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政策与工业技术院的半个世纪

泽井实
通商产业政策史编纂委员

  通商产业省于1984年开始编纂以从战后到第二次石油危机时期为对象的通商产业政策史,至1994年出版发行了共17卷。从70年代后半期到2001年经济产业省诞生,经过了20多年,要求对这一时期的通商产业政策进行历史性的分析和评价的呼声高涨。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行政法人经济产业研究所从2006年度开始着手编纂20世纪最后阶段的通商产业政策史(编纂主任:一桥大学及法政大学名誉教授尾高煌之助,共12卷),目前正精力充沛地开展工作。

  本人负责执笔《产业技术政策》(第9卷),下面想首先从战后的产业技术和工业技术院长达半个世纪的历史中选出若干令人深感兴趣的事情进行介绍。具体来说,介绍一下美国占领日本时对日本科学技术政策的动向和工业技术厅的设立、高速经济增长时期以英国为榜样采取的共同研究体制的尝试和筑波研究学园都市的创建。

  然后介绍本次编纂工作的对象时期1970年代~90年代的产业技术政策,其中特别概要观察一下以石油危机为背景开始实施的阳光计划、月光计划、80年代的“基础研究蹭车”论对策、泡沫经济崩溃后的新国家创新体制的摸索过程,最后想提及一下今后的产业技术政策课题。

战后:从“禁止研究”向“支援复兴”转变

  1945年8月战争结束,与此同时,由民间企业、大学、工业专科学校(高等工业学校)、国家实验研究机关、公立实验研究机关构成的日本研究开发体制(国家创新体制)面临着军转民的巨大考验。依照同盟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GHQ/SCAP)的命令,不仅陆海军相关的各研究机关被解散,而且国家和公立实验研究机关、大学等也被严格禁止从事军事研究,民间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也必须迅速军转民。战争期间作为主要科学技术动员机关之一的技术院于1945年9月被撤消。

  除了调查原子弹受害情况外,在占领日本的同时,为了掌握日本在战争中的军事科学研究的实际状况和水平,在麻省理工学院校长卡尔·T·康普顿的领导下,进行了科学信息调查(康普顿调查),并于11月迅速地提出了5卷调查报告。在报告的第一卷里,调查团做出结论认为∶日本有很多有才能的科学家,只要能正确用人,他们就会在战争时期对研究做出重大贡献;战时的科学研究之所以受到了严重阻碍,是因为没有促进研究开发的适当的组织,陆海军完全没有给予合作(注1)。

  GHQ要求各研究机关履行报告研究活动的义务,同时,禁止核能和航空科学的研究,对电子技术研究实施批准制。在大学,把带有“电子”、“电波”名称的研究所、学科改为“电气”。但是,GHQ的经济科学局科学技术课(ESS/ST)基础研究组组长Harry C. Kelly等人对日本的科学技术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从1946年春季开始,把禁止研究改为支持研究以利于战后复兴,缓和了对研究的限制。

设立工业技术厅

  所谓没有促进研究开发的适当的组织,换句话说,就是研究所之间缺乏联系。Kelly等人看到了日本研究开发体制的这一弱点,提出了改善方案。这就是1948年8月设立了作为商工省外设局的工业技术厅的一个缘由。以往的商工省管辖的实验研究机关属于省内局或大臣办公室管辖,在机构上横向协作功能很弱。工业技术厅改善了这一问题,在该厅之下集结了12个工矿业实验研究机关。继而于1952年8月,工业技术厅改名为工业技术院,从省外设局变成大臣办公室的附属机关。

  作为1950年度预算要求的主要内容,工业技术厅提出了1)综合强化实验研究机关所需要的经费;2)设置新领域的实验研究机关所需要的经费;3)积极实施工业化实验等所需要的经费等9个项目。其前提是工业技术厅对现状的认识:“日本的科学技术发展在初期的倾向是由政府发挥指导作用,然后重点逐渐向民间的自力发展转移,政府实施的政策变成辅助性和服务性的立场。但是,以战后为分界,情况剧变,民间的实验研究机关明显衰退。在奖励技术方面,目前处于不得不再次由政府发挥主导和帮助作用的状况”(注2)。

