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对外国国有企业和政府基金资金的监管——如何兼顾开放性和安全保障

作者 伊藤一赖(北海道大学)
发表日期/编号 2015年11月 15-J-059
研究课题 现代国际贸易投资体制的综合研究(第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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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2000年代以后,国有企业或政府基金向外国投资变得活跃起来,在世界资本市场的影响力迅速增强,伴随而来的是担心这些来自政府企业的投资可能会损害接受投资国的国家利益和安全保障。为此各国的外资监管法令加强了对威胁国家安全保障的审查体制,特别是对来自外国政府企业的投资加强审查的国家越来越多。不过一般来说,外国投资是给接受投资国带来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重要因素,来自较少受短期利益左右的政府企业的投资也有应受欢迎的一面。但是各国的外资监管法令在判定安全保障是否受到威胁时存在任意性乃至会陷入贸易保护主义的可能性,因此有可能导致外国投资毫无必要地萎缩。怎样才能既从安全保障方面进行审查,又能划出适当的界限,保护自由的投资环境成为有待解决的课题。为此有必要把透明性、无歧视性、解释责任等主要的行政原则引进监管外资的工作,对外国政府企业也从公法上给予正确处理。本稿从战略领域的国防和促进外国投资两者之间取得平衡的观点,分析和评价各国的外资监管法令,考察理想的制度设计。同时还指出,对于监管外资中的不当处理等,外国投资家有可能根据投资保护协定向国际仲裁法庭提起诉讼。因此各国的外资监管措施不能只基于国内法令,还需要在考虑到与投资保护协定的整合性的基础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