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执行规则机构的WTO——解决争端程序及多边监督的现状

作者 川濑刚志(教职研究员)
发表日期/编号 2010年12月 10-P-019
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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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世界贸易组织(WTO)多哈回合的谈判很久以来都没有取得进展。有人指出,尤其是在中国和印度等新兴经济国家的发言权不断增强的同时,以原有发达国家为中心越来越难以形成共识,WTO具有局限性。尽管如此,WTO作为执行规则的机构,依然对遵守和保证迄今达成的自由化承诺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解决争端程序,随着现行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的司法化和自动化,发挥了具有实效的功能。不可否认,另一方面在一部分案件中,推迟履行解决争端机构(DSB)做出的决定,由于地区贸易协定(RTA)增加,解决贸易争端的讨论形成相互竞争等,WTO解决争端程序也确实面临着当今的课题。但是,自1995年以来,有400多件争端委托给了WTO,其中大多数都得到了具有实效性的解决。正如这些实际成果所显示的,WTO程序的重要性没有受到损害,成员国的评价至今依然很高。

  第二,关于多边监督,贸易政策审议机制(TPRM)及委员会和工作会议的通报与审议机制发挥着作用。这些监督虽然不表示法律上的判断,但是作为通过相互评价来执行日常性的行政规则的手段,与正式解决争端程序一起,在执行规则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此次金融危机后对贸易保护主义的遏制,多边监督的经验和积累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对此人们至今记忆犹新。

  日本从WTO执行的这些规则中得到的裨益,从迄今的争端事例中也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因此,不应因回合谈判停滞不前而煽动无意义的危机感,而应最大限度地从WTO中找出作为执行规则机构的价值加以充分利用,这对于日本的贸易战略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