高度经济增长时期的共同研究与筑波研究学园都市的建设

  工业技术厅(院)为了寻求新技术开发机关和研究开发的理想方式,热心地学习了欧美各国的实例。在这个过程中,对英国的研究联合(Research Association)产生了兴趣,提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在日本目前状况下,各个企业都需要合作研究。为此,英国的研究联合制度值得参考”(注3)。以后几经周折,于1961年5月6日公布了工矿业技术研究联合法。

  当初,人们期待工矿业技术研究联合作为中小企业共同研究的组织也发挥作用。然而在1966年~1969年度,没有任何研究联合成立。研究联合再次活跃起来的是1973年以后,作为工业技术院的大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制度(大型项目,66年成立)的具体落实,研究联合制度再次受到关注。为了支援民间企业的研究开发,通产省实施了各种各样的补助金政策,1967年度以后,大型项目的预算大幅度超过了工矿业技术实验研究补助金。

  到了高度经济增长时期,与时兴中央研究所热的民间大企业的研究机关相比,国家实验研究机关的研究设备逐渐显露出低劣和老化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1961年9月内阁会议决定迁移政府机关,10月内阁会议根据这个决定批准实验研究机关迁移。继而于1963年9月,政府内阁会议批准在筑波地区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学园都市,1970年5月国会立法通过了筑波研究学园都市建设法,在当初计划结束时的1979年度,10个省厅的43个实验研究机关迁移至这里。

石油危机与新能源和节能

  以1973年10月爆发的第四次中东战争为契机,发生了第一次石油危机。在爆发中东战争两个月前的同年8月,工业技术院完成了后来称为阳光计划的基本框架方案。石油危机正好在产业技术审议会(1973年8月设置)就推进新能源开发的体制进行具体审议时爆发的。

  1970年代发生的两次石油危机,使日本再次意识到依赖于海外资源的日本经济的脆弱性。这种深刻的危机感成为推进“新能源技术研究开发制度(阳光计划)(74年开始)”和“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计划(月光计划)”(1978年)的动力。1976年,为了对抗IBM的下一代计算机Future System(FS),开始实施“促进下一代电子计算机用大规模集成电路开发的补助金制度”(“超LSI研究开发”)。同年反映了对“福利机器”的关心高涨的“医疗福利机器技术研究开发制度”也开始实施。

“基础研究蹭车”论对策

  随着日本对美国的贸易出超急剧增加,1980年代成为日美间贸易和技术磨擦的时代。美国提出了严厉批评日本的“基础研究蹭车”论。对此日本强调作为“生产量占世界10%的国家” 做出了应有的国际贡献。通过1)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制度(1981年);2)对民间企业的基础研究出资或融资进行支援(1985年);3)设立特别认可法人基础技术研究促进中心(1985年)等各种政策实现了基础研究的强化。进一步又于1988年制定了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体制整备法,在新能源综合开发机构(1980年设立,简称NEDO)中新设立了产业技术部,把该机构的名称改为新能源及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

  其后又建立了分工体制,由通产省和工业技术院策划国家项目并制定方案,由NEDO负责运营。进入1980年代以后,迁移至筑波研究学园都市的国立研究所的研究向重视基础研究的方向发展,即推进所谓“向基础转换”。另一方面,在产业界也受到80年代后半期的长期大规模经济繁荣的影响,迎来了“第二次中央研究所热潮”。然而与促进产学官合作的政策方向相反,实际上出现了国立研究所与产业界发生分离的情况。在国际合作研究中有日本首唱(1987年)的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为解明与应用生物体机能的人类前沿科学研究计划(Human Frontier Science Program,HFSP),这个项目也是国际技术磨擦对策。

摸索新国家创新体制

  泡沫经济崩溃后,进入1990年代,日本的国家创新体制面临着困难的经济状况,需要有新的飞跃发展。1993年,把以往实施的大型工业技术研究开发制度、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制度、医疗福利机器技术研究开发制度这三个国家项目加以统一,制定了新的产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制度(产技制度)。同时,把阳光计划和月光计划也合并为一体,改为新阳光计划。1993年1月,对化学技术研究所、微生物工业技术研究所、纤维高分子材料研究所和产品科学研究所这四个国立研究所进行重组,并新成立了物质工程工业技术研究所和生命工程工业技术研究所。同时,又创设了横跨和融和电子、机械、生物等领域的产业技术融和领域研究所。其意图不仅是要对“基础研究蹭车”论采取对策,设立使世界感到具有魅力的COE,而且在设立融和研究所的背景中,还有需要试行任期制、积极聘用外部研究人员、由外部有识之士进行评价等对国家研究机关的新型管理方式,以其作为“对外窗口”的想法。

