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经济整合与竞争政策及反垄断法

作者 濑领真悟(同志社大学法学系)
发表日期/编号 2006年8月 06-J-052
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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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本文对地区经济整合下的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规进行分析。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在国际性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形式。在国家间协定形式下,将双边协定形式(以双边合作和互助协定为核心)和多边协定形式(以WTO为核心)与地区整合形式进行比较,可凸显出地区整合形式下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规的性质、内容和机能。通过对地区整合形式的调查可以判明,在实体规范方面和程序规范方面,并存着具备促进参加国法律制定、促进共通化的机能的强势类型和与之相反的和缓类型。由此说明,地区整合的形式同时具有双边协议形式或多边协议形式的特征。此外,随着整合程度的提高,发达国家之间更趋向于针对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发展共同规范和核心监管机构。但是,在取得进展的发达国家间的整合中,有些虽不具有核心监管部门和共通反垄断法规,也存在各当事国之间针对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规、尝试维持高度共通性的形式;有些发展中国家也试图采取共通反垄断法规的形式。进而,本文对日本加入的地区合作协定等的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规的特征进行了探讨。通过对上述整合的背景、内容和运用等的分析,针对地区整合下的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规的理想形式,可能就其更丰富的可行性及日本进行地区整合时在此类规范方面应具有的理想方式给予有意义的启示。