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电灯电费制度的定量性评估分析

作者 戒能一成(研究员)
发表日期/编号 2009年6月 09-J-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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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现在大部分家庭的电灯电费制度,出于减轻低收入阶层的负担这一社会政策上的目的,对少量消费部分少收取电费,又从推进节能这一能源环境政策上的目的出发,对多消费部分多收取电费,实施“三等级电费制度”。
  这个“三等级电费制度”从1974年实施以来经过了30年,然而,该制度实际上是否依然还具有减轻低收入阶层负担的效果和节能效果呢?本文通过分析总务省的“家庭收支调查报告”中分五个收入等级和分世代层的电费支出额等政府统计数据的推移,进行了定量性验证和评估分析。
  评估分析的结果为: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最低的20%阶层的电费支出在家庭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持续增加,各收入阶层之间在电费负担上的相对关系在过去30年期间没有变化,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最低的20%阶层与60岁以上的老年阶层重叠。从这些情况得出的评估是,“三等级电费制度”中少收取电费的第一等级,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社会政策上的效果。
  此外,关于“三等级电费制度”中多收取电费的第三等级,只在每户平均电费支出较多的中上收入阶层和50-59岁年龄层等明显相对较多使用第三等级电费的阶层,观察到了清晰的价格效果。显示出通过价格效果产生节能效果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本评估只是分析现行制度的效果,并不能以此判断通过电灯电费制度来实施对低收入阶层等的社会政策是否妥当,以及如果进一步提高电灯电费制度中多消费部分的电费会产生什么节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