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产业竞争力—战略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是关键

元桥一之
教职研究员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一直呈现低增长,从国内名义生产总值(GDP)来看,现在的经济规模与20年前几乎没有变化。体现出口竞争力的贸易收支也在2012年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赤字。20世纪80年代以前以汽车和电子产品席卷全球的日本,产业竞争力真的下降了吗?或者只是因为日元升值和欧洲经济危机带来的暂时性的影响呢?

  本文将揭示日本产业竞争力的现状,探讨使日本经济中长期保持活力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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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对经济增长率进行验证。75~90年的实际GDP年均增长率约为3.9%,但到了90~07年却降至1.5%。笔者推算,增长率降低是因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减少所致,体现国际竞争力指标的全要素生产率(TFP)约为年均0.7%,基本没有变化。另外,根据美国哈佛大学的戴尔·乔根森教授的推算结果,美国经济的TFP增长率在1990年以后约为0.8%,与日本的数值没有多大差别。

  另外,贸易盈余由于海外生产等经济活动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不断缩水。这是因为直接投资增加,使以往在国内生产再出口到国外的产品转为当地生产,使出口额降低。另一方面,体现在海外获得收入的所得收支的盈余幅度却持续扩大,在05年前后,已超过了贸易盈余。由此可见,包括全球基地在内的日本企业的竞争力并未下降。在企业的技术革新活动方面,日本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以及专利获得数仍居世界前列。

  但是,与中国和韩国相比,日本的TFP增长率较低,竞争力相对下降。典型事例是电子产业。半导体行业曾经是综合电机的象征,如今不得不全体重新洗牌或撤退出局。以电视机为代表的家电产品行业也同样不容乐观。

  日本企业的经营模式曾经以稳定的劳资关系、高度的劳动积极性等占据了优势,但企业内非正式员工的比例增加破坏了这种模式,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再加上今后劳动人口的减少,如果生产率不能比过去得到提升,经济增长率进一步下降将不可避免。

  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Michael Eugene Porter)教授评价截至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企业的竞争力时称,具有通过高效的生产流程,以低廉的价格提供产品质量或功能别具一格的商品的能力。但是,进入90年代后,随着IT(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以企业内的隐性知识为基础的生产技术和产品开发能力丧失了比较优势。

  比如,支撑现场制造高品质产品的生产技术,如今在生产设备中导入数控技术就可实现。另外,由于三维CAD(利用电脑进行设计)技术的出现,产品设计也可以利用数字信息完成。每个企业中作为隐性知识存在的技术经验变为显性知识,这使得韩国等新兴国家的企业赶超日本企业变得容易。这种倾向在技术进步迅速、数字化不断进展的电子产品领域体现得尤为突出,相比汽车行业等日本企业仍然保持产品竞争力的领域,电子产品领域的竞争力的衰退如实地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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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生物技术和纳米技术(超微细技术)等新技术是可应用于各行业领域的通用技术,在90年代以后结出硕果,由此诞生了在这些技术的基础上打造自家企业产品的水平分工型模式。结果,日本企业所擅长的从研究到开发一条龙式的垂直综合型模式的优势减弱。

  因此,为了适应全新的模式,重要的是不能以自成一体主义把自家的优势领域保护起来,应把与其他企业合作也纳入视野,采用开放灵活的技术经营战略。另外,对于国家的整体创新系统来说,负责开发创新性基础技术的高新技术创投企业的作用也非常重要。日本企业的开放式创新举措落后于欧美企业。

  根据瑞士权威商学院IMD(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发布的世界竞争力年鉴,近年来衡量国家竞争优势的因素发生了变化。IMD根据经济数据和对经营者的问卷调查,公布了国家竞争力排名。

  在该调查开始的89年到93年间,日本连续5年竞争力排名第1 。但在90年代后半期开始急速下降,到12年,日本在59个国家中仅排名27位(参照表格)。除了宏观经济指标低迷的因素外,评价指标的变化也有影响。90年代前半期包括在指标中的"产品质量、可靠性"、"工厂的机器人化、自动化"等评价项目消失了,最近又追加了"对变化的适应性"、"灵活性"的项目。这说明对国际竞争力的评价标准正从重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向重视战略的灵活性和速度的方向转变。

表:IMD排名的变化
表:IMD排名的变化

  在对国际社会的开放度方面,对日本的评价也较低。虽然许多日本企业的海外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一半以上,但实际上仍是以日本员工为中心的自成一体主义,与欧美企业相比,本土化程度相对落后。然而,当全球化商务的主战场逐渐转向新兴国家时,本土化正变得更加重要。

  因此,为了恢复日本80年代的产业竞争力,必须加快适应开放化、全球化的新环境。首先,必须加快开放式创新的步伐,适应水平分工型的创新模式。重要的是根据自身企业的事业战略,划分技术核心领域和非核心领域。企业必须从外部广泛吸收开放的非核心领域技术,同时为了发挥竞争优势,在核心技术领域推进自家企业的开发和保护。

  这种"即开放又封闭的战略"同样适用于新兴国家等发展海外事业。必须改变以总公司为主导的自成一体主义,推进开放化,允许当地法人的独立自主性,同时还要由总公司在全公司范围推进全球化战略。在实施这一战略时,必须设立一个部门,广泛关注世界技术和市场动向,并根据需要取得技术,并纳入业务部门的开发项目。

  在笔者与经济产业省共同进行的采访调查中,发现已有部分日本企业设立了这样的专职部门,以起到发挥企业内部与外部连接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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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开放式创新,可采取通过产学合作和强化知识产权激活技术市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等政策。要想提高这些政策的实效,重点在于明确政府和民间的风险承担。研究开发和全球化事业是企业竞争力的主干,在与外部合作推动这些事业活动时,会伴随巨大的风险。因此,若官方机构能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就可以形成对民间企业的有力支持。

  政府于1月11日颁布的"紧急经济对策"中包含的为支持基础研究成果的实用化和企业向海外发展而设立的政府基金就是很好的例子。但是,政府的过度支持会引发企业的道德滑坡(伦理缺失)问题。

  东道国的政治风险和基础技术的不确定性等风险应由政府部门承担,但商业风险则应由民间企业承担。不过难以明确划分风险承担的案例也很多,例如以公共服务为对象的基础建设事业。在官民合作推进开放式创新事业时,双方建立信赖关系十分重要。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3年2月8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3年3月18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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