支配收入中平均财产收入所占比例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等,然后以此计算储蓄率。测算结果将在下一讲进行分析。

原载于2010年8月30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0年12月2日登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