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农业谈判 拥有高价农产品的日本的弱点

山下一仁
RIETI高级研究员

  关税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不仅实现了通过关税化(由关税替代进口限量)和下调关税等边境市场准入的改善,同时给贸易等带来影响的国内农业补助和出口补助的削减也通过WTO(世界贸易组织)得到规范。现在的多哈回合也同样朝着缩小在市场准入、国内补助金、出口补助金等三个领域的保护方向推进谈判进程。(表1)

表-1  WTO农业谈判的要点

  出口国要求开放市场,而进口国要保护本国的农业,这是理所当然的。各国的谈判态势充分反映了各自的农业政策。

  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将关税和价格保护转变为财政保护(向农户支付补助金、直接补助)。在乌拉圭回合中受到美国攻击的欧盟也为了应对关税下调和出口补助金削减,在1992年以后大幅度降低谷物等的价格,实行对农户的直接补助。

  而与此相反,日本继续维持农产品的高价格,实施通过消费者负担的农业保护这种关税依存型农业政策。图1所示的是WTO农业谈判中,日、美、欧盟、发展中国家间的攻防策略,下面看一看其谈判情况。

图1 WTO农业谈判构图

  (1)市场准入
  几乎所有的主要国家都承认将上限关税率设定在100%左右。欧盟虽然承认上限关税率,同时又对下调关税有所抵触。目前,欧盟的农产品中关税率最高的在200%左右,如果在大幅度削减关税上,如"削减关税80%",达成协议,那么这种农产品的关税率就为40%。当然就对大幅度低于上限关税率的100%存有戒心。相反,在关税相当高的日本(图2),大米的关税率为778%,即使削减80%,关税率还为156%。如果承认上限关税率,关税率就要降低到100%,因此反对上限关税率。

  关于调低关税,在针对高关税率的品种实施高削减率方面达成了协议。高关税品种多的日本正在谋求在尽可能多的品种上获得特殊待遇。

图2 日本的高关税农产品

  (2)国内补助金
  美国的弱点是填补向农户保证的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的补助金。受到欧盟攻击的美国于2005年10月进行了让步提案,并向欧盟展开了下调关税的攻势。

  (3)出口补助金
  在彻底废除欧盟的出口补助金、美国的超过780天的出口信用等事项上达成协议。

对大米的"特殊要求"要付出代价

  2005年底的WTO香港政府部长级会议上,由于美国与欧盟就下调关税的对立,几乎所有的争论焦点都推迟到2006年4月底讨论。

  美国政府的补助金削减提案是优先采纳下一期农业法而提出来的,美国政府为了排斥反对补助金削减的有势力的农业议员,必须出示海外市场准入得到大幅度改善的证据。强烈要求日本和欧盟下调关税的原因也在于此。

  但是,转为通过财政实施农业保护的美国与欧盟并不存在非常大的差距,而且,美国也存在需要通过关税进行保护的品种,因此,如果对关税下调的幅度与实施期间进行调整,谈判可能顺利推进。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转为直接补助的日本如果要求在大米等农产品上实施上限关税率和下调关税的例外待遇,作为代价低税率的关税分配量(在一定的进口数量范围之内,适用低关税)就会被扩大。

2006年2月13日《经济学家周刊》(每日新闻社)

2006年3月9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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