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年金修订的模拟分析

作者 深尾 光洋(教职研究员)、中田 大悟(研究员)、莲见 亮(经济产业研究所、庆应义塾大学研究生院商学研究科、日本经济研究中心)
发表日期/编号 2007年5月 07-J-020
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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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本论文就遗属年金制度今后的修订方案对年金财政的稳定性和跨年龄层及同年龄层内的公平性将带来怎样的影响进行探讨。探讨的三项方案为:(1)与欧洲相同,将遗属年金支付额削减到丈夫的50%左右;(2)对遗属不采用遗属年金支付的形式,而是把夫妻家庭应得的年金改为无论哪一方缴纳的,都视同夫妻共同缴纳的二分二乘方式的年金支付方法;(3)以瑞典方式为范本,将基于扶助原理的遗属支付从厚生年金保险制度中分离出来,根据厚生年金保险原理支付,提高纯度。

  论文得出以下结论。首先,现行政府年金制度只要是建立在所有领取年金者的基本支付金额由各年金之间分配负担制度之上,那么探讨缩短随宏观经济调整的适用期,就会招致国民年金制度的破产,因而是不可能的。因此,在探讨实施这些修订方案时,降低厚生年金保险费负担的对策是妥当的。根据各个修订方案,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防止提前上调保险费。而且作为附带效应,在现有的有限度均衡方式下,能够将预计极大膨胀的政府年金制度的公积金规模缩减若干。由此可以期待减少和回避资金运营收益波动产生的风险。

  进而,按照各修订方案,在同一家庭类型内部及不同家庭类型之间,厚生年金的收益性对不同年龄层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探讨。由于各修订方案的实施,出现了以中老年龄层的典型家庭为主的收益减少的年金领取者,但也可以期待出现很多以年轻一代为主的、享受到保险费负担减轻恩惠的家庭和在有限均衡方式之下,主要是年轻一代享受到逐步领取中老年龄层遗留的公积金的恩惠等效应,年龄层之间的差距也有望缩减若干。此外还弄清了通过削减和分割遗属年金支付,典型家庭类型及其他家庭类型之间的差距大体将不断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