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科学技术研究崛起 积极推进地区内的合作

坂田一郎
RIETI顾问研究员

  将经济增长与解决地球环境问题等社会性课题看作互补性问题,通过各种创新(革新)促进型政策,同时实现这些目标的思考方法,在世界各国迅速扩展。

  这里有两个隐性的前提,一个是扩大政府对创新的参与。解决课题型的创新,由于受外部的影响,在市场原理的作用下,大多无法迅速推进,需要政府更深入的参与。可以说,在日趋激烈的世界性竞争中,能不能走在领先,取决于国家战略的优劣和政策的执行速度。

  另一个是产业和社会政策的跨国化。当今,许多社会性课题是全世界共同的。因此,必然向市场的统一和技术的国际化发展,而且各国的政策超越国境,互相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迅速解决课题而进行多边协调是非常有益的。实际上,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国际场合,已经开始制定共同的增长战略。

  对日本的“新增长战略”,可以作出这样的评价:其概念处于这种世界性潮流的中心,领导潮流,同时,不仅为潮流做出贡献,而且旨在占据重要的地位。“产业政策”曾经作为日本异质性象征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那么,在考察日本战略的内容时,有没有忽略的地方呢?在此,笔者针对科学技术领域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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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使用收集了世界主要英文杂志等的汤姆森路透集团(Thomson Reuters)的数据库抽取了有关最具代表性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和燃料电池的学术论文,论文数量分别有四万篇左右,而且每年出版的论文数量急速增加。论文的作者所属大学和研究机构分别超过6000家,国籍遍及100多个国家。全世界对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根据笔者与东京大学特聘讲师梶川裕矢先生、特聘研究员佐佐木一先生进行的合作研究,我们可以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关于这些引人注目的技术,从论文作者所属机构的国别可以看出,最近,中国、韩国和印度三个亚洲国家实现了显著的增长。从太阳能电池相关论文的总数来看,中国居世界第四位,印度居第五位,燃料电池的论文总数,中国居第二位,韩国进入第五位(从1945年至2009年9月的总和)。

  之所以有如此辉煌的成果,是由于积极地向科学技术投资、扶持建立具有世界水平的大学以及鼓励在国外的优秀研究人员回国政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的论文总数分别为世界第二位和第三位。从每年的论文总数看,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论文总数从2007年开始,燃料电池论文总数从2006年开始超过了日本。

  放眼世界,由于这三个国家的崛起,形成了由北美、欧洲和亚洲持衡的“知识三极结构”。亚洲在科学技术知识方面已经成为世界增长中心。10年前,日本在亚洲还具有绝对优势,曾经形成了北美、欧洲和日本的三极结构,而进入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实力的地缘政治学版图已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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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根据合著论文的信息,对国际合作关系进行定量性考察。在储存于数据库的论文书籍和杂志信息中,包括作者姓名和该作者所属机构的名称。在此,我们将由多名作者执笔,且作者属于不同国家的研究机构的论文定义为国际合著论文。这种关于合著的信息,经常用于客观调查有无合作。下图是按五大洲各洲分别统计的关于太阳能电池的国际合著论文数量。

図:关于太阳能电池的国际合著论文数量
図:关于太阳能电池的国际合著论文数量

  根据上图可以看出,在欧洲地区内的跨国合著占绝大多数。其次是欧洲和亚洲、北美洲和欧洲,以欧洲为最大枢纽的合作研究网络已经形成。

  需要关注的是亚洲地区内的合作研究较少,数量只有欧洲地区内合作研究的四分之一。比亚洲和欧洲、或亚洲和北美洲的合作数量还少。这种状况表明,亚洲地区内的离心力产生作用,使合作研究向欧美靠近。因此,亚洲各国的研究能力急速上升没有得到充分反映,亚洲存在着研究合作上的“低谷”。

  从日本的角度来看,应如何评价这种状况?战略上的课题是什么呢?

  首先,一直以来,把附加值高的基础研究与总工厂的功能留在日本,从这里向亚洲进军,分工生产这种对日本来说最合适的协调结构,由于亚洲三个国家的科学技术能力急速上升,早晚会崩溃。日本应做好这种思想准备。日本需要实现比以前难度更高的目标的策略,包括上游的基础研究在内,在更为复杂的分工结构中获取附加值。

  其次,如果对亚洲地区内的合作“低谷”置之不理,在创新性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方面将导致亚洲力量无法得到充分发挥。而且,离心力产生作用的合作关系,会在获得新产品市场和获得国际标准的国际谈判中带来不利。在这个问题上,也需要通过政策干预迅速填平“低谷”。

  鉴于此,为了解决这些课题,笔者提议在增长战略中纳入创建“亚洲科学技术共同体”。前提条件是,我们应正视上述三个国家以及新加坡等国的科学技术能力的上升,丢掉三、五年前对这些国家的旧认识。

  在此基础上,转变思考方式,从以技术转让为中心的“垂直型合作”向解决共同课题的“水平型合作”转变。在现行的新经济增长战略中,虽然也把与亚洲的合作作为一个支柱,但是把千差万别的亚洲各国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以往的垂直型合作的色彩依然浓重。剩余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应更加大胆地转换思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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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就实现亚洲科学技术共同体的具体措施,笔者列举以下三点。第一,设立研究基金会,以扩大亚洲地区内的合作,同时以亚洲为核心,扩大与欧美的合作。前面提到欧洲地区内的科学技术合作非常频繁,这是因为欧盟(EU)对多边合作的资助政策框架计划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这个计划没有排他性,地区外的国家也可以参加。近年来,继美国和俄罗斯之后,中国也参加了多项计划,对扩大欧洲与中国的合作也发挥了作用。虽然有人批评其程序太官僚,但这个计划可以作为参考。

  第二,制定每个重点领域的合作战略。像可再生能源那样,在学术与产业技术的距离较近的领域,虽说是学术研究,但也很难说属于非竞争领域。对于重点扩大合作的对象与合作方式,需要重新冷静地分析对方的优势和不足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协作关系,在此基础上,制定把取得国际标准纳入视野的国家战略。

  第三,建立合作的基础。在欧洲,关于太阳能的欧洲研究领域网络已经建成。日本也有必要倾注力量建立同样的网络,而且,广泛的人才交流可以为合作打好基础。因此,进一步扩大接纳来自亚洲的优秀留学生,从根本上扩大日本年轻人去亚洲留学的规模。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1年1月13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1年4月7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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