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期待高涨
近年来,海外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中小企业等小规模组织非常重要。Langlois指出,从19世纪末开始,大企业发展壮大,长期以来,大规模组织通过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不断增强了竞争力。但是这种状况在20世纪末落下帷幕,通过网络与外部合作的特定专业化的小规模企业反而具有竞争力的时代已经开启(注1)。而且还有许多研究提出,在创新方面,中小企业通过采用新技术等获得优势,与大企业形成了互补关系(注2)(注3),以及通过与其他企业或大学联手,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注4)(注5)。在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方面,近年来Geels指出,在社会核心领域,由于已有的技术体系与社会体系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很难发生直接变革。但是在缝隙领域,引进新技术将向整个社会普及(注6),对长于缝隙市场创造的中小企业的期待正在高涨(注7)。
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自1999年修改中小企业基本法以来,作为日本经济活力的源泉提出了发挥中小企业优势的方针,积极地制定实施了支援中小企业研发等政策。但是,大企业的研发经费占产业界总体的94.0%(2012年度:总务省《科学技术调查报告》),迄今讨论创新政策时多以大企业为中心,今后需要发挥中小企业的活力,加强创新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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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企业研发的利与弊
在中小企业中,由最高经营负责人领导生产和开拓销路的企业很多,在开展研发时也一样。由于经营战略和研发战略两者都由最高经营负责人担当,两个战略合为一体,不需要公司内部调整,所以能够挑战风险,迅速决策,根据市场反应改变方向也很容易,因此富于机动性和灵活性的特点(2000年度中小企业白皮书),开展研发的中小企业有很高的收益(2009年度中小企业白皮书)。
但是如图1和图2所示,在中小企业中,开展研发的企业比例并不高,尤其是近年来,这个比例不断下降(注:图中把员工数1—299人的企业定义为中小企业,全产业是指作为总务省统计对象的产业中,除金融和保险业之外的整个产业)。
不过,开展研发的中小企业增减频繁,最近开始研发的企业也不少。而且初次研发就推进产学协作等,有效利用大学力量的中小企业也很多,据指出,这种时候最重要的是经营负责人的积极性(注8)。
3、日本的创新体系改革
日本的产官学研发经费为17.3万亿日元(占GDP的3.7%)、研究人员83.6万人(2012年度:总务省《科学技术研究调查报告》)、申请专利件数37.4万件(2012年)(注9),各项指标在世界上都属于高水平,运作投资的金融也一直保持着低利率。那么,日本在资金、人才和技术所有方面都有利于创新,为什么对其成果的经济活力做出的贡献却没有得到高度评价呢?日本的创新体系欠缺什么呢?
笔者认为欠缺的是“企业家精神”。要想通过创新创造出新市场,就需要勇敢果断地挑战风险,为此,必须具备企业家精神。有了企业家精神,开拓新业务所需的技术、人才、资金不仅可以在公司内部获得,而且可以通过网络开拓从外部获取的途径。
企业经营负责人应具备企业家精神,日本的385万家企业中有99.7%是中小企业(2012年)(注10),由此可知中小企业经营负责人的作用有多么重大。
在鼓励中小企业经营负责人的企业家精神,支援他们创新的问题上,国家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关于经济产业省的创新政策,产业结构审议会产业技术环境分会研究开发与评估委员会的报告提出了通过国家的研究开发项目和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的支援,加强中坚·中小·风险企业的方针,为此正在加强政策力度。这一方针极为重要,笔者期待在探讨整个国家的创新政策、以及具体的2015年度科学技术创新基本计划时也提出这样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