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访者:波尔·舒亚德
采访者:植杉威一郎 (经济产业研究所研究员)
2003年3月末,日经平均指数降到1982年以来的最低水准,与2002年度同期的1万1,024.94日元相比,跌了近30%。对于这种状况应该采取什么对策?日本国内正在展开有关讨论。但是,为何总是重复这些讨论?日本经济的问题出在哪?另外,伊拉克战争对日本经济的影响有多大?RIETI研究员植杉威一郎针对这些问题采访了里曼兄弟证券公司的主任经济师、独立行政法人评价委员会经济产业研究所分科会委员波尔·舒亚德先生。
植杉:
今天,我想针对日本经济的长期与短期的两个话题倾听一下您的见解。首先,在短期话题中,请您谈谈您是如何看待目前的伊拉克问题的,以及伊拉克问题对日本经济结构改革的影响。第二个问题是有关经济结构改革的,尤其希望您能着重谈谈金融部分。
与其他亚洲国家相比,日本经济受伊拉克战争的影响较小
舒亚德:
里曼兄弟证券公司的看法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伊拉克战争对日本经济的影响并不太大。首先是对这场战争的预测,这场战争有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我们认为,包括战后维持和平活动以及重新构筑国家体制需要高额成本这一因素,大概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其次的可能性是几个星期结束战争的速战速决的看法。现阶段,判断这场战争是上述两种可能性中的哪一种还为时尚早。速战速决,会使地政学方面的风险降低许多。这对美国经济、世界经济以及日本经济都是好事。但是,有10%的概率,这场战争也许会像越南战争一样绵延下去,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要重新修改我们对整个战争的预测。这次战争对日本经济产生影响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来自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还有一个当然就是原油价格变动的影响。我们的预测是,如果没有地政学方面的问题,原油价格可能会下降许多,最低可能降到15美元或18美元。即使地政学方面的不稳定因素均不存在,也会降到20美元左右。这将对日本经济有利。假定降不到这么低,降到30美元或40美元则不再降了,当然对日本经济不利。但是,与日本以外的亚洲国家相比,从对经济的打击来看,日本的不利因素要小得多。与韩国和泰国相比,基本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即使伊拉克的问题朝着解决的方向发展,日本还存在着第三个问题。这也许会是一种猜测,在考虑伊拉克的问题时,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在伊拉克问题结束后,日本会怎样?是会变好,还是变坏?对其他国家,比如欧洲国家、南美国家、还有南半球国家,或者多少对美国来说,如果伊拉克问题解决得好,其地政学方面的风险则会降低。但是,日本固有的问题是朝鲜半岛问题。伊拉克问题解决得越好,越难以预测朝鲜半岛的情况,这样就会出现距日本最近国家的这种地政学方面的风险。比起日本经济或日本的股票市场等,可能朝鲜半岛的问题更严重,日本所处的地位是非常独特的,这是一个问题点。
“危机对应”背后的延缓政策
植杉:
伊拉克战争开始前,在日本国内,有人提出应该对已经低落的日本股票价格采取紧急跌落时的对策。延缓两年执行固定资产减损会计制度,要求作为中央银行的日本银行采取更加宽松的金融政策等动向,从解决结构问题这一点来看,是否正确,您的看法如何?
