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特别专栏:展望2012年的日本经济

可再生能源元年

大桥弘
教职研究员

2012年将成为战后体制的分歧点

  2011年在日本国内外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大动荡的一年。在国外,以突尼斯的暴动为导火索向外扩散的“阿拉伯之春”,以及发端于希腊国债信用下跌的欧元危机还在进行之中。在日本,历史最大规模的东北地区及太平洋沿海地震引发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能发电站的事故,使战后能源供给体制遭到质疑。破绽百出的战后社会经济体制是否需要更大的变革,还是向原有体制修复和集中?2012年将成为思考今后21世纪的社会经济体制时的一个分歧点。

  3月11日大地震以后,日本经济令人感到被强劲的日元升值压力和迷途的能源政策任意摆布。尤其是在能源政策上,重新启动核能发电的手续至今前途未卜,政府要求从12月1日开始节约用电。在电力供不应求的电力管辖范围内,设定了数值目标,尤其是鉴于关西电力公司的11座核能发电机中有10座停止运转的事态,提出了比去年节约用电10%的严峻目标。虽然有的电力公司对企业采取了根据节电量降低电费的制度,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冬季的用电高峰和非高峰的电力差较小,此季节约用电,可能直接意味着减产,令人担忧对企业活动和就业会产生不小的影响。在这种形势下,作为与自家发电同为新电力供应源而受到期待的是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元年”

  日本将于2012年7月开始实施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可再生能源领域受到了许多企业的关注。固定价格收购制度是把已经在太阳能发电方面采用的剩余电力收购制度,扩大到可实用的其他可再生能源范围,并规定了对于这些能源电力公司有收购全部发电量的义务。与剩余电力收购制度同样,收购所需的费用以额外款(Surcharge)的形式追加在电费里,由电力需求方的一般家庭和企业负担。关于收购期限和收购价格(以下简称“收购条件”),在听取相关大臣的意见后,经过国会同意,成立由中立的第三者组成的“收购价格等计算委员会”,在尊重该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由经济产业大臣宣布。由于收购条件是考虑普及可再生能源问题时的重要政策变量,因此日本将出示什么样的收购条件,国内外的企业都在拭目以待。正因如此,对于日本来说2012年可以定位于“可再生能源元年”。

  可以设想,2012年新年伊始,就会成立收购价格等计算委员会,决定收购条件。委员会需要提出相应收购条件,通过促进廉价而高效地普及可再生能源,把因电费上涨带来的国民负担增加限制在最小程度。下面笔者想对与收购条件相关的政策性课题指出两点意见。

所谓合理的收购价格是什么

  收购期限越长,收购价格越高,越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普及,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在政策上,应下工夫设计既能降低国民负担,又能高效地普及可再生能源的收购方式。在考虑如何廉价普及时,巧妙地运用市场机制是聪明的做法。具体来说,应制定通过不同能源按设置方式、种类和规模分别进行竞争,得到需求方采用的收购条件。

  如果没有学习效果和量产效果等将来的动态性影响,不同能源的收购条件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因为这样做可以促进最有效的可再生能源得到采用。然而可以设想,在现实中,即使现在发电单价较高,但由于量产效果发挥作用,将来会出现单价急速下降的状况。因此,根据这种量产效果,对每种不同能源分别调整收购条件是妥当的。需要检验哪种量产效果过去曾经发挥过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预留将来成本下降余地的细致的收购条件。

  在设计收购条件时,国家战略室于12月19日公布的成本等检验委员会报告可以作为参考。在委员会报告中,详细讨论了对将来各种电源发电成本的试算,其中包括试算的前提条件。但是这个报告中的发电成本试算,仅可再生能源这一项,也似乎需要做一些详细审查。例如,从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中起主要作用的太阳能发电来看,2010年至2030年期间的成本下降率的试算,用于住宅的太阳能发电为47%—70%,1000千瓦太阳能发电为42%—60%。这一试算的结果,关键是假设学习效果的进展率为80%,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应对这一假设过去在日本是否正确进行检验。根据笔者过去的分析和推算1,在用于住宅的太阳能发电方面,1997年至2007年的10年期间,扣除利润后的发电成本只下降了30%。如果学习效果对太阳能发电持续发挥作用的话,至2030年的成本下降率必须低于这个数值2。为了避免政策的方向性错误,笔者期待在预定通过国民参与对今后进行检验的过程中,根据过去的数据展开讨论。

不应忘记放眼世界

  关于固定价格收购法案,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附带决议中,追加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中略)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签署维修合同,并设定其他严格的基准”一项。从保护消费者的观点来看,保证产品质量是必不可缺的内容,但是过于严格的基准,不但从国民负担的观点来看没有必要,而且可能成为日本制造商向海外发展时的绊脚石。一部分有识之士鉴于海外围绕太阳能发电展开的激烈竞争状况,为了保护日本国内市场,希望采取某些措施,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要想把固定价格收购制度作为导火索,引爆日本产业的活力,就应该把进军海外市场纳入视野,让产品质量的基准与国际基准接轨。怎样使可再生能源不被轻视为“日用品”,利用差异化打入海外市场呢?在“可再生能源元年”开始之际,我们恐怕已经来不及享受新年快乐了。

2011年12月28日
脚注
  1. 请参看“日本的发电量全部收购制度的课题——关注太阳能发电”《环境经济 政策研究》Vol.4,No.1,第60—63页,2011年。
  2. 当然也有意见可能认为,多晶型和薄膜型等各项技术的学习效果的程度各不相同。可以预料,在与外国的竞争中价格会大幅度降低,但如果发电成本不随之下降,就不能称之为学习效果。

2012年2月1日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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