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企业开放创新进展到了什么程度呢?
根据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21世纪政策研究所实施的问卷调查,从事研究开发的上市企业中有近80%在开展创新活动。在这里开放创新的定义是"引进外部的技术和知识、创造新价值的活动"。除了知识产权或合作研究这类1对1的与外部合作之外,还包括与云计算外包等不特定多数客户的关系。
许多企业非常重视与外部合作,把"探索新技术种子"和"创造出新商机"作为目的,其次是"缩短研究开发速度"、"加强现有业务"。由此可以看出,许多企业都希望扩大技术或业务范围,而不是提高研究开发的效率。然而实际上取得了成果的是"探索技术种子",占30%以上,而"创造出新商机"的企业只有20%多。
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通过开放创新取得经营效果的内部组织体制不够充分。大企业内部具有完善的研发体制,从外部引进技术就意味着在外部有比自己公司更优秀的技术,对于自己公司的研究人员来说,这可能是听起来很不舒服的事情。要想消除公司内部的组织性抵触感,就需要第一把手发挥领导作用。由董事专门负责开放创新的公司,在"探索技术种子"方面取得成果的概率更高。
另一方面,利用开放创新"创造出新商机"需要新商务模式。三菱化学控股公司与本集团内外的企业在研究开发和开展商务两方面协作,正在开展"开放共享商务(open shared business)",不搞技术保密,不独占利益,通过共享技术拓宽市场,来实现包括伙伴企业在内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为此,他们不仅在研发方面,而且还建立了全公司上下一致推进整个战略的体制。
2016年7月13日《日本经济新闻》“简明经济学——日本企业的开放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