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大学法人化能否成为大学改革的起动器?

原山优子
经济产业研究所 教职研究员

  日本国立大学于2004年4月1日实现法人化的计划已经进入倒计时。日本于去年制定了国立大学法人法,由此,在以往的日本大学体系中,即根据设立者不同而分成的国立、公立、私立大学中,作为“国家”的替身,“国立大学法人”这一新的设立者即将诞生。具备教育和研究机构的“国立大学”由即将设立的国立大学法人管理,实际上,国立大学现有的部局以及附属研究所将继续从事教育和研究事业。不同的是,大学总部的体制将向由董事会、经营协议会、教育研究评议会组成的法人组织过渡。另外,国立大学的职员不再为国家公务员、国立大学的财源将来自经营补助金等,法人化将影响到国立大学的各个方面。

  实现国立大学法人化的基本构思是∶将国立大学从文部科学省的内部组织中“独立”出来,采用非公务员制度,以提高经营方面的“自由度”,使国立大学转变为“富有个性”、“具有魅力”的大学。在这一基本构思成为法案,逐步落实到各国立大学的章程、内部组织、经营体制的过程中,是否能够保持初衷,这是文部科学省面临的一大挑战。

国立大学将如何应对文部科学省提出的Big-bang?

  为实现国立大学的法人化,作为当事者的国立大学正在进行各种准备。迄今为止,国立大学经历了许多次改革。同样,这次的改革也是由外力所引起。不过,改革的级别是无与伦比的,仅仅被动地使管理经营体制适应国立大学法人法,就足以超出能够适应的范围。记得在柏林墙倒塌后,人们纷纷就“Big-bang(急进主义)”和“Gradualism(稳健主义)”哪种更适合东部地区的经济改革展开了辩论。针对文部科学省提出的Big-bang,国立大学自身将采用何种应对方式,目前还不是十分明了。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难以判断事态的发展。在此,笔者想提出几个便于理解的关键线索。

  关键之一是去年9月30日文部科学省提出的中期目标和中期规划草案。草案在前言部分提出了“大学基本目标”,正文部分具体提出在六年时间达成“提高教育研究质量的目标”、“改善业务运营以及提高效率的目标”、“改善财务内容的目标”、“自我检查、评估以及提供相关信息的目标”、“业务运营的其它重要目标”、以及实现以上目标的计划。从探讨国立大学改革的观点出发,值得关注的是表明信念的“大学基本目标”。从上下文中可以看出是否对大学模式进行了描绘,大学模式是不是目前模式的延续。

  本来,下一步作为实现自己提出的大学模式的里程碑,应该确定中期目标。但是,正文由于提出“提高”、“改善”方面的目标,所以,必然采取渐进的方式。由此,与上面提出的大学模式的联系也有可能变得模糊。值得关注的是大学如何运用各自的裁量权设定各自的中期目标。

以国立大学的裁量权可能设计的两种体制

  关键之二是校内组织。根据国立大学法人法,将设立经营协议会和教育研究评议会,因此,各大学的意向得到反映的余地很有限。那么,大学以自己的裁量权可能设计的体制是什么呢?其一,是作为法人的“国立大学法人”和从事教育研究等业务的“国立大学”的关系,即表示基于法人化以前的称呼的执行部和部局关系的规定。在此,引进什么样的信息传达以及决策机制,将是各个国立大学发挥本领的精彩之处。其二,是以董事会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校长强有力的领导权”已经成为国立大学法人化的关键词。不过,支持Big-bang构想的体制是否会纳入董事会当中,将取决于国立大学的裁量。至于“校长强有力的领导权”问题,对教育、研究、经营的负责人——校长,具有选拔和提出免职申请权利的校长选拔会议将发挥重要作用。不过,至于选拔会议的成员,虽然有国立大学法人法的限制,但是,国立大学具有具体操作方面的裁量权。

  离实现法人化只剩下约两个月了。此间,在描绘未来蓝图的同时,必须做好体制方面的准备,以度过过渡期。“国立大学法人化”这一来自外力的大学改革,是否能够成为大学改革的起动器,促进国立大学的自身变革呢?对国立大学的期待和疑问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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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日

2004年2月2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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