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问题笔记

金融恐慌可以得到遏制吗?

小林庆一郎
RIETI高级研究员

  在上周召开的发达国家七国财长、中央银行行长会议(G7)上达成一致意见,欧洲各国与美国陆续发布了使用政府资金向主要金融机构注资的计划。美欧共计注入约50万亿日元的资本。受此影响,股价一度大涨,但又迅速回落,呈现出剧烈波动的状况。看来仅通过注资和政府对银行间债务进行担保并不能轻易抚平市场的不安情绪。

  借鉴10年前日本金融复苏的经验及其他各国金融危机的事例,重要的是要系统化地实施下述三个政策。

  第一是创设特别检查机构,彻底严格清查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通过严格的资产清查,以其资产作为担保,如果金融机构的资本不足,则为其注入足够数量的资本。现在欧美各国的注资之所以无法恢复市场信心,是因为无法消除对市场的疑虑,因为人们怀疑“还隐藏着不良资产,注入的资本还不够”。必须通过严格清查,打消人们在这方面的担心后再注资。

  但是以前在日本即使进行严格清查,最多也只是查清担保房地产的价值。但是,在这一次金融危机中出问题的是运用复杂的金融工学开发出来的证券化商品。外行根本无法查清它们的价值。检查机构应大量雇用破产的雷曼兄弟公司的金融工学技术专家,做好对证券化商品进行解析的准备。也就是说,使用金融工学版的逆向工程方法(reverse engineering,通过分解其他公司的产品来对其设计进行分析的手法)来清查。

  在欧美出现了“暂时停止市值核算,不必严格清查资产”的议论,在日本也有追随的动向。但是,从日本的经验来看,即使不严格清查资产,推迟对损失的处理,虽然市场的恐慌也有可能暂时平息,但这只是推迟了根本上的解决。

  第二是设立购买不良资产的专业公司,购买经过严格清查的民间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等这些资产价值稳定时再逐步将资产出售和处理。这一机构类似于日本的整理回收机构或产业再生机构。

  严格清查不良资产,将其原封不动地投放市场,会进一步加剧资产价格的暴跌。如果资产价格下滑,金融机构所持资产的价值就会进一步降低,潜损就会扩大。为了遏止这种恶性循环,在过去各国的金融危机中,一般通过设立购买不良资产的公司来防止金融危机引发抛售不良资产。这一次,欧美各国也应该尽快设立购买不良资产的公司来缓解抛售资产的压力。

  第三是需要构建全球性框架。金融危机的处理成本,在以全球性的金融市场为对象时,会出现一个国家短期内无力负担的情况。

  据报道,美国实施金融危机对策的财政成本已经超过200万亿日元,如果继续支付应对金融危机的巨额费用,人们可能丧失对美国财政的信任。美国财政的恶化将导致国际价格的下滑(长期利率的上升)。住宅贷款和中小企业借款的利率也将随之水涨船高。结果,即使使用政府资金救助金融机构,美国也有可能陷入严重的不景气再度导致金融危机,形成螺旋形下滑。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损失就不会仅限于美国,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将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制止这一状况的发生,将持有丰富外汇的中国等新兴国家和中东产油国等的资金集中起来,对苦于处理金融危机的国家提供临时融资,渡过难关是行之有效的方式。但是,国家对国家直接融资存在困难。作为全球政策协调的框架,应该探讨创设国际基金,通过该基金来进行融资的方式。这个构想与日本在G7上提出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新型融资相同,融资对象有必要考虑将美国等主要国家包括在内。

  利率低的国家通过发行国债而获得资金,将这部分资金通过基金贷给美国,这样就能大大降低世界性的成本。以日本为例,如果在国内可以采取财政行为,那么将这笔资金作为金融对策费用借给美国,就可以为稳定世界与日本经济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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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2008年10月18日《朝日新闻》

2009年2月5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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