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专家组·上诉机构报告书解说②】中国—影响知识产权保护与实施的措施(WT/DS362/R)—围绕TRIPS协定中有关行使权利的规定

作者 铃木将文(名古屋大学)
发表日期/编号 2011年3月 11-P-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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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中国在加入WTO以后,迅速地改善了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但是,正如许多国家和机构等所指出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实际状况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07年,美国要求通过WTO解决争端程序,对中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措施进行双边协议(即所谓的“向WTO提诉”)。2009年3月,专家组通过了关于该案件的报告。如上所述,本案件关系到在国际上一直受到高度关注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而且是中美两个大国的争端,因此值得关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尤其是对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有关行使权利(enforcement)的规定,WTO专家组第一次正式做出了明确解释,在这一点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认为,该解释的具体内容也包含了日本需要对自身的制度加以探讨的紧迫问题。本文将介绍该专家组报告的内容,同时,对其意义等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