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桥本尚(青山学院大学)、 松本祥尚(关西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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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编号 | 2011年3月 11-J-015 |
研究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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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日本从2008年4月1日开始的企业会计年度开始实施内部管控报告制度,今年已进入了第3个年头。本文首先对日本的内部管控报告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弄清使用“严重缺陷”一词所产生的问题。关于本制度,迄今为止为了确保制度的高效化和合理化,有关方面也已做出了大量的努力。现在正是对包括重新解释“严重缺陷”一词在内的修改制度运用机制进行探讨的阶段。在2010年12月公布的公开草案中,为实现高效化和精简化,已提出了修改内部管控标准和施行标准的修订方案,有望确保应对发挥施行制度本来功能的机制。为了配合将来引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确保内部管控报告制度的更效率化和合理化,进一步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