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时间劳动能否得到改善 应限制总劳动时间

山本勋
教职研究员

  在少子老龄化引发的人手不足局面下,对以正式员工为中心的日本长时间劳动的关注日益高涨。

  在发达国家中,日本的长时间劳动情况非常显著。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等统计,即便在近年,日本一周工作49小时以上的长时间劳动者所占比率仍高达22%,高于欧美各国的10%~16%。这类长时间劳动成为现政权提出的实现"1亿国民总动员社会"的重大障碍之一。

  如果所有员工都一样长时间劳动,女性和老年人等宝贵的劳动力就很难在企业发挥作用。为此需要转变劳动方式,比如所有员工不分性别、年龄都能发挥能力的多样化经营、以健康的体魄生气勃勃地工作的健康经营、保持工作与生活协调的工作生活平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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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等在经济产业研究所的研究发现,在日本,越是促进这种转变的企业,业绩越好,并且在转变过程中缩短劳动时间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参见下图)。改善长时间劳动对实现1亿国民总动员非常重要,同时可以改善以往的单一劳动方式、向有效利用创造高附加值人才的模式转换。

图:短时间劳动可以转变经营与工作方式、提高企业业绩
图:短时间劳动可以转变经营与工作方式、提高企业业绩
注:根据笔者等的推算结果进行的整理

  那么,怎样才能改善长时间劳动呢?

  长时间劳动的背景在于日本的雇用习惯。在企业长期对劳动者进行投资,然后从提高了技能的人力资源收取回报这样的模式里,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长时间劳动。让受到培训的劳动者长时间劳动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平时确保加班时间,在经济衰退期通过调整加班时间来避免裁员,对企业来说也是合理选择。

  也就是说,如果能够把这种利用人才的模式本身改变为企业根据需要使用在外部培训了技能的人才的形式,那么长时间劳动自然就会得到改善。不过,这种改变仅在一部分企业很难实行,必须推动整个劳动市场的流动才能实现。

  但如果从根本上改善日本的雇用习惯,在转变期就会出现大量失业,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有可能发生故障等,带来社会成本。因此,能否从根本上实现转变前景还不明确。

  另一方面,日本的长时间劳动存在在长期雇用习惯下酿成的一些低效率部分,因此首先要改善过度的长时间劳动。过度的长时间劳动是指,即便自己的工作已经完成,但由于顾及职场氛围不好意思先下班、以及对长时间劳动的员工评价高、业务范围不明确等工作特征、上司和下属之间的交流不足引发的、不能带来附加值的长时间劳动。

  早稻田大学教授黑田祥子和笔者的共同研究得出了推算结果,这些过度的长时间劳动平均为每周数小时。

  那么如何减少过度的长时间劳动呢?要想分辩长时间劳动中哪部分是过度且低效率的非常困难。正因如此,企业和劳动者自身也不容易找到解决方法。因此,应实施政府干预、例如提高加班费、加强对最长劳动时间的限制。

  从理论上可以推断,提高加班费会对企业产生减少长时间劳动的激励机制(诱因)。但是由于企业可以通过降低奖金等方法抵消增加的加班费,所以实际上提高加班费并不能起到削减加班时间的作用。国内外的众多研究也显示了这一结果。

  另一方面,改变对加班费的思考方式,引进取消一部分劳动者加班制度的"高度专业技术制度"也正在探讨中。把对工作的评价和劳动时间分离,实现高效率劳动方式并非不可能,但在笔者与黑田教授的共同研究中发现,取消劳动加班制度并没有起到削减劳动时间的作用,在经济衰退期,反而可能导致长时间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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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限制最长劳动时间的方法很重要。在推进削减规定内劳动时间时,如果工作方式等其他条件相同,必要的工作量就应该相同,结果只是规定内劳动时间和规定外劳动时间(加班)的工作量发生了变化而已。这样反而会造成加班时间被延长计算,人均劳务费不减反增。为此企业需要减少雇用,尽量长时间使用现有的员工,所以要削减劳动时间很困难。

  对此,不仅要限制规定内劳动时间、还要严格限制总劳动时间或最长加班时间,实质上缩短最长加班时间,这样才能不增加人均劳务费,长时间劳动才有可能实现改善。而且,企业不必等待修改法律,可以作为自己的措施实行。实际上,在率先实行了这些措施的企业,劳动时间实现了削减。

  在限制总劳动时间时,各企业及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伴随劳动时间的削减,需要改善劳动方式和业务内容,提高生产率。

  只减少总劳动时间,会使附加值减少、企业竞争力下降。如果既能减少劳动时间,又能生产出和以前相同的附加值,向高效率劳动方式转变,那么从结果来看,单位时间生产率就得到提高。也就是说,削减劳动时间并不是目标,而是提高生产率的手段。摸索在缩短的劳动时间内如何完成工作,是发现和改善过度长时间劳动的切入点。

  在企业或职场采取这些措施时,在什么程度上缩短劳动时间就能发现高效率劳动方式呢?对此进行反复的试验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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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在加强限制总劳动时间时,注意遵纪守法非常重要。

  即使制定了限制总劳动时间的法规,但如果大多数企业不遵守规则,也无法削减劳动时间。据说日本也有强制员工长时间劳动的违法"血汗工厂"。照理说这类企业应召集不到人才被自然淘汰,但实际上并没有出现这些局面,这是因为日本的雇用流动性很低,劳动市场的检查功能很难发挥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有必要代替市场,检查并取缔血汗工厂,保证企业遵纪守法。

  以往无法再生的企业通过银行融资起死回生,被称之为"僵尸企业",引起很大关注。血汗工厂如果不违法强制长时间劳动就无法获取利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就是"雇用版僵尸企业"。为了削减劳动时间,提高日本整体的单位时间生产率,消灭雇用版僵尸企业是非常重要的政策课题。

  政府除了加强取缔措施之外,还应对没有过度长时间劳动的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如帮助融资和交易以及引进表彰制度。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6年5月16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6年6月8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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