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问题笔记

老年人的新医疗制度

小林庆一郎
RIETI高级研究员

  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已经从四月份开始实施。75岁以上的老人(后期老年人)退出此前的国民健康保险而成为新制定的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的被保险人。

  该保险的保险费虽然对低收入者予以减免,但此前由子女赡养而没有交保险费的老年人也被先行从年金收入中扣除保险费。从4月15日起,先行扣除保险费开始实施,引起了人们很大的不满与混乱。

  然而这一制度的问题存在着很深的根源。

  本来,制定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抑制不断增长的医疗费用,另一目的则是增加用于医疗费的保险费收入。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在制度中纳入使患者和医生自觉抑制(在不降低必要的医疗水准的情况下)医疗和药物浪费的机制。

  另外,如果老年人医疗的财源增加,其负担不偏重于一部分年龄层,而应由所有年龄层共同分担,这样有利于提高社会福利。

  从这一点来看,新制度存在不少令人费解的地方。

  首先是新制度中到底有没有纳入抑制医疗费“浪费”的机制这一点。

  为了减少浪费,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增加患者(或其家属)自己负担的部分。如果采取就医越多损失越大的制度,接受不必要的医疗的老年人就会减少,医疗费的总额也就得到抑制。

  这一点其实即使不制定新的制度也可以更简单地实现。只要让老年患者的交费负担高于现在即可(当然对于低收入者有必要采取优惠的减免措施)。

  然而,在新制度下,老年人患者的负担与现行制度相比几乎没有增加。另一方面,不管有没有就医都要征收保险费。这种制度设计错误地理解了动机经济学。

  “通过先行扣除保险费,让老年群体感受到医疗费的负担,这样他们就不会浪费医疗费了。”如果在制定制度的背景中存在这一思路,那就完全错了。

  如果老年人不是作为群体的一员,而是由自己个人负担医疗费的话,为了不受损失,就不会接受不必要的医疗(有可能将更多的钱花在运动等保持健康的手段上)。这样一来国家整体的医疗费就能够得到控制。

  但是,新制度中保险费的征收却与是否就医的自由选择无关。这里并不包括任何能够使老年人自觉不去接受无意义治疗的机制。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整体的医疗费增加的速度基本上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正如报道所说,新制度反而还有可能增加部分老年人的保险费负担。这会不会让他们因生活所迫而被迫放弃接受必要的医疗呢?

  老年人医疗本来是增进老年人健康这一终极目标的手段,问题在于如何解决医疗费,如果为此压缩老年人的收入而迫使他们降低生活质量,那只能说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结果。

  从保险的理论出发,也可以明确得出由所有年龄层共同负担老年人医疗能够提高社会福利的结论。为老年人单独设立保险的做法和“只有病人入保的保险”一样不合理。

  持续增加的医疗费的财源,应通过提高消费税或所得税的方式向全体国民征收。

  另一方面,或许有人会认为,老年人中不乏拥有大量资产的人,从负担公平性的观点出发,也应该向老年人收取更多的保险费。但是,这也不是正确的理由。如果说应该让资产多的人负担更多的费用,那么就应该不拘年龄,采取增加所有高资产人群负担的制度,用年龄进行划分欠缺经济上的合理性。

  不过,如果要根据资产状况改变负担比例,行政部门就必须掌握国民的资产状况,这就有必要引进纳税者编号制等,改变国家基本制度。

  这次混乱状况让我不得不认为,现在已经到了仅对医疗制度进行个别改正已经无济于事的时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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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2008年5月24日《朝日新闻》

2009年1月22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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