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逐户补助——保护“小规模”导致成本上升

山下一仁
RIETI高级研究员

  日本农业行政的特点是通过提高农产品价格,特别是提高大米价格来保护农户收入。由于大米价格较高,所以即使是高成本小规模的兼营农户,也是自己种植稻米比从城镇的米店买高价米更合算,因此他们一直从事农业。其结果,农田不能向以农业为生计的专业农户集中,无法扩大稻米种植规模和降低成本。专业农户的市场销售份额,蔬菜和奶酪高达80~90%,只有大米却不足40%。

  即使在1995年停止了粮食管理制度以后,政府也仍然继续实施减少生产量,维持高价米的减种政策。为了让农户参加减种,每年支出2000亿日元,迄今累计支出了7万亿日元的补贴,这是一种把高米价和纳税的双重负担强加给国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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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党政权的“农民逐户补助政策”也是以参加减种为支付条件的。与欧盟(EU)改为降低农产品价格并补偿收入的政策不同,日本在继续实施减种政策,维持米价的基础上,进而增加了农民逐户补助(3371亿日元)的财政负担。

  计算农民逐户补助(每10公亩农田补偿1.5万日元)的根据是什么呢?首先,对于从事其他产业劳动的人,由农林水产省计算相其当于收入的劳动费,再加上肥料和农药等实际花费的成本,计算出“假设成本”,向包括只在周末从事农业的兼营农户在内的几乎全部农户支付假设成本与米价之差。如果成本高于价格,本来是无法继续生产的,但这是假设成本,所以往往高于米价。

  米价下跌时,农民逐户补助的金额就增加,农户的实际收入受到保护。相反,即使米价上涨,1.5万日元的农民逐户补助的金额并不减少。也就是说,农林水产省计算的空想成本的水平,是“最低保证米价”,农户的实际收入经常高于这个水平。1.5万日元这一金额比目前的米价高12%,如果按平均收入(收益)计算,则相当于高58%。

  如果保证金额高于现行米价的水平,小规模兼营农户也就会继续从事农业,农田就无法向专业农户集中。不仅如此,由于小规模兼营农户亲自耕作所能得到的收益(如果加算农民逐户补助,那么每10公亩农田平均收入达4.1万日元),远远高于出租农田(每10公亩农田平均租金为1.4万日元)所能得到的地租,因此他们有可能“收回”出租给专业农户的农田。如果专业农户的规模缩小,种植稻米的整体成本就会上升。而且在制度上,生产成本一旦上升,最低保证米价也随之上涨,因此农户不会为削减成本做出努力。

  在过去40年间,日本国民人均大米消费量减少了一半。减种面积已达稻田面积的40%,进一步扩大减种面积是有限度的。由于扩大减种面积的速度赶不上大米消费量减少的速度,因此最近10年来,米价也降低了25%。由于人口老龄化,不仅人均食量进一步减少,而且今后人口也将会减少,所以日本国内的大米消费总量也会减少,大米市场价格将进一步下跌。旨在填补成本上涨与价格下跌之差的各农户收入补偿所需要的财政负担将不断增加,照这样下去,将要返回到粮食管理制度的时代。

  从根本上来说,工资水平下降的工薪劳动者,或者面对纷纷关张的商店街不得不停业的店主,都没有得到收入补偿,为什么纳税人却必须向收入比工薪劳动者家庭还高的富裕的兼营农户支付几千亿日元的补偿呢?对于这个简单的问题,政府没有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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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保障粮食安全,必须确保作为其基础的农田资源。在二战后不久,日本7000万人口虽然拥有500万公顷以上的农田,却发生了饥荒。然而,日本在大规模开垦农田的同时,却失去了相当于目前稻田总面积的250万公顷的农田。现在日本虽然有超过1亿人的人口,却只剩下461万公顷的农田。为应对不断缩小的国内市场而采取的减少稻米生产的减种政策,加速了农田的减少。今后应采取与维持减种,把兼营农户也作为对象的农民逐户补助相反的政策。

  如果分阶段地废除减种政策,降低米价,兼营农户就会停止耕作,改为出租农田。另一方面,如果向专业农户直接支付补贴,提高他们支付地租的能力,农田就会向专业农户集中,生产成本就会下降。这样,如果专业农户的收益增加,地租就会上涨,出租农田的兼营农户也可以获得利益。对于小规模兼营农户退出农业后的农田,专业农户会更有效地加以利用,所以不会发生粮食供给问题。在奶酪业方面,40年来,奶酪农户数量虽然从40万户减至2万户,但牛奶产量却从250万吨增加到800万吨。

  中国产大米在日本国内的销售价格,需要除以进口价格再减1的关税率,但是这种关税已经从10年前300%下降到2009年度的低于40%的水平,如今已经没有必要施加高关税。相对于60公斤1.5万日元的日本产大米价格,从中国进口的大米价格在10年间从3000日元上涨至1万日元,价格正在接近。如果废除了减种政策,预计国内米价将下降至9500日元,低于中国产大米的价格,这样就没有必要以低关税的最低进口量(minimum access)进口大米,这曾经在2008年成为“污染米”在市场流通的原因。进而还可以向国外出口大米。

  从世界来看,需求正在从泰国米那样的长颗粒品种向日本米那样的短颗粒品种转移,在基本上只生产长颗粒品种的中国,短颗粒品种的产量比例也扩大到30%,其中日本米在亚洲市场获得很高的评价。在日本市场,与中国产大米相比,日本国产大米的价格具有15%左右的溢价。

  中国最大的内政问题是所谓的“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城市地区与内陆农村地区的人均收入差距扩大到3.5倍。在上海等距离日本较近的沿海地区,富裕阶层需求优质大米,为日本提供了出口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中国农户的经营规模只有日本的三分之一,中国农业的竞争力靠廉价的农村劳动力支撑。

  如果中国的三农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农村地区的劳务费用将会上升,中国的农产品价格也将上涨。假设中国产大米的价格上涨至1.3万日元,那么贸易公司将以废除减种政策后的9500日元的米价,从日本国内市场购买日本大米,以1.3万日元的价格出口,因此,日本国内市场的供应量就会减少,国内的米价也将上涨到出口价格的水平,这样,日本国内的大米生产将会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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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实现把粮食自给率从40%提高到50%的目标,政府计划对小麦也实施农民逐户补助,以此来扩大生产。但是,正如现在赞岐面条的原料使用澳大利亚产小麦一样,即使扩大质量较差的日本国产小麦的生产,面粉制造公司也不会收购。

  像日本这样每种产品都要求提高自给率的国家很少见,美国的农产品进口额比日本还高,但是由于出口的农产品超过进口,因此从总体上来看,实现了超过100%的自给率。任何国家都是出口具有优势的产品,进口不具备优势的产品。

  日本的优势农产品是大米,但是,生产廉价的米粉和用作饲料的大米则需要巨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应该增加食用大米的生产用来出口,进口小麦。当发生粮食危机进口出现困难时,只要把原来用于出口的大米转向国内,解决饥饿问题即可,平时的自由贸易和危机时的粮食安全保障可以并立。如果出口增加,国内生产扩大,自给率也就随之提高。

  由于人口减少,日本国内的食用需求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在根据平时的需求进行生产的同时,维持粮食安全保障所必不可少的农田资源,就需要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下出口农产品。迄今为止关于粮食安全保障的主张,一直被用来反对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但是在人口减少的时代,自由贸易已成为粮食安全保障的基础。

※本中文稿由RIETI翻译

2010年5月13日《日本经济新闻》

2010年7月29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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