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4月小泉政权诞生以来,人们已普遍认识到为摆脱日本面临的经济危机,必须实行结构改革。但是,对原有平衡关系由于外生变量而失去平衡后将向什么样的平衡关系过渡、以及实现平衡关系的过渡将经过怎样的过程等问题,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还有,对推行“结构改革”将影响到日本社会体系的哪些部分也不甚明了,现在还处在易于按惯性运行的状况。
在这种形势下,事实上日本正在进行一些“结构改革”的尝试。研究国立大学等独立行政法人化问题的调查研讨会目前正着手制订的“关于'国立大学法人'新模式”报告书就是其中一例。该报告书的中期报告已于去年秋天公布。在2002年3月底提交最终报告之前,今年2月明确了以“非公务员型”和“经营组织由运营协议会、董事会、评议会构成”为核心内容的“国立大学法人化”的基本构思。本文将就国立大学法人化构思的意义进行探讨。
有别于以往改革的国立大学法人化
首先,以日本的大学改革作为切入口进行探讨。日本大学制度的构建始于明治19年(1886年)的帝国大学令和大正7年(1918年)的大学令,制订学校教育法后,昭和22年(1947年)新制大学正式诞生,从而形成了日本现代大学体系的框架。国立学校设置法和私立学校法(1949年)的制订,则确定了国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定位。在此之后,日本政府又制定了大学设置基准(1956年)和大学院设置基准(1974年),对大学和大学院的设立作了明确规定。
其后,根据临时教育审议会的报告,1987年设立了大学审议会,而后又经过10年之久,才以报告的方式提出大学改革的方针。该方针的内容包括“大学院重点化”、“竞争环境中基于自行负责的多样化”、“组织运营的改善”、“评估体系的确立”等。目前,已有部分制度正在朝该方向进行改革,比如改组为大学院大学、教育课程的大纲化、校长室力量的加强、大学评估和学位授予机构的创立等。从以往的大学改革过程中,可以看出日本的大学体系经历了激烈的改革和多次反复的渐进调整,但是,可以说这些改革和调整都属于大学体系内部的变革。而此次作为行政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探讨的“大学法人化”,则不仅仅是停留在国立大学这一框架内的变更,它是促进包括私立大学和公立大学在内的整个大学体系的重新构建、为建立社会和大学两大体系之间的互补关系而进行的改革。由此可知,国立大学法人化是有别于以往大学改革的一种变革。
有必要构建一种使职务经历多样化成为可能的社会体系
这里所说的“国立大学法人”是怎样一种模式呢?下面就几个关键词进行探讨。大学审议会的报告中,多次提到“国立大学的个性化”、“引进以第三者评估为基础的竞争机制”、“采取由上至下的决策方式”等。但是,在认识到“必须对最终应由国家负责的大学所适合的法人模式实行进一步探索”后,提交国立大学的改革宏伟蓝图成为今后的课题。
在经营组织方面,以“法人组织和大学组织的一体化”、“校外有识之士的参与”为前提,提出了由主管教学事务审议的评议会(由校内代表组成)、主管经营事务审议的运营协议会(含校外人员)、对特定重要事项进行议决的董事会(含校外人员)构成经营组织的构想。大学校长以及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和调节功能是该经营体制取得成功的关键。
在以往的研究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技术转让等贡献于社会的活动将成为大学的重要任务。在业务多样化的过程中,为协调大学的中长期目标、战略性地推进大学的运营管理,必须强化大学校长的后援体制。具体的构思是针对大学的主要功能,在每个功能部门分别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我希望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也从这一角度出发加以考虑。另外,由于董事会成员起着连接大学校长和校内组织以及社会的桥梁作用,所以起用校内外具有相关职务经验的人才最为理想。问题是在日本具有这种职务经历的人才为数不多。从加强大学运营体制方面看,希望提高人才在产学官领域之间的流动性、建立一种能使职务经历多样化成为可能的社会体系。
选择“非公务员型”的意义
至于大学职员的身份,中间报告指出“不是持‘先验观点’选择公务员型和非公务员型”。经过审议,最终报告中则将焦点集中到了“非公务员型”上。如上所述,在实施这种激烈改革时,加快向新的均衡关系进展的手段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灵活性,使多样化的尝试成为可能。国立大学为了向社会展示自身的存在意义,作为创造、传播、活用知识的机构贡献社会,必须以大学自身的标准酌情选择成为这个组织关键的“人才”。我对“非公务员型”的选择将对国立大学的自立起到促进和激励作用寄予很大期望。
2001年4月,原属经济产业省内部机构的经济产业研究所变更为非公务员型独立行政法人,工业技术院则选择了公务员型独立行政法人的道路,改名为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而科学技术政策研究所至今还从属于文部科学省。目前,日本的研究所采取了以多种形态共存的方式,正在对各自独特的组织运营模式进行探索。当研究人员占日本国内研究人员17%的国立大学过渡到非公务员型独立行政法人之时,一定会起到巨大的榜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