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整体的理想形态

橘木俊诏
RIETI教职研究员,研究主任

  在日本参议院的选举结束后,执政党和在野党都对养老保险改革表现出了认真、积极的姿态。为了消除国民对今后生活的担忧,必须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在这里,暂且不讨论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改革,而主要从探讨社会保障整体的理想形态中,为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一个指南。

  从哲学、伦理学的角度来评价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为少数。为此,本文就此作一试论。在哲学、伦理学的领域里,有共同体主义和普遍主义之争。共同体主义是指,当人们拥有其共同属性时,他们的利益变为第一位。相对这种理念来讲,普遍主义则是不局限于人的属性,而是同等地考虑所有人的利益的一种主义。

  这里所说的人的属性,可大致分为人种、性、宗教、语言、出身国家、企业、职业、产业等。举简单的例子来讲,美国有白人对非白人;宗教上存在伊斯兰教对犹太教;加拿大有英语圈和法语圈,他们分别形成共同体,和敌对共同体不断地进行着斗争。

  日本在人种、宗教、言语上不存在明显的相互对立的共同体。但是,涉及到社会保障问题时对立便突显出来。这是因为人们所属的企业、职业、产业等的不同,成为了重要的变化因素。

  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大型企业职员在本企业加入的工会健康保险、中小型企业职员加入的政府掌管健康保险、退职人员和个体经营者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和公务员的共济保险等类型。公共养老保险(年金)制度也包括工薪职员的厚生年金、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家庭主妇的全民基本部分的国民年金及公务员共济金等。这些区别由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或在什么企业(或政府部门)工作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由此具有相同属性的人们便形成了一个共同体。

  日本的这种制度看上去混乱不清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最初提供福利的是大型企业,而且这一传统一直持续,进而竟成了得天独厚的企业福利的一种象征。中小企业职员、个体经营者们当然也认识到了福利的重要性,所以国家又针对这些人制定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这就造成了制度的混乱和无序。导致民间企业和公务员分别适用不同制度的是历史上存在的官尊民卑思想,它体现在了共同体形态上。

  从这一角度考虑,则可以说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共同体主义上的。和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相似的是德国和法国。这两个国家是按职务范围的不同进行划分的,也是建立于共同体主义上的制度。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参照德国模式制定的,所以也可以说日本是仿效德国的。

  先讲述一下在共同体主义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第一、由于制度是按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进行划分的,所以自然反映出了人们收入的多少、企业保险费支付能力的差距,由此极大地拉开了支给保险额的水准。

  第二、由于制度混乱无序,就很容易出现各自的规模小、难以对应各种各样的变化,导致财政不稳定。象退职人员和个体经营者所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尽管医疗费的支付额低,但财政却一直是高额赤字,这就是一个例子。从财政富裕的工会健康保险向国民健康保险进行的财政转移是闻名的,因此连工会健康保险的财政也变得不稳定了。第三、保险费的收入成为财政来源的主要部分。

  另一方面,在普遍主义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人们在何地工作无任何关系,全体国民都加入唯一的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及医疗保险制度。像英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国民健康服务、北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制度,都具有这种普遍性和唯一性,而且支付给人们的保险金额不存在差距。税收是财政的主要来源。

  可以说,在日本、德国、法国倾向于共同体主义的人很多,在北欧则寄望于普遍主义的人为多数。虽然双方都并不是在国民的强烈主张意识下进行的判断,但作为结果可以如此解释。

  日本首相小泉指出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必要性。这并不是说主张普遍主义,而是由于制度的混乱无序造成的、前文所提到的弊病已在日本开始表面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方案而已。我本身也主张养老保险、医疗的制度一体化。作为让全体国民放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应该因为制度而造成支付金额的巨大差距,也不应该是因为保险费用的负担能力的不同而拉大保险服务的差距。另外,制度间的财政转移也不是令人所希望的。

  能避免这些问题的是普遍主义所主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可以在国民加入经统合后的唯一的一个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后,使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上的福利保险服务。并以税收为财政来源的主要渠道,保险费的收入为辅。

  就今天的养老保险改革来讲,我主张立足于普遍主义的说法是只限于把递增消费税作为财政来源的公共养老保险为基本养老保险上的。这里的递增消费税指的是,对于生活必需品实行免税或低税率,而对奢侈品实行高税率的一种方案。将相对基本养老金的第二层养老金通过民营化以储蓄积累型进行经营,来取代夫妇两人月基本额17万日元的养老金保证。对于高收入者,通过资产调查可以来决定减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金额。

  这种方式,可以使严重的不缴纳国民养老保险费的问题、家庭主妇的第3号被保险者及计时工的未加入等问题得以一并解决。同时也有助于减轻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负担部分的重压。剩下的问题就是国民每一个人能否负担相应的保险服务费用。从共同体主义转为普遍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也涉及到国民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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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3日《朝日新闻》

2004年10月19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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