  并且,进入90年代后,在严重的经济衰退中,与80年代后半期完全不同,民间企业的基础研究倒退,因此,为了弥补这一状况,民间要求国立研究所继续进行基础研究。

  然而,进入90年代后半期以后,经济状况依然继续低迷,在制造业严重的空洞化中,对欧美各国强化产业技术能力的动向的危机感高涨起来,比起国际技术和研究合作,日本在国内积极展开了为增加就业创造新产业、研究开发的高效化和评价、加强产学协作和国内技术转让等旨在强化和修正国家创新体制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的重心再次出现了从“向基础转换”朝“向实用化转换”的移动。在这种形势下,1995年11月国会立法通过了科学技术基本法,从1996年6月开始实施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省厅重组,从“工技院”改为“产总研”

  在1990年代后半期的桥本龙太郎内阁时期(1996年1月-1998年7月),决策过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排除了以往的纵向行政,在内阁总理大臣的强势领导作用下,迅速地决定重点实施的政策,各省厅为达到该政策目标而进行协作。代表这一动向的是1996年12月内阁会议做出决定的“经济结构变革与创造计划”,以及根据这个计划于1997年5月制定的“经济结构变革与创造的行动计划”,创造新产业成为重大课题。通产省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把每个新政策的构想逐步积累起来,而是为了创造15个领域的新产业,一边与其他省厅协作,一边考虑通产省应做什么,决策过程发生了决定性的变化。

  1998年制定了大学等技术转让促进法(TLO),开始出现了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共同利用机关及国立研究所的研究成果向民间部门转让的动向。1999年,根据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日本版Bayh-Dole Act),有关国家委托项目的研究成果的专利权向民间转让得到促进。继而于2000年4月制定了产业技术能力强化法,旨在加强“产业技术能力”、“技术经营能力”及产学官研究开发网络。2001年1月,随着中央政府省厅重组,工业技术院改组为经济产业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同年4月又改组为独立行政法人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同年1月,产业技术审议会转移至产业结构审议会产业技术分会,科学技术会议(总理府)改成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内阁府),与经济财政咨询会议并存。

产业技术政策的课题

  在20世纪末期的大约20年间,以国家项目冠名的共同研究开发,围绕选题方式、成员构成、研究开发成果的评价方式不断进行了探索。“向基础研究转换”的路线高调倡导“加强对基础性先导性科学技术领域及地球环境问题等全人类课题的研究”(注4),然而在其后的长期经济衰退中却大幅度转舵,“向实用化转换”。但是,钟摆并非返回到原来的地点,在这个时期里,地球环境问题、资源能源问题、粮食问题都越来越严重,日本与美国、欧盟一起站在了研究开发的前沿。明天的问题变成了今天的问题,在“基础”和“实用化”之间划线越来越困难。在研究开发的国际性关联急速深化的今天,作为领跑者,要承担研究开发的不确定性,需要进一步加深与其他人、其他国家、其他地区的交流。产业技术政策只有通过正视“全人类的课题”,才能看到产业的未来。如何构想一种机制,建立与不同的人进行各种交流的平台,把在这个平台上获得的成果再带回到个人的研究开发活动中,是今后的产业技术政策的重大课题之一。

2009年7月21日
脚注
  • 注1) General Headquarters, United States Army Forces, Pacific,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dvisory Section, Report of Scientific Intelligence Survey in Japan, September and October 1945, Volume 1, 1 November 1945, p. 8.
  • 注2) 工业技术厅“关于工业技术振兴费的预算要求”1949年9月2日。
  • 注3) 杉本正雄“关于英国的研究联合制度”(《日本机械学会杂志》第59卷第451号,1956年8月)593页。
  • 注4) 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编《90年代的产业科学技术规划——以智慧建设富饶而适于居住的地球》财团法人通商产业调查会,1990年,16页。

2009年7月21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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