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支撑日本经济的消费市场

谷翠
顾问研究员

  消费作为今后支撑日本经济的需求是极为重要的。以100万亿日元为单位来看最近20年左右的日本经济,在500万亿日元的经济规模中,个人消费占300万亿日元。这些消费成为谁的需求,将对经济的走向产生重大影响。假设消费额中的1%属于非法交易,其金额高达三万亿日元。如果能把其中一半转向遵纪守法的企业,带来的收入将超过2011年度1.3万亿日元的科学技术振兴费。

如何切实发挥消费市场的功能

  我们希望把消费引向能够创造更好的技术和经营方法,培养年轻人成为对社会有用人才的企业,为此,重要的是消费市场的功能。

  如果市场处于有利于开发欺骗消费者的言语技巧而不是开发技术和经营方法的状况,就无法培养人才,不能期望经济发展。正确发挥功能的市场,可以使企业产生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价值的动机,只有在这种市场中,产业才会发展。

  要想使消费市场发挥功能,就需要以广阔的视野思考问题。在探讨解决某些消费者问题的方法时,“政府对企业是否应以法律强制”也是一个议题。但是在实际市场中,使消费者与企业之间正确地进行交易的有效方法并非仅此而已。

  首先,我们看一看前半部分的“政府对企业”,这两者是对策的主体和对象。在对策的主体中,除了中央政府还有地方政府,都是行政组织。另外还包括司法组织。司法组织中有民事方面的法院等组织,以及包括公安局、检查院在内的刑事方面的组织。企业团体、消费者团体、专家团体等自行组织的活动也是有益的。作为对策的对象,除了企业之外还有个体经营者。企业的经营决策人员和企业的雇员也可以成为对策的对象。此外,消费者和投资者也是对策的对象。

  接下来我们看一看后半部分的“以法律强制”,这是规范的制定方法和遵守方法。规范的制定方法可以分为立法和立法之外的两部分。规范的遵守方法可以分为强制、压力和良心三种。行政执行、民事判决执行、适用处罚规则都可以认为属于强制。有研究指出,在立法之外,也有企业间的商业习惯通过民事判决被强制执行的事例,但在消费者的交易中很少见。压力包括公布不遵守规则者,使其蒙受损失等的负面压力,以及使遵守规范者获得利益的积极压力。在立法方面,不设置处罚规定的应尽义务是期待通过压力遵守规则的规定。除此之外,本文以“良心”来表达心理学和社会学所说的“规范的内心化”。

如何防止恶劣的商业手段

  表1和表2是基于上述思考方法对包括恶劣的商业手段在内的交易问题的主要对策进行的分类。(注1)“政府对企业以法律强制”之外的部分通过各种形式支撑着市场功能。

表1:按照交易对策的主体和对象进行分类
对策的主体
对策的对象
行政组织
司法组织
自发组织
民事组织刑事组织
企业法人行政处分(限制长期高额合同、限制信用交易、限制广告邮件、限制未经邀请的推销)民事判决(包括函售商品退还规则、限制长期高额合同、限制信用交易等)
消费生活中心等的调停(包括解约)
(特定商品交易法等的处罚规定)消费者团体等的ADR
企业行为宪章
消费者团体施加影响
企业团体/自发限制团体的活动
经营决策人员、雇员特定商品交易法中行政处分的一部分民事判决刑法的欺诈罪、特定商品交易法等的处罚规定提供信息、确认意愿、企业团体/专家团体/学会的活动
消费者、投资人提供信息、启发消费者、教育消费者提供信息提供信息提供信息、启发消费者、消费者团体的活动

表2:交易规范的制定方法和遵守方法
制定方法/遵守方法强制压力良心
立法适用基于特定商品交易法等法律的行政处分、民法判决(限制长期高额合同、限制信用交易、限制广告邮件、限制未经邀请的推销等)、欺诈罪等利用解约等规定进行调停、法律规定的企业团体活动、消费者合同法、分期付款销售法中的企业应尽义务规定消费者合同法中关于消费者行为的规定
立法之外企业行为宪章、企业团体/消费者团体的活动提供信息、消费者教育、企业团体/学会/消费者团体的活动

  将对策分类,制作一览表有助于思考正确解决每个问题的对策,例如,对极端恶劣的企业行使强制措施,对新市场出现的问题采取自主组织共享信息方法等。

  消费市场正确发挥功能是经济的根基。有助于制定日本消费市场的规范,并遵守规范的活动很多。笔者期盼更多的有关人士从广阔的视野审视问题,采取对策,以此来保证市场发挥功能,把消费引向有诚意的企业。

2012年6月19日
脚注
  1. ^关于产品安全和交易方面的对策的分类和内容等问题,请参看谷翠(2012)《建立消费者的信任》(新曜社)一书。

2012年6月19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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