舒亚德:
这是涉及到刚才讲的第二个有关日本经济的结构性问题的话题。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日本一直在采取延缓性政策。这种经济失策的一直持续至今,政策的延缓实施肯定会受到突发性外来因素的冲击。听到当时对政策的有关争论,感到是在把问题的责任转嫁给伊拉克战争。正因为面临危机,也许会发生危机,所以必须要这样做,成了这样一种理论。应该认识到,造成濒临危机状况的原因,不是伊拉克问题,而是金融体系、以及日本经济的脆弱,应该站在这种反思的立场上来采取对策。短期和长期有不同对策,如果不是站在这样一种认识的基础上,即使不是有意的,却仍将回避危机作为借口,施行与结构改革背道而驰的政策。这是最不应该采取的模式。如果真正面临危机,则政策将无所不括,但是是否真正到了这一步?为何采取这种危机对应性政策?如果不清楚认识到这些,则是非常危险的。
日本经济的首要元凶是银行存款的保护政策
舒亚德:
典型的延缓政策是银行的保护政策,我认为这是日本经济低迷不振的首要元凶。在泡沫经济崩溃过程中,日本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被大大压缩了,为了回避金融危机,日本政府在1995年提出了银行存款保护政策。当时,曾议论过何时开始施行存款限额保护制度的问题。首先提出在5年之后施行,因为不行,则决定延缓两年执行。结果是存款限额保护制度冻结了9年,但是实际上法律上已经规定了永远不实施完全的存款限额保护制度,即永远放弃了实施零利率的存款限额保护制度。这是因为这样对存款进行保护能够防止短期性危机。说起来是将银行存款的风险归于国有。但是,即使能够实现短期性的安定,也不意味着不存在潜在性的问题。银行以及各个金融机构如果处于以自我资本来保护自我负债的状况的话,金融体系则是健全的。因为那里面具备了市场原理起作用的基础。另一方面,像现在这样,政府代替金融机构实施存款保护的话,金融体系则会被削弱,市场原理不起作用。也就是说,会造成经济体系的巨大扭曲。因此,议论不应该一直停留在坏账如何处理上,而应该展开政府如何撤出这种不正常的保护政策的讨论,及早提出解决问题方案来。
我认为,其解决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微观的方法,一个是宏观的方法。微观的方法,就是强化资产负债表管理,营造政府不再进行保护的环境。为此,政府需要实施大规模的资本投入,同时在银行系统引入彻底的市场机制。通过政府对银行投入资金,强化资产负债表的管理的同时,施行存款限额保护制度。但是,要做到即使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也不能发生金融危机。这时,应该启用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保险机构中有70兆日元的资金额度,其中已经用了21兆日元。大体上还剩有50兆日元,相当于GDP的10%。因此,应该积极地投入资金,以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这就是微观方法的处方。宏观上的处理方法,就是日本银行 的干预。从大局上来看,我认为日本银行应该坚决地阻止资产性滞胀。日本银行在本周二(2003年3月25日)增加了1兆日元的购买银行股票的额度。但是,这是日本银行得到政府的特别批准所采取的紧急措施,说起来这应该是禁项。持有银行的股票会造成金融体系不稳定,削弱金融放宽政策的效果,是这样一种逻辑。但是,其始端则是股票价格的下跌。在实施《日本银行法》第43条,从银行收购也许要握在手中至2017年的3兆日元股票之前,应该先坚决采取阻止资产性滞胀的政策。我也是经济学者,深刻理解这样做会遭到什么反对PKO了、违反市场原理等批判。但是,正因为现在是处在异常事态之中,才更应该这样做。可是,在福井总裁上任之后,日本银行还在收购股票,但还是没有一点想要提高资产价格的苗头。这是正统理论,但是我不认为这是在异常状态下应有的理论。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日本正处于滞胀均衡的状况。我想要说的是,问题在于如何脱离这种状况。不是异乎寻常地去抬高股票价格,而是应该抑制这种滞胀状况。日本的家庭收支中持有资产的56%是现金、存款,股票仅为约8%。金融大改革开始之后这种结构 基本没有变,这是合理的行动。这是因为只要资产滞胀和一般物价水准的滞胀存在,现在从银行回收存款去购买股票或土地,不如再等一等,价格也许还会下降。
现在,有几个大的金融机构正在为增资而疲于奔命。只要资产滞胀存在,则难于筹措到资金。这是因为,经济主体供给新的资本,是想从中获得回报。但是,像1997年以后的北海道拓殖银行、长期信用银行、日本债权银行那样,在资产滞胀状况下,即使增资也没有价值的环境中,当然也不可能从民间筹措到资金。在某种程度上,如果有政府保证,也许还能筹措到一些,但是这就不是基于市场原理了。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日本政府一直高喊的存款限额保护制度尚未实施,金融资产受到保护,也就是说,政府亲自营造了一个家庭收支部门不用承担风险的好环境。因此,我认为,政府应该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为了实施这个制度,应该通过注入资本来强化金融体系,实施解决金融资产和滞胀对策的金融政策,然后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将三者作为一体加以实施。
市场对政策当局的不信任令人担心
舒亚德:
日本最大的问题就是市场对政策当局信任程度的降低。这10年来,一直是说而不做。因此,不论是金融政策、金融体系政策、还是结构改革,其信任程度都非常低。对政策当局的信任降低以后,政策效果也会大大下降。这是一种认为公开发表的政策只不过是“不能实施的陷井”的一种危机感。我亲身感觉到的是市场减价机制不起作用的问题。政府做出至2005年度为止摆脱滞胀局面等许诺时,股票价格根本不作出任何反应。市场对金融的信任程度也依旧很低。要恢复已经失去的市场信任,首先一个是要为重建金融体系而大量投入财政资金。还有一个就是,金融机构本身要彻底充实自我资本,减少呆账,导入市场机制。 现在,在竹中平藏计划之下,提出到2004年度要将呆账减少一半,而实际上,从柳泽的台词来看,这一目标没有任何进展。我认为,这一点如果不发生变化,则市场对政策的信任将无法恢复。
植杉:
这就出现了为消除对政策当局的不信任,政府应该具体作些什么、日本银行应该具体作些什么的问题。伴随不良债权处理,对银行系统投入财政资金也是可能的,但要筹措这些财政资金则要发行的国债,这在日本银行与日本政府之间还存在着协调的余地。即,增加国债的买断,与此对应的处理方法可能也是恢复综合信任的一个手段。您的看法如何?
