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相关产品的关税抵消—对WTO规则的政策性提示

作者 蓬田守弘(上智大学)
发表日期/编号 2015年10月 15-J-056
研究课题 关于贸易、直接投资与环境、能源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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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太阳能电池等可再生能源相关产品的贸易摩擦不断激化。2015年,美国政府以中国政府的补贴导致不公平贸易、给美国国内产业带来了损失为由,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的进口启动了最大为49.7%的补贴抵消关税措施。围绕这一争端,世界银行的马图先生和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萨勃拉玛尼安先生指出,应放宽WTO对太阳能电池等与环保相关产品的补贴规则,对启动抵消措施的必要条件则应更加严格。根据是,中国的补贴可以促进美国太阳能电池的普及,削减温室效应气体的排放量,使环境得到改善,但美国实行关税抵消会给这样的环境改善带来损害。马图和萨勃拉玛尼安从经济学的观点提出了WTO规则改革方案,但并没有使用正式的模型进行分析。因此本稿通过应用国际贸易论进行分析,对太阳能电池等与环保相关的产品应采取什么样的补贴·抵消措施进行探讨。考虑到以太阳能电池为首的环保相关产品的特征,即伴随消费扩大出现的环境改善的外部性,从太阳能电池属于装置产业这点来设想不完全竞争市场模型并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即便为把消费的外部性转变为内部性而提供国内生产补贴,与没有外部性的一般产品相比,也应控制对从外国进口的环保相关产品实施关税抵消措施。并且,根据本稿的分析结果,对太阳能电池等环保相关产品的WTO补贴·抵消措施规则的改革方案提出政策性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