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政治

山下一仁
RIETI高级研究员

日本农政的特点

  收入是从价格乘产量得出的销售额中减去成本的结果。日本农政的特点是为了提高农户收入,不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和产量来削减成本,却采取了提高价格的简单政策,其典型就是大米。

  在农田总面积为固定数值时,要想扩大每户平均生产规模,必须减少农户数量。种植大米的农户占会员绝大多数的农协,为了维持农户数量,一直反对大米农业的结构改革。对于农协来说,维持多数兼营农户优先于少数专业农户,可以获得农业外收入和出售转变用途农田的利益,通过把这些收入和利益存入农协账户,可以稳定农协经营并维持政治权力。高米价本身对农协提高出售大米的手续费收入,以及销售肥料、农药、农业机械等农业资材的手续费收入做出了贡献。在粮食管理制度时代,农协为了提高生产者米价,曾经开展过大规模的政治运动。

  正如农协所希望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提高了生产者米价,对于高成本的小规模“兼营农户”来说,自己生产大米比购买高价大米更合算,因此继续经营农业。由于小规模兼营农户不放弃农田,致使农田不能向只依靠农业维持生活的真正专业农户集中,导致了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对大米农业结构进行改革最终失败。产量不增加,成本也不下降,所以专业农户的收益没有提高。农业产值中专业农户所占份额为,农田耕作82%、蔬菜82%、牛奶95%,与此相比,大米却只占38%(2005年)。而且,种植大米的农户数量虽然占全体农户的70%,产值却只占农业总产值的22%。与其他农作物不同,只有大米种植业的小规模农户继续经营农业,致使结构改革延后,其原因在于农政。但是,这对于农协和自民党来说却非常有利,因为由于农田改革而趋向保守的农村选票掌握在农协手中,而自民党依存于农村选票。农协作为战后最大的压力集团主导着农政。

  废除粮食管理制度以后,米价至今依然通过名为减种的限制供给的垄断集团所维持,为了让农户参加减种,政府每年支付大约2000亿日元的补助,累计支付补助总额已达7万亿日元。目前的减种面积达100万公顷,超过稻田总面积的40%。减产量相当于500万吨大米,另一方面,却进口700万吨以上的小麦,一直采取与提高粮食自给率背道而驰的政策。战前反对农林省减种政策的是提倡粮食自给的陆军部。真正的粮食自给与减种互不相容。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名为PSE(生产者补贴等值)的农业保护指标,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通过财政负担维持农民收入的“纳税人负担”部分,另一个是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差(内外价格差)乘以生产量的“消费者负担”部分,即消费者向农户支付的不是便宜的国际价格,而是较贵的国内价格,以此来保护农民。从各国的生产者支持估计所占比例来看,乌拉圭回合谈判规定的基准年1986~1988年的消费者负担部分的比例数值为:美国37%、欧盟86%、日本90%;与此相比,2006年的比例为:美国17%、欧盟45%、日本88%(约4.0万亿日元)。尽管美国和欧盟正在从价格支持向财政直接支付转变,但是日本的农业保护仍然停留于价格支持。由于国内价格大幅度高于国际价格,因此需要高关税,结果致使日本无法应对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表:日本、美国和欧盟的农业政策比较
表:日本、美国和欧盟的农业政策比较

农政的动摇

  但是,在贸易自由化谈判的进展过程中,这样的高价格、高关税政策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乌拉圭回合谈判虽然把各国的进口配额制度等改变为关税,但是由于承认了把1986~1988年大幅度扩大的国内外价格差改变为关税,即“卑鄙的关税化”,因此,并没有要求各国降低较高的国内价格。

  然而,在多哈回合中,自民党的农政发生了大幅度的动摇和混乱。2003年8月,美国和欧盟就对农产品关税设定100%的上限达成协议,为此,农林水产省大臣于该月底发表了谈话贸然称:“将把各国的直接支付方式也纳入视野”,修改农政基本计划。这是因为,一旦把778%的大米关税率降低到美国和欧盟制定的上限,除非日本像欧盟那样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否则,日本的农业就会遭到毁灭。

  然而,这一计划却发生了两次后退。第一次是在2003年9月份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秘书长议案中,由于期待大米可能允许设定上限关税率之外的特例,因此,农林水产省宣布从直接支付补助对象中取消大米。第二次是在2004年8月的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框架协议时,产生了乐观的预测,认为对于某些种类的商品,或许可以设置不降低关税的例外。既然关税可以不降低,那么国内价格也可以不降低。日本政府因此进一步后退,不仅大米,包括小麦、牛奶等其他农产品在内,都取消了对降价的直接支付。结果,在把填补保护农民价格与市场价格之差称为差额补贴的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关于对削减补助对象的小麦、大豆等的补助,只把其中70%改变为直接支付,而无需在世界贸易组织削减。

  尽管如此,自民党政府为对抗民主党的撒钱补助收入方案,把补助对象的农户限定于4公顷土地以上,这一做法获得了正面评价。但是,兼营农户如果聚集20公顷以上的农田面积,集体经营农业,也可以作为补助对象。由于允许这种例外,发生了兼营农户从租借土地扩大了生产规模的专业农户手中“收回”农田的情况,这种情况是与扩大生产规模背道而驰的。进而于2007年,在参议院选举中失败的自民党,认可了市町村长的特例,从农户“限定对象”政策进一步后退。

  那么,民主党又怎么样呢?——到2003年为止,提出了废除减种,降低价格,并对因此而受影响的专业农户限定对象直接支付补助的政策。

  但是,在2004年参议院竞选纲领中,取消了“限定对象”的内容。在2007年7月的参议院竞选中,民主党主张引进被自民党批评为不限定对象的撒钱直接支付的“农民逐户补助政策”和废除减种,获得了全面胜利。

  另外,小泽一郎主张的“即使零关税也达到100%自给率”,本来其前提是通过废除减种降低价格,但是在2008年,民主党“未来内阁”批准的“当前大米政策的基本动向”表明转向维持减种,在2009年的大选中,提出了引进以减种为条件的“农民逐户补助政策”。

  结果,在农政方面,两党之间在维持减种不降低价格这一点上已没有多大区别了。

  下一次,笔者准备对民主党的“农民逐户补助政策”和在本次参议院选举中自民党及众人党的政策建议进行分析,再下一次将对理想的农政提出建议。

2010年7月25日《周刊农林》

2010年9月30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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