日本银行新总裁诞生的此时是最好的机会
舒亚德:
您说得很对。新的日本银行的领导体制逐渐形成,武藤(日本前财务省前次官)和岩田(日本内阁府负政策统筹统括官)也参加进来,真正形成了日本银行、内阁府、财务省的三位一体。可是在日本,一提到上述问提,话题马上就会引到技术上,或者宪法上、法律上的问题如何如何。我认为,如果不稍微从大局一点来考虑,放任让半机能不全的金融体系统放任自流,日本的滞胀则不能及早结束。在需要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时,由于目前现在一直持续滞胀,中央银行可以提供相当大的一部分融资很大一部分。过去至今为止,财政当局总是以财政状况恶化,没有任何剩余资金而拒绝不投入资金。其理由就是财政状况已经很不好了,没有再投入资金的余地。日本银行多少从侧面可以给予支援,但是金融体系统的坏账不良债权问题从根本上不是我们要解决所知道的问题。这样一来,哪方面也不动。财政当局当然要考虑国家债务的累积增长问题,在还存在滞胀的情况下,日本银行如果将为解决所谓的不良债权坏账问题,将此作为量上的金融缓和放宽政策的一环来考虑,事情就会进展得快得多了。日本银行如果积极地提出准备支持财政部门投入资金重建金融体系统,金融厅以及、财务省以及,或者政治家工作起来就顺手多了就非常好动了。因此,日本银行和政府两方面应该拿摆出积极的态度来。在此日本银行的新总裁和副总裁诞生之际的此时,是最好的机会。
植杉:
我本人认为,过去日本银行和日本政府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主体。两者之间出现了协调上的失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个作法就是政府插手日本银行,加强沟通,但是政府和日本银行是否真正一起积极行动起来还需拭目以待。 也有人认为,日本银行本来就有实施紧缩金融政策的倾向,而且,从现状来看,存在着从财政上支持滞胀的机制,这两个主体即使一体行动,也不一定马上就会出台制止滞胀的对策。但是,至少这两者之间可以进行更深入的议论。
舒亚德:
刚才已经提到,就是向存款保险机构投资。这其中有几个理由,首先是框架已经有了,只是给预算就可以实施了。不应该只是停留在桌面上,框架已经摆在那里了,就应该实际实施。其次,有政府保证,发行国债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法。日本银行如果对此融资的话,实际上就与购买国债基本差不多,对财务省来说,比较容易实施。另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日本银行也比较容易做。早日重建金融体系,虽然不是经济新生的充分条件,但至少是经济新生的必要条件。《日本银行法》中规定,日本银行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通过稳定物价,为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做出贡献,还有一个就是稳定金融体系。长期实施存款限额保护制度是一个稳定金融的政策。也有一种解释说,日本银行支持这种作法是在执行《日本银行法》,但是我不这么看。金融体系的稳定是金融体系被强化的稳定。当然,应该解决坏账问题,而且依照《日本银行法》的精神,日本银行也当然应该参加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