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经济一体化的新动向

筱田邦彦
顾问研究员

东亚地区生产和销售网络的现状

  2011年秋季泰国发生的洪水突显出包括东盟在内的东亚地区和日本现在已经由无法分割的生产和销售网络连接在一起的现状,以中国和东盟为中心的亚洲地区的日本法人达11497家,日本共有海外当地法人18599家,有60%以上集中在这个地区(注1)。而且,亚洲新兴国家的消费也在迅速扩大,据估计,2000年时有2.4亿人的中等阶层到2020年将扩大10倍,达23.1亿人(注2)

两个经济一体化构想与新概念的RCEP

  在这种形势下,日本2006年的《全球经济战略》提出了包括东盟地区与日、中、韩及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东亚经济一体化构想(“东盟+6”“CEPEA(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in East Asia))”),并成立了东亚东盟研究中心(ERIA),推进与东亚各国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在该构想之外,还从2003年起提出了东盟与日中韩的经济一体化(“东盟+3”或“EAFTA(东亚自由贸易协定(East Asia Free Trade Area))”),在过去五年中,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尝试一直在这两个构想之间摇摆(注3)

  不过,东盟+6和东盟+3的成员国范围重叠,这些构想无论实现哪一个,建立的规则都必须指向相同。进入2011年以后,在TPP和日中韩FTA等动向的影响下,两个构想统一的趋势加速。在2011年8月的经济部长会议上,日本和中国提出了新成立三个关于贸易自由化的机构(贸易、投资、服务),统一了日中两国的步伐。

  受统一东盟+3和东盟+6的潮流影响,在2011年11月的东亚峰会上,东盟提出了不限制国家数,向所有国家开放的“RCEP(区域内全面经济协议(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新概念(注4)。2012年4月召开的东盟国家首脑会议做出决定,争取于2012年11月之前开始RCEP谈判,并为此尽快成立相关机构。至此,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尝试摆脱了围绕成员国数的争论,向实现一体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东亚经济一体化对日本的意义

  那么,在这一新框架下,日本的目标是什么呢?自从提倡东盟+6以后已经过去了5年,现在如果重新思考日本通过东亚经济一体化追求什么利益,笔者认为主要可以归纳为下述三点。

  第一点,为应对东亚生产网络的日益扩展和绵密化,建立广域的经济协作。在东亚地区的高效分散型生产网络中,只依靠与一个国家签署EPA/FTA,很难判断适用优惠关税率所需要的“原产地”。此外还有意见认为,已有的双边EPA/FTA或东盟+1的EPA/FTA,由于每个协定的具体规则不同,因此管理非常繁杂。要想实现最佳生产分配和选址,需要覆盖所有主要生产地的广范围的EPA/FTA。

  第二点,强化面向新兴国家的准入,特别是中国和印度,虽然可以期待成为今后亚洲市场的最大出口对象地,但关税高、通关手续繁杂及其他进口限制规定已成为主要障碍(注5),人们期待EPA能够使新兴国家更自由和通畅。而且,日本企业利用中国与东盟以及印度与东盟等第三国FTA时,即使发生问题,日本政府也无法直接参与。日本通过加入包括中国、印度和东盟在内的框架,可以在制定规则和具体执行两方面发挥作用。

  第三点,加强日本国内的选址竞争力。在中国和泰国已经出现生产高附加值零部件的动向,如果日本不参加东盟、中国和韩国参加的广域经济协作,国内选址将陷入劣势,向国外转移据点的动向可能加速。为把高附加值部件和材料的生产留在国内,构建高效的生产网络,保持日本企业的竞争力,需要在形成新框架的过程中积极发挥领导作用。

  从上述观点出发,日本按照“关于全面经济协作的基本方针”,为切实而迅速地开始东亚全面经济协作的谈判而努力。

今后的课题

  根据去年的东亚国家首脑会议决议及今年4月的东盟各国首脑会议决议,今后将在东盟及其对话国的相关机构就实现新框架下的地区一体化的一些课题进行讨论。

  第一,与发达国家之间的EPA不同,东亚成员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高水平的经济一体化很难立即在所有国家实现。要想实现新的EPA,就需要在树立远大目标的同时,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合作,采取渐进的方式。第二,如前所述,由于这个地区已经存在多重FTA,因此,广域的新框架规则应以已有FTA的规则为基础,加以统一和简化。在这方面,对现有FTA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进行分析的东亚东盟研究中心(ERIA)的FTA定位研究可以作为参考(注6)。第三,支持日本企业向新兴国家发展,仅靠削减关税是不够的。例如,构建供应链不仅需要物流网和流通网的自由和畅通,还需要在包括服务和投资自由化等还关税以外的因素等达成全面协议。

  虽然存在上述这些课题,但是在东亚地区已有长期以来建立的生产和销售网络。今后,由于这样的经济背景,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动向也将会突飞猛进。东盟首脑会议上决定的今年11月开始谈判的目标真的能够实现吗?2012年的动向引人关注。

2012年4月24日

参考

脚注
  1. ^ 经济产业省《第41次海外业务活动基本调查》
  2. ^ 经济产业省《2011年度通商白皮书》
  3. ^ 关于迄今的详细讨论,请参看下述网站http://www.meti.go.jp/policy/trade_policy/asean/activity/asean63.html(日文)
  4. ^ “RCEP”并不事先限定成员国数,但以“模板”的形式预设加入条件,只有同意条件才能加入。“模板”记述协定的主要框架和自由化率等,但详细情况尚未明确公布。
  5. ^ 参见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2011年度日本企业海外业务情况问卷调查》等
  6. ^ 关于ERIA的研究,请参见下述网站。
    http://www.eria.org/research/y2010-no1.html(英文)
    http://www.eria.org/pdf/ERIA-PB-2012-02.pdf(英文)

2012年4月24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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