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新公共项目”的法制设计与搞活地区经济

作者 喜多见福太郎(顾问研究员)
发表日期/编号 2013年5月 13-P-007
研究课题 活跃地区经济体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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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对搞活地区经济,基层地方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作为小范围地区团体搞活地区经济对策的公共项目,需要结合财政的紧迫状况检验其是否有效。为此,作为搞活地区经济的新对策,可以考虑有效利用“新公共项目”这一框架,通过政府外包(outsourcing),从多方面获得搞活地区经济的效果。本文总体考察了在战后地方行政改革史上如何建立并发展了外包法制,如何摆脱政府采购法制,向“新公共项目”法制转变,并把现在的地方政府外包法制的结构和功能、以及各个地方政府的外包政策在制度上的差异进行了模型化。在此基础上,运用回归分析方法,对市级行政活动的方式与搞活地区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考察了行政活动方式(办公人员直接执行、委托、补助、公共项目、收入再分配)与短期或长期搞活地区经济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出,委托费占地方政府年度支出的比例大小与搞活地区经济的指标之间存在着紧密的正相关关系,但公共项目费用的比例则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这一结果对今后探讨在基层地方政府实施改革的同时搞活地区经济具有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