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引进积极改善雇用措施制度及其效果和对日本的意义

作者 大沢真知子(日本女子大学)、金明中(NISSAY基础研究所)
发表日期/编号 2014年5月 14-J-030
研究课题 多样性与工作生活平衡的效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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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与日本一样仍然存在女性M字形就业的韩国于2006年对民间部门引进了积极改善雇用措施制度(Affirmative Action)。由于实施了积极改善雇用措施,女性员工及女性管理职务的比例不断上升,职务地位上的男女差距正在逐渐缩小。

  本文使用韩国劳动部的《企业跟踪调查》(Workplace Panel Survey),对积极改善雇用措施给女性就业和企业业绩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执行积极改善雇用措施的企业,女性就业率和女性管理职务的比例较高,而且ROA(总资本利润率)也很高,使用固定效应模型推算的结果显示,非偶然性水平为10%。

  在日本,自1987年开始实施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以来,几次修改了禁止在职场对待男女不一视同仁的法律。2006年修改的法律增加了采取积极措施等内容。但是该规定没有强制力,缺乏实际效果。

  从日本高学历女性形成M字形就业的原因来看,由于事业上没有发展前途而退职的女性比因结婚和生育而退职的女性更多。由此可见,如果在日本也实施发挥女性能力的积极措施,将会有助于日本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