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书解说⑰】秘鲁对农产品进口征收附加税(DS457)——对可变关税制度及WTO协定与地区贸易协定的关系的启示

作者 川濑刚志(教职研究员)
发表日期/编号 2017年5月 17-P-016
研究课题 现代国际贸易投资体制的综合研究(第I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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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秘鲁为保持与国际价格联动实施了浮动价格带,并基于此对农产品征收附加税,这一做法因违反了农业协定以及关贸总协定而引起纷争。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根据已有先例确定的对浮动进口关税协定的解释,裁定秘鲁的措施违反协定。本案的裁定明确了农业协定第4条第2款的政治经济意义,对日本的猪肉差额关税制度提供了重要启示。

  然而,该案件在实体性论点上并没有受到关注,学界关注的是该案件能否得到受理。被诉国秘鲁以与提诉国危地马拉之间缔结有自由贸易协定(FTA)为由,主张维持对农产品征收附加税得到了危地马拉的同意,危地马拉的提诉违反WTO的诚信原则(good faith);根据两国间的FTA在两国之间对WTO协定进行了部分修改、或者根据两国间的FTA对WTO协定的相关条文进行解释,可以对农产品征收附加税等。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认为FTA对WTO协定的解释和修正所发挥的作用有限,驳回了秘鲁的主张。本案件再次为地区经济合作协定与WTO协定之间的法律关系协调提供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