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竹内(奥野)寿(立教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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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编号 | 2013年5月 13-J-026 |
研究课题 | 劳动市场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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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迄今为止,日本的劳动法是构建在把最低劳动条件作为法定义务,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更好的劳动条件,劳资双方可以自发交涉的模式上的。但是,在工会组织普及率下降的情况下,一方面上述模式面临困境。另一方面,对劳资双方当事者的决定虽然法律限制得到了一定的缓和,但支撑这一状况的工人代表制度还不完善。美国也存在同样问题,工会组织普及率下降,立法改革的尝试也受到挫折,但展开了让劳动者参与的新尝试,并且正在构建有关的法学理论基础。本文对美国劳动法的这些动向进行探讨,特别是对最近在这个邻域中最重要的辛迪·伊斯特兰德的《工作场所再规制》 (Cynthia Estlund, Regoverning the Workplace: from Self-Regulation to Co-Regulation)(耶鲁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的研究进行详细讨论的同时,从能够切实实施日本劳动法的观点,旨在得出有关工人代表的法律政策。
本文首先介绍在美国作为让劳动者参与的新尝试,由企业自发推进劳动者参与的措施,以及监管当局或工人方为了实现劳动法而进行的活动。其次,把这样的自发措施作为确实能发挥作用的法律理论,把劳动者定位于监督方,并阐述劳动法对实现这种制度设计所发挥的作用。最后,在归纳美国劳动法的动向之后,论述旨在切实实现日本劳动法的工人代表制度给法律